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調心

 

 又到了一個月的月底了,每到這個時間,印隆都要來提醒大家一下:「是月已過,當勤精進,慎莫放逸!」

真的一切都是「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常見眾生為逞一時之快,而受無量劫之苦,真的很不忍,真的是何苦啊!

如這個月的月曆上的 聖嚴師父法語:「遇到不舒服、不愉快的事要調心,調心是調我們自己的心,不是調別人的心」。

一念心迷成凡,一念心悟成聖。要能出離三界生死之苦,在於能否掌握這個「心」!

 

智諭法師《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整理與筆記(一)法會因由分第一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智諭法師主講  

 

釋經文

法會因由分第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如是我聞

不是佛所說的話,是阿難結集經時所說。此是證信序,晉道安法師把經的內容判為三分,就是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序分又分證信序、發起序。佛臨滅度時,阿難傷心得不能自已,阿那律尊者告訴他,不要只顧哭,你應該去問佛,否則佛滅後便無人可問了。阿難聽了他的指點,便請問佛四件事,其中一件便是:若佛滅後,我們結集經典,一開始應如何說?佛答:應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些人在一起』」,這是以六種因緣,成就證信序。如是為信因緣,表示是佛所說;我聞為聞因緣,表示是我親耳所聞;一時是時因緣,佛法要流通十方永世,無法用當時的年代記載,所以用「一時」代表;是說法主,故為主因緣;在某處為處因緣,表示有確實的地點;與某些人俱,為眾因緣,既有說法主,即有聽聞眾也。用這六種因緣,成就證信序,故又名六成就。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是說法之主。經中有時說佛「在」某處,有時說佛「住」某處。小有差異,久在曰,暫住曰舍衛國,舍衛譯為豐德,是說國土豐饒,并且人多賢德,舍衛本是城名,所以後文說佛入舍衛大城乞食。國名憍薩羅,因為當時南方、北方,各有一個憍薩羅國,舍衛城這個憍薩羅國,是在北方,為別於南方的憍薩羅,所以用都城代替國名,舍衛國當時是波斯匿王所都之國。

「祇樹給孤獨園」:須達長者,譯為賑濟無依,即給孤獨長者也。園是給孤獨長者供養於佛,故曰給孤獨園。給孤獨長者,以金錢佈地向祇陀太子買園供佛。但樹上不能佈金錢,祇陀太子(波斯匿王之太子)便說,這些樹算我供養佛吧,並默默發願言:我今以樹供佛,願佛先說我之名字。佛知其意,於是便說園名曰「祇樹給孤獨園」。祇陀太子聞說後,心大歡喜。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比丘譯為乞士、怖魔、破惡。乞士者,上乞法以養慧命,下乞食以養色身。怖魔者,比丘出家受具足戒,魔的宮殿震動,於是起大恐怖,故曰怖魔。破惡者,惡有十項,殺、盜、婬、惡口、妄話、兩舌、綺語這七項,加上貪、瞋、癡,是為十種惡;菩薩戒是身、口、意十惡全破,比丘戒只破身三、口四這七支惡。比丘乞食,非同世人乞討;比丘乞食,是為令眾生捨慳貪行布施,廣種福田。

這些比丘,都是大比丘有三義,即大、多、勝。者,是果極位尊,於小乘七種學人中,極高極尊。七種學人者,即初果向、初果、二果向、二果、三果向、三果,及四果向,於其中最尊者,即四果無學也。者,是識見多,是等比丘,博學多聞,通達內外經典。者,言其知見殊勝,勝過當時九十六種外道。這些大比丘,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俱。

一千二百五十人者,其中有優樓頻羅迦葉率領的五百人,那提迦葉率領的二百五十人,伽耶迦葉率領的二百五十人,共計一千人。舍利弗率領的一百人,目犍連率領一百人,共計二百人。另有耶舍長者子率領五十人,總共一千二百五十人。這一千二百五十人,起初都是外道。隨佛出家後,見佛聞法,均證成阿羅漢。因感佛恩故,常隨佛左右,為佛之常隨眾。

現在回頭再講大比丘眾之「眾」字。是僧眾,亦名和合眾。比丘四人以上為眾,三人以下不為眾。因為比丘四人,可作羯磨故。故四人、五人、十人、二十人、乃至百千人,均為僧眾。今有一千二百五十僧眾,俱在一起。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爾時,世尊食時世尊是十號的總稱,梵語叫婆伽梵,總讚十號。十號者: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總讚十號,稱世尊食時,佛之食時,是早晨以後,中午以前。

著衣持缽:衣有三衣,即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梨。乞食時,須著僧伽梨。,梵語缽多羅,譯為應量器。缽有三種,即上、中、下。薩婆多云:上缽受三升飯,下缽受一升半,上下之間,名為中缽。」《根本云:上缽受二升,中缽升半,下缽一升。如果大於大缽,或小於小缽,不名為缽。

佛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次第乞者,不簡貧富貴賤也。

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這一段敘述,是說明佛的身教。為佛無言之教也。

筆記整理

表格 1 六種因緣成就證信序(六成就)

六種因緣

佛指示

金剛經經文與意義

信因緣

如是-表示是佛所說

如是我聞

不是佛所說的話,是阿難結集經時所說

聞因緣

我聞-表示是我親耳所聞

時因緣

一時-佛法要流通十方永世,無法用當時的年代記載,所以用「一時」代表

一時

 

主因緣

佛-說法主

說法之主

處因緣

在某處-表示有確實的地點

在舍衛國

舍衛城所屬的憍薩羅國是在北方。為別於南方的憍薩羅,所以用都城代替國名,舍衛國當時是波斯匿王所都之國

祇樹

祇陀太子(波斯匿王之太子)供養樹木,並默默發願言:我今以樹供佛,願佛先說我之名字

佛知其意,於是便說園名曰「祇樹給孤獨園」。祇陀太子聞說後,心大歡喜。

給孤獨園

園是給孤獨長者供養於佛,故曰給孤獨園

眾因緣

與某些人俱-既有說法主,即有聽聞眾

與大比丘

果極位尊-四果無學

識見多-博學多聞,通達內外經典

知見殊勝,勝過當時九十六種外道

是僧眾,亦名和合眾

千二百五十人俱

優樓頻羅迦葉率領的五百人

共計一千人

那提迦葉率領的二百五十人

伽耶迦葉率領的二百五十人

舍利弗率領的一百人

共計二百人

目犍連率領一百人

耶舍長者子率領五十人

 

昨天是「多發性硬化症」世界關懷日

   剛才看到新聞,原來昨天是「多發性硬化症」世界關懷日(害怕慢性死亡 4成多發性硬化症病患陷憂鬱),這雖然是個罕見疾病,但也有被醫療單位重視,或許是因為此病太奇怪了,目前還找不出發病原因,也還沒有治療的方法。如同新聞中所寫,此病是體內免疫細胞攻擊神經細胞,當神經系統被破壞後,身體各器官活動功能會變慢或停止。印隆覺得自己的身體有逐漸虛弱的感覺,不曉得是否是如此?不過目前的精神反而比以前好,禪修、拜懺、寫文章、看書,感覺較以前清晰明朗,反應也快。

2012年5月30日 星期三

完成第六次《金剛經》分享

 

   今天圓滿了第六次《金剛經》分享 ,此次是以倓虛大師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作講經的範本,印隆並在每次講經前做研讀時,一併將之全部整理(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 ),不但有表格等重點整理,標讀及文字也都修正了,因為網路上的版本有一些錯誤,尤其是標讀及分段都有一些問題。

佛教律學入門 / 虛雲老和尚

 

佛教律學入門

 

虛雲老和尚講述

 

甲、敘意

乙、持戒的功德

丙、犯戒的過失

丁、餘義

 

甲、敘言

 

戒的意義,就是止惡生善的意思,止除十惡五逆的罪惡,如防流水,似護眼珠,滋長善法,是名戒義。大集月義經說:「諸仁者;離欲義是戒義,解脫義是戒義,休息義是戒義,盡義是戒義,滅義是戒義,此諸句義,名為戒義。」釋尊將涅槃的時候,阿難請問佛在世時以佛為師,佛去世後以何為師?佛說:「以戒為師」,所以我們佛弟子,能持戒律,方有導師,若無戒行,等於無師傳!但是佛教律藏中,關於律學的戒相很多,有在家五戒八關齋戒十善戒等,出家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五十戒,菩薩十重四十人輕戒,廣見經律,總之皆以五戒為根本。吾人果能基本五戒持得清淨,其他枝末就易持了。

 

乙、戒持功的功德

 

一、總論

 

世俗所說:「受戒容易持戒難!」確是有理。但亦在我們的善根有淺深,信心有無的關係?若果佛弟子戒律嚴淨,誰不敬仰?諸佛菩薩,尚為護念,何況天龍鬼神及人?真如爐中旃檀,妙香普薰,所謂戒香、定香、慧香、解脫香、解脫知見香,這五分法身的果香,也是從因地修戒得來的;如戒香經云:「佛告阿難,世有眾香,惟隨風能聞,不能普聞。若持佛淨戒,行諸善法,如是戒香,遍聞千方,咸皆稱讚,諸魔遠離。」如長阿合經說:持戒有五種功德: 一者、所求如願。二者、財產增益無損。三者、所住之處,人愛敬。四者、好名善譽,周聞天下。五者、身壞命終,必生天上。

 

四分律說持戒十種功德:

 

1、滿足志願,能持禁戒,則身心清淨,慧性明了,一切智行誓願,無不滿足。

2、如佛所學,佛初修道時,以戒為本,而得證果,能堅持戒,是亦如佛所學。

3、智者不毀,戒行清淨,身口無過,凡有智人,喜樂讚嘆,而不毀訾。

4、不退誓願,堅持禁戒,求證菩提,誓願精進,得不退轉。

5、安住正行,堅持禁戒,三業清淨,而於正行,安住不捨。

6、棄捨生死,受持禁戒,則無殺盜等業,能出離生死,永脫輪迥之苦。

7、慕樂涅槃,堅持禁戒,絕諸妄想,故能厭生死苦,慕涅槃樂。

8、得無厘心,戒德圓明,心體光潔,一切煩惱業緣,皆悉解脫,無厘縛患。

9、得勝三昧,持戒清淨,心不散亂,則得三昧成就,定性現前,超證有漏。

10、不乏信財,持守戒律,於諸佛法,具正信心,則能出生一切功德,法財不匱。

 

大集賢護經云:出家之人,當先護持清淨戒行,戒行清淨,則能獲得現前三昧,成就無上菩提。

 

四天王經云:四天神王,每月以六齊日觀察人善惡,以啟帝釋,若持戒人帝釋即喜,敕諸善神擁護是人,隨戒多少,若持一戒,令五神護之,五戒具者,令二十五神護之,是人生得安隱,死生天上。前來總說持戒功德竟。

 

二、別說

 

「五戒」就是第一不殺生、仁;第二不偷盜、義;第三不邪淫、禮;第四不妄語、信;第五不飲酒、智;佛教五戒,就是儒教五常,思之容易知道。

 

1、持不殺戒的功德

 

大乘以不殺戒為首,淫戒次之。小乘以淫戒在先,殺戒居次,厭離生死,必須斷淫欲故。菩薩利生為事業,宏法是家務,慈悲為本,方便為門,普度九法界眾生,皆成佛界,開顯有情的自性,本來平等,由是殺一條性命,就是殺未來諸佛,過去父母;梵網經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此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爾殺爾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這裏所講「男女」通指六道皆有男女故。心地觀經中有報眾生恩,指近說飛禽走獸,羽毛麟甲,就遠說六趣四生,此等眾生,從無始來互為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兒女,但今妀頭換面,睹面不識!由是不但不知報恩,並且互為殺害,背恩亡義,真可憐憫!如蓮池大師戒殺放生文說:「生養不得殺生,死亡不得殺生,結婚不得殺生,祝壽不得殺生,宴客不得殺生,祭鬼神不得殺生!」詳看放生文可知了。地藏經說:「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三世因果經說:「今生長壽為何因?前世戒殺放生人」所以不殺生的功德,就能感無病長壽和眾生有緣,及世界和平等報,下再引諸經論作證:

 

(一)罪福報應經說:為人長壽無有疾病,身體強壯,從持戒中來。喜殺生者,後生水上浮游也,朝生暮死。

 

(二)正法念經說:若先世有殺生業,壽命短促,疾速命終。

 

(三)毗娑沙論說:若人持不殺戒,於未來世決定不逢刀兵災劫。

 

(四)楞伽經說:諸惡羅剎,聞佛說法,悉捨惡心,止不食肉,遞相勸發菩提之心,護眾生命,過護自身。

 

(五)大莊嚴論說:有數比丘曠野中行,為賊所掠,剝脫衣服,觸恐比丘告人追捕,欲盡殺之,中有一人語曰:比丘之法不傷生草,還以生草縛其手足而去。比丘等恐犯禁戒,不斷草縛,相與伏處,待人解救!至於次日,國王出獵,見而問之,得其實情,國王為所感動,解其草繫!說偈讚之,並延比丘至國,從受皈戒。

 

(六)蘇摩王經說:釋迦往昔曾做大力毒龍,力能返國移山,一日受齋戒,靜臥山上,被人剝其皮,赤肉在地,又被諸蟲唼食,自知持戒,後果曬死!

 

(七)大莊嚴論:一比丘抵賣珠家乞食,恰巧一粒真珠落地,被鵝所吞,珠師以為比丘盜去!逼打鮮血淋流,鵝來吃血,無意打死!比丘才說珠被鵝吞腹中,剖之果在,珠師向比丘自責坦白!並證其戒德。

 

2、持不淫戒的功德

 

吾人出家為佛弟子,欲要斷除煩惱,了脫生死大事的,必先淫戒清淨,皎如冰雪,不但色身上禁止行婬,就是心念中亦不起染汙,這樣持淨戒,此人精氣飽滿,無病長命,肌膚潤澤,相貌豐彩,冬不畏冷,夏不怕熱,無論修那一種法門,若念佛容易一心不亂,參禪即得開悟,持密亦能相應,古人所謂:「人生若能透得此一關,即是出塵的阿羅漢。如天請問經偈云:「少欲最安樂,知足大富貴,持戒恒端嚴,破戒常醜陋。再引經來證明持淫戒的功德:

 

(一)譬喻經云:有大迦羅越子,端正聰慧,出家作比丘,奉行戒法,一日乞食至一大家,婦寡淫欲,欲與比丘行淫,比丘不從,婦怒呼婢抬置火坑中,逼之使從,比丘言且止,容我計較,即自言,我入火中,為一死耳!若因持戒死,可得生天,如破戒犯淫,死墮地獄,無有出期!便躍身入火,火忽化為冷水,比丘無損,婦大慚愧,乃送比丘安徐而去。

 

(二)賢愚因緣經云:安陀國有一沙彌,奉其師命到供養主優娑塞家,催迎食供,時優婆塞全家外出,只留一女守門,女見沙彌,心生歡喜,欲火熾盛,以諸妖媚,強追沙彌成淫,沙彌不能脫身,乃自禁戒,汙佛法僧,乘女閉門,拾得刺刀,遂合掌跪向拘尸那城佛涅槃處,自立誓願,我今不捨佛法僧護持禁戒,捨此身命,願所在生,出家學道,淨於梵行,漏盡成道,即刎頸死!國王得聞,親往作禮,讚其功德,而旌獎之。

 

3、持不盜戒的功德

 

盜有能盜人,通於七眾弟子,所謂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所盜的物,統指男女牛馬豬羊貓狗魚龜等動物;金銀寶玉七珍,山石泥沙等礦物,柴草竹木蔬菜花果等植物,飛機洋船火車,衣被用具的器卹,總而言之,無論正報依報,萬事萬物,非已所有,皆不得故取,不但一針一草不能盜。同時盡己所有,隨力隨能,有施眾生,如此持戒.生多功德,今生人見歡喜,將來榮華富貴,因果經說:「今生富貴為何因?皆由前世不盜布施人」如梵網經第二盜戒說:「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咒盜盜因、盜綠、盜法、盜業,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4、持不妄語戒的功德

 

不妄語.就是不說謊話、有則言有.無便言無。如自己沒有才能,缺乏福德,家庭中幾人,生活如何困難!一一真實不虛,同時對於他人分上,智者言智,愚者言愚,貧富貴賤,男女老幼亦然,金剛經說:「如來真語者,實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所以說三世不打妄語,舌根能伸到髮際,阿彌陀經中六方諸佛,出廣長舌相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說誠實言,意表信心,釋迦與諸佛,金口不虛,極樂彌陀,願力宏深,吾人若能信願念佛,決定往生,古德說:「彌陀甚易念,極樂甚易生,」誠者不誣。又如釋迦往昔做普明王的時候,受佛禁戒,一天遊華園,被班足王捉去!在那裏悲泣!問曰:「你何怕死如此?」答曰:「非為怕死,因我持不妄語戒,今被破了!」這樣才答應他回宮七日轉來;普明王還到宮中;開大布施,請百法師昇座說法,第一法師說四無常偈曰:「劫火終劫,乾坤洞然,須彌巨海,都為灰飄,二儀尚殞,國有何消?詳閱仁王般若經。他七天之後,再還見斑足,為說此偈,亦為開悟,如是展轉相說,皆得明心見性,大家共同住此修道,故稱王舍大城,前來不妄語戒的功德竟。

 

5、持不飲酒戒的功德

 

酒的種類很多!若有米麥花果葡萄等做成,若果米不做酒的話.飯能長養諸根,維持生命,酒不能當飯吃可知!酒的過失,到下文詳說。不飲酒有什麼功德?慧性清淨,知行端正,恭敬三寶,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至於持齋念佛,禪觀學密等功行,皆易得力,飲酒反此!同時有五位護法神,日夜衛護。五戒中前四是性戒,第五飲酒是佛遮戒。以上別說持戒功德竟。

 

丙、犯戒的過失

 

一、總論

 

我在上文所說,毗尼藏中,戒相很多,有世間戒,如五戒八關齋戒十善戒等。有出世間大小乘戒。總而言之,我們受佛戒的,毀犯了就有極大的罪過!不論犯那一戒,如殺盜淫等。只消有一嗜好,欲出生死輪迴,得證聖果,往生淨土難了!.若果在家沒有受戒及不明佛理的人,終是鑽在無明窠裏,三界牢籠之中,置之不談!今但說為佛弟子犯了戒學,這種過失,應該怎樣?詳引三藏證明如下:

 

1、師子月佛本生經:蓮花比丘,多與國王長者居士而為親友,邪命諂曲,不持戒行,身壞命終,以誑惑故,墮阿鼻大地獄中!

 

2、福蓋正行所集經:破戒之人,無所堪任,如被破車,不能運載!

 

3、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若人出家,不護禁戒,貪著世樂,毀佛戒寶,如是比丘,不名出家。

 

4、像法決疑經:夫出家之人,為求解脫,先須離罪,以戒為首。若不依戒,眾善不生,如人無頭,諸相亦壞,名為死人!

 

5、長阿含經:犯戒有五衰耗:一、所願不遂,二、設有所得,日當衰耗。三、身所至處,眾不愛敬。四、醜名惡聲,流聞天下,五身壞命終,當入地獄。

 

6、四十二章經:佛言佛子離吾數千里,憶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雖常見吾,不順吾戒,終不得道。

 

7、四分律云:破戒有五過:(一)自害,毀戒之人,身口意業,悉皆不淨,常受貧窮,善神遠離!(二)為智所訶;毀戒之人,諸善比丘皆悉訶責,而常畏避.如惡死屍。(三)惡名流布,毀戒之人,三業不淨,與不善人共住!善人不喜見,不善之名,聞於遠近。(四)臨終生悔,毀戒之人,老死臨期!惡境現前,追悔無及!(五)死墮惡道,毀戒之人,既虧梵行,全無善因,福盡苦至即墮惡道!

 

8、佛藏經云:破戒比丘,當於百千萬億劫數,割截身肉以償施主,若生畜中,身常負重!.所以者何?如折一髮為千億分,破戒比丘尚不能消一分供養,何況能消多種!

 

9、根本尼陀那云:破戒者,於僧住處,乃至不銷一口之食,於伽藍地不容一足!

 

犯戒罪輕重:

 

(一)犯眾學戒——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九百千歲。

 

(二)犯波羅提提舍尼——如三十三天壽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三億六十千歲。

 

(三)犯波逸提——如焰摩天壽二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二十四億四十千歲。

 

(四)犯偷蘭遮——如兜率天壽四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五十億六十千歲。

 

(五)犯僧伽婆尸沙——如不橋樂天八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二百三十億四十千歲

 

(六)犯波羅夷——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

 

二、別說犯戒過失(五)

 

1、犯淫戒的過失

 

古德所謂:「萬惡婬為首,百行孝為先。」婬欲熾多,精神衰頹,色力必為薄弱,面黃肉瘦,神志極為萎糜,多病短命,畏風寒炎熱!福德漸漸消散,靈智便為蒙蔽!同時其他惡行隨之而起!如俗人由色力的關係,喝酒食肉,玩耍跳舞等,都是為婬欲的先鋒!縱使念佛修禪等功行,婬欲不斷,必不能得效,過去修得而復失,豈不危哉?今生如此,將來三惡道難逃,古德偈說:「婬味雖甘毒最深,能走精氣耗元神,損人肌肉成勞瘵,服之不已定傷生!」佛說。「破戒之人,如降大雹冰.萬物悉遭損壞!亦似人在大海中,船舶破壞,沒命於水!」下引各經論證明犯婬戒的過失!

 

(一)涅槃經云:若有比丘,雖不共女人和合嘲笑,即壁外聞鐶釧聲,為破淨戒,汙辱梵行!

 

(二)毗賴耶經:比丘有五事不應行,云何為五?入淫捨家,入大童女家,入寡婦不端者家,入酗酒家.入偷賊家,比丘入者犯重罪!

 

(三)大集經:有盲龍文,口中絳爛,滿諸雜蟲,狀如屎尿,種種噬食,膿血流出!身中為諸毒蠅所唼,佛以悲心!愍彼盲龍,問言、妹何緣得此惡?龍女答言:我今身苦!無暫時停,為我於往劫毗娑尸佛法中作比丘尼,思念欲事,於伽藍內犯非梵行!……佛以手掏水,灑龍女身,一切臭惡皆除,眼亦明淨,龍女向佛求受三皈,佛以慈心,授與三皈依法。

 

(四)楞嚴經: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已,先於女根(女陰)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地獄!

 

(五)雜寶藏經,難陀出家的因緣:難陀是佛在家阿弟,他最愛萋孫陀羅,佛一日托缽到阿弟家乞食.難陀見佛來,就以菜飯送出給佛,殊不知佛以神力,使他追上不及,一直到祇園精舍,佛就把他剃髮出家,但他念念欲想回家,有一天佛引他到天上看見天女很好,持戒想生天.佛又引入地獄中,見油鍋地獄,獄卒說是待難陀來!從此才回心修行,得證果位的。

 

(六)八師經:佛告梵志日:犯戒淫人婦女,或為王法捕治,身自當罪!死入地獄,臥於鐵床!或抱銅柱,地獄罪畢,當受畜生道。

 

(七)大婆沙論:昔有騭陀衍那王.將諸宮女詣水遊山,燒眾名香,奏五伎樂,裸形而舞,以為欲樂。有眾仙人乘神通上過!或見色,或聞聲;或嗅香,一時動欲,皆失神通!.墮下.時王惡其窺探觸犯,皆斷手足!

 

(八)菩薩善戒經:栴陀羅等,以及屠兒,雖行惡業,不至破壞如來正法,不必盡墮三惡道中;若為師不能教詔弟子,令守禁戒,則破佛法,必墮地獄!

 

(九)正法念處經:若邪行人,不善視察,犯非法淫,或在浮圖!或近浮圖,惡業因緣,命終墮大地獄,受大苦惱!常有鈇蟻惡蟲,啾肉飲血!食其五臟,食已復生,經無量歲,常被燒煮!.罪業盡後,生於人中;貧窮下賤,受餘殘果。

 

(十)善見律:一切作諸惡法犯戒,無人不知,初作者護身神見之,次他心通天神知之,於是轉相傳至梵天,至無色界天,無不皆聞!故世間有犯戒者,諸天咸知焉。有智慧人寧守戒而死,不致犯戒而生!

 

(十一)梵綱經淫戒條說:若佛子,自淫、教人婬,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婬,婬因、婬緣、婬法、婬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婬!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婬,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以上略引十一種經典,明犯婬戒的罪惡極大!其他如地藏經五無間業中說:「於伽藍內恣行婬欲,」又說:「若遇邪淫者,說鴿雀鴛鴦報!

 

2、犯殺戒的過失

 

犯殺戒的過失,在大乘菩薩藏中,最大的罪過!絕菩提根,斷慈悲種,其罪較貪欲尤過之!男女戀愛又可教化,唯殺瞋恚,分離情理的,大寶積經說:「因貪犯戒,尚攝眾生,因瞋犯戒,棄捨眾生!」殺有「能殺」的人.通於七眾: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殺」有情——通十法界,世間六道凡夫,天人阿修羅地獄鬼畜生,出世間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陀。

 

中間殺的器具——刀、杖、弓箭、矛、斧、槍、砲、飛機、金、銀、銅、鐵、錫、石、玉、簽、第、惡網、羅罩,手打足踢,及於水火等,這些東西,都可為殺生的器具。

 

在梵網菩薩戒經中具有十種殺,列說如下:

 

1.自殺——個人意有二:一、自斷性命,如投岩赴火,懸樑沉水,毒藥刀刺等!二、以自手來,拿得殺器,殺害生命。

 

2.教他殺——請教人來,殺眾生命,如殺牛羊豬狗等。

 

3.方便殺——用許多的計巧方法來,斷送這條性命的。

 

4.讚歎殺——看見他人殺生,讚歎是好的。

 

5.隨喜殺——見人殺生,(如劈烏龜抱黃鱔等)隨順歡喜。

 

6.咒殺——誦持種種邪咒,這使惡魔鬼神來傷殺他人的。

 

7.殺因——我們現前一念起了殺心!這叫做殺因。

 

8.殺緣——以許多的殺生助緣來,才可斷這一條命根。

 

9.殺法——殺生的方法,如殺牛羊等,皆有方法的。

 

10.殺業.就是殺生的行業,造成功了,是名殺業。

 

我前面所說:「所殺有情通十法界,」若果害佛菩薩,殺阿羅漢,破僧伽,及殺父害母,此人造五無間業,墮阿鼻大地獄受苦!若殺人、牛馬、豬羊雞鴨魚烏龜等生命,將來還報,或墮地獄,楞嚴經說:「人死為羊,羊死為人,眾生相續!」意謂今生你殺他,吃他的肉,來生他來殺你,吃你的肉,古人說:「吃他半斤,必還八兩!」比如現在你打罵人,人必為你打罵轉的,這種因果循環絲毫不差的!下略引經證明:

 

(一)餓鬼報應經云:尊者目連,佛弟子中神通第一洞見六道報應,善惡不爽。時恆水邊有一鬼問尊者言:我舉身潰爛,苦不堪忍,何罪所致?尊者答言,汝為人時,喜吃諸肉,殺害眾生,今受花報,果在地獄!

 

(二)地藏經: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

 

佛說:有鬱頭藍弗,利根聰明,能伏煩惱,於山中習定,聞鳥獸聲不靜,至於水邊林下有水族打岔,由是心中發瞋曰:「終必殺盡魚鳥!」死後,生非非想處天,直至壽盡,還墮畜生道中受飛狸之身,入水食魚,飛山噉鳥,可不危哉?

 

3、犯盜戒的過失

 

世間所有金銀財寶,資生什物,各有其主,或由能力血汗而積聚,或從心智而來的,都有父母妻子,可得維持生命。吾人自無福德,偷劫他人的財物作為已有,不費本錢,於心何忍?今生被人咒罵,將來必招惡報,墮落三途。.地藏經說「若遇竊盜者,說貧窮苦楚報!」若果盜三寶財物,罪業極重。

 

(一)觀眾生業緣品說:「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穀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無出期!」

 

(二)五百問經云:若佛弟子,經十夏不誦戒者,飲水食飯坐臥狀席,日日犯盜。

 

(三)因果經云:昔目連尊者,攜增福比丘入海,行見一大樹,多蟲圍唼其身,叫喚震動,增福問目連曰:此樹是普營比丘,濫用常住物,及以花果飲食;餉送白衣,犯戒,令受此報!唼樹諸蟲,多彼時濫食常住物之人也。

 

(四)冥中記云:唐國清寺僧智環,為值歲,將布十端送與天合懸丞李意及。後環死轉世為人,幼貧。投寺中作除糞奴,背有「智環」二字。既而意及死,轉世亦孤苦,投寺中作種菜奴,背有「意及」二字!

 

以上略引幾經證明犯盜戒的過失,其他如宋道志,毛賴債等很多,不盡枚舉。

 

4、犯妄語的過失

 

「妄語」本是口業之一,義含兩舌怒罵綺語的口過!.現在但說妄語的人,他是虛誕捏造,謠言惑眾,若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聞言不聞,不聞言聞,知言不知,不知言知等,這種過失,今生人不信心!成為王法捕治,將來墮落三途!

 

(一)大寶積經云:妄語之人,口氣常臭,入苦怨道,無能救者,當知妄語為諸惡本,毀清淨戒,死入三途!

 

(二)地藏經說:若遇惡口者,說眷屬鬥諍報,若遇毀謗者;說無舌瘡口報,若遇兩舌鬥亂者,說無舌百舌報!

 

這些報的因果可知了!還有一類人,未得謂得?未證言證,自謂我是佛是菩薩,大妄語戒,永墜地獄,如善星無聞比丘等。

 

(三)罪福報應經云:喜作妄語,傳人惡者,入地獄中,洋銅灌口,拔出其舌,以牛犁之!出生,墮惡聲鳥鵂鴿鸚鵒中。

 

(四)佛說戒消災經:佛見惡水中一蟲,其形似人,阿難問,此蟲先世造何業行,生此水中?佛言、是過去佛像法中僧坊維那,嫌客僧來了,心生瞋恚,隱匿擅越所送酥油,客僧向索,維那不護口戒,罵言汝何不噉屎尿也!云何從我索酥?因此訶罵客僧,於無量世,墮此惡水中!

 

其他如賢過因緣經中,迦毗梨過去罵人,你是牛!你是馬!豬貓!故做百頭大魚。均提沙彌往昔,譏笑老比丘唱起來,如犬叫一樣,故做五百世狗子,這些都是由口業造成的!所謂「禍從口出!病從口生,一言喪邦,一言以興邦,」也就是口業的厲害吧!

 

5、犯飲酒的過失

 

前面所說殺盜淫妄是性戒,不論在家出家,犯了都有業障的。唯酒戒一條是佛所遮的,為什麼呢?因為酒的過失極大!譬喻經中所說:有一位受五戒的優婆塞,一天從山上斫柴回來,口渴極了。沒有茶水喝,桌上找到壺子裏有酒在,就拿來喝掉,心中已會昏醉的模樣,恰巧鄰舍走來一隻雞!他就把雞提來藏起,可以殺起好過酒,當時有年輕婦女來尋雞,說是沒有看到,同時就把女人姦污了,過後將雞也殺了!由飲酒的緣故,五戒一連破光,這豈不是酒的過惡最大吧?再引戒經證明如下:

 

(一)罪福報應經云:喜飲酒醉,犯三十六失,後墮沸屎泥犁中;出生墮猩猩中,後為人癡頑無所知。

 

(二)梵網經「酤酒」戒說: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緣,酤酒法!酤酒業,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緣;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逵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波羅夷」印度梵語,中華譯為棄,意謂毀犯根本大戒的人,已經棄捨佛法之外,如大海不受屍死!亦喻人斷頭,不可復活。

 

(三)戒經中說:若佛子,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亦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況自飲酒,一切酒不得飲,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

 

丁、餘義

 

一、總結上文以上把持戒與犯戒的比較觀察,大概這樣,若是微細得失,探究律藏,盡難枚舉。若據菩薩有三聚淨戒:一攝律儀戒,謂一切律儀無不聚攝,無惡不離!「諸惡莫作」。二攝善法戒,謂所行之行,能攝一切善法!無善不攝!眾善奉行。三攝眾生戒,能攝受一切眾生,以慈悲喜捨等法,饒益有情。以此三聚,盡攝一切戒了。

 

二、開遮持犯佛陀的法律;不是一味專制呆板的,乃是最適應社會環境的,終利濟群眾為前題。在大乘菩薩戒中,就有開遮持犯的不同:如殺盜婬妄酒等,都有開遮持犯的道理,比況現在國家提倡大家要勞動生產,由是一班僧尼也可自力更生,苦種田開廠織業等,這就是開緣的道理。或有生病,醫師說是要用酒配藥,這亦可開。至於方便妄語等,凡有利益大眾的皆有開緣的必要,否則就犯,遮則便持。

 

這些道理,詳看瑜伽菩薩戒本,並及巨讚法師寫給二埋法師的「關於戒的開綠」一文可知道的。所以世尊說法制戒;當開則開,開則名持,不開反犯!當遮則遮,遮則名持,不遮反犯!總而言之,要於功德上,自利利他!合法合理的,才許可方便有開緣的意義,不然的話切切勿得開的!

 

三、懺後還淨 「律學」如十誦律,五分津,四分律,根本說一切有部等,這麼多,又這樣的嚴厲!若果在幼小受戒,或沒有學識研究過的便易犯戒!縱使能知這些的,就永不犯戒吧?「知而故犯」,罪業更重!這樣講來,佛陀慈悲方便,也許我們知過必妀,慚愧懺悔,方可清淨,如戒本序說:「眾中若有罪者,當懺悔,懺悔即安樂,不懺悔罪益深。」

 

梵網經說:「若有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使得滅罪,……若犯四十八輕戒者,對首懺悔罪便得滅。」

 

懺悔有事懺理懺:事相懺悔,就是對佛菩薩像前,三業虔誠,身業禮拜,口業念誦:「往今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業障皆懺悔!」天天這樣懺悔,自然清淨;如衣垢汙,浣之清潔。涅槃經云:「本所受戒,設有所犯,即應懺悔,悔已清淨。」

 

若理懺悔,就是端身正坐,心中觀想,普賢觀經說: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放生儀說:罪徙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這叫做理懺悔。

 

前來寫到此止,本文圓滿了,有缺點地方,請大善知識,德學居士指數!最為歡迎。

 

最後個人過去所造殺盜淫等業,面向十方諸佛菩薩緣覺聲聞,及現代高僧大德懺悔,使我永無業障能遮止,以此功德,令一切有情同成佛道,這是吾人寫這文的願望哩!

 

華嚴經偈說:

 

戒為無上菩提本    應當具足持淨戒

若能堅持於禁戒    則是如來所讚歎

 

冬元一九五三年四月八日佛誕節寫完於上海法藏寺靜室 

 

沙彌律儀要略

沙彌律儀要略                     菩薩戒弟子 雲棲寺沙門  祩 宏 輯

梵語沙彌,此云息慈,謂息惡行慈,息世染而慈濟眾生也。亦云勤策,亦云求寂。律儀者,十戒律諸威儀也。

上篇 戒律門
佛制出家者,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教參禪。是故沙彌剃落,先受十戒,次則登壇受具。今名為沙彌,而本所受戒,愚者茫乎不知;狂者忽而不學,便 擬躐等,罔意高遠,亦可慨矣。因取十戒,略解數語,使蒙學知所向方。好心出家者,切意遵行,慎勿違犯。然後近為比丘戒之階梯,遠為菩薩戒之根本。因戒生 定,因定發慧,庶幾成就聖道,不負出家之志矣。若樂廣覽,自當閱律藏全書。後十戒,出沙彌十戒經。佛敕舍利弗,為羅候羅說。

一曰不殺生。
解曰: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下至蜎飛蠕動、微細昆蟲,但有命者,不得故殺。或自殺,或教他殺,或見殺隨喜。廣如律中,文繁不錄。經載冬月生虱,取 放竹筒中,暖以綿絮,養以膩物,恐其饑凍而死也。乃至濾水覆燈,不畜貓狸等,皆慈悲之道也。微類尚然,大者可知矣!今人不能如是行慈,複加傷害可乎?故經 云:「施恩濟乏,使其得安,若見殺者,當起慈心。」噫,可不戒歟!

二曰不盜。
解曰:金銀重物,以至一針一草,不得不與而取。若常住物,若信施物,若僧眾物,若官物,民物,一切物。或奪取,或竊取,或詐取,乃至偷稅冒渡等,皆為偷 盜。經載:「一沙彌盜常住果七枚;一沙彌盜眾僧餅數番;一沙彌盜眾僧石蜜少分,俱墮地獄。」故經云:「寧就斷手,不取非財。」噫,可不戒歟!

三曰不淫。
解曰:在家五戒,惟制邪淫;出家十戒,全斷淫欲。但幹犯世間一切男女,悉名破戒。《楞嚴經》載寶蓮香比丘尼,私行淫欲,自言淫欲非殺非盜,無有罪報。遂感 身出猛火,生陷地獄。世人因欲,殺身亡家。出俗為僧,豈可更犯!生死根本,欲為第一。故經云:「雖淫泆而生,不如貞潔而死。」噫,可不戒歟!

四曰不妄語。
解曰:妄語有四:一者妄言。謂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虛妄不實等。二者綺語。謂妝飾浮言靡語,豔曲情詞,導欲增悲,蕩人心志等。三者惡 口。謂粗惡罵詈人等。四者兩舌。謂向此說彼,向彼說此,離間恩義,挑唆鬥爭等。乃至前譽後毀,面是背非;證入人罪,發宣人短,皆妄語之類也。若凡夫自言證 聖,如言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等,名大妄語,其罪極重。余妄語,為救他急難,方便權巧,慈悲利濟者不犯。古人謂:「行己之要,自不妄語始。」況學出世之 道乎?經載:沙彌輕笑一老比丘,讀經聲如狗吠。而老比丘者,是阿羅漢,因教沙彌急懺,僅免地獄,猶墮狗身。惡言一句,為害至此。故經云:「夫士處世,斧在 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噫,可不戒歟!

五曰飲酒。
解曰:飲酒者,謂飲一切能醉人之酒。西域酒有多種:甘蔗、葡萄,及與百花,皆可造酒。此方只有米造,俱不可飲。除有重病,非酒莫療者,白眾方服。無故一滴不可沾唇。乃至不得?酒, 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飲人。儀狄造酒,禹因痛絕;紂作酒池,國以滅亡。僧而飲酒,可恥尤甚。昔有優婆塞,因破酒戒,遂並余戒俱破。三十六失,一飲備焉,過 非小矣。貪飲之人,死墮沸屎地獄,生生愚癡,失智慧種。迷魂狂藥,烈於砒鴆。故經云:「寧飲烊銅,慎無犯酒。」噫,可不戒歟!

六曰不著香花鬘,不香塗身。
解曰:花鬘者,西域人貫花作鬘,以嚴其首。此土則繒絨金寶,制飾巾冠之類是也。香塗身者,西域貴人,用名香為末,令青衣摩身。此土則佩香、熏香、脂粉之類 是也。出家之人,豈宜用此?佛制三衣,俱用粗疏麻布,獸毛蠶口,害物傷慈,非所應也。除年及七十,衰頹之甚,非帛不暖者,或可為之,余俱不可。夏禹惡衣, 公孫布被。王臣之貴,宜為不為,豈得道人,反貪華飾?壞色為服,糞掃蔽形,固其宜矣。古有高僧,三十年著一緉鞋,況凡輩乎?噫,可不戒歟!

七曰不歌舞倡妓,不往觀聽。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舞者,身為戲舞;倡妓者,謂琴、瑟、簫管之類是也。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時,故往觀聽。古有仙人,因聽女歌,音聲微妙,遽失神 足,觀聽之害如是,況自作乎?今世愚人,因法華有琵琶、鐃、鈸之句,恣學音樂。然法華乃供養諸佛,非自娛也。應院作人間法事道場,猶可為之。今為生死,捨 俗出家,豈宜不修正務,而求工技樂?乃至圍棋、陸博、骰擲、摴蒱等事,皆亂道心,增長過惡。噫,可不戒歟!

八曰不坐高廣大床。
解曰:佛制繩床,高不過如來八指,過此即犯。乃至漆彩雕刻,及紗絹帳褥之類,亦不宜用。古人用草為座,宿於樹下,今有床榻,亦既勝矣!何更高廣,縱恣幻軀?脅尊者,一生脅不著席。高峰妙禪師,三年立願不沾床凳;悟達受沉香之座,尚損福而招報。噫,可不戒歟!

九曰不非時食。
解曰:非時者,過日午,非僧食之時分也。諸天早食,佛午食,畜生午後食,鬼夜食。僧宜學佛,不過午食。餓鬼聞碗缽聲,則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靜,況過午 乎?昔有高僧,聞鄰房僧,午後舉爨,不覺涕泣,悲佛法之衰殘也。今人體弱多病,欲數數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人稱晚食為藥石,取療病之意也。必也知違佛 制,生大慚愧,念餓鬼苦,常行悲濟。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歟!

十曰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解曰:生即金也;像,似也,似金者銀也。謂金色生本自黃,銀可染黃似金也。寶者,七寶之類也。皆長貪心,妨廢道業。故佛在世時,僧皆乞食,不立煙爨,衣服 房舍,悉任外緣,置金銀於無用之地。捉持尚禁,清可知矣。鋤金不顧,世儒尚然,釋子稱貧,畜財奚用?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叢林,或住庵院,或出遠方,亦 未免有金銀之費。必也知違佛制,生大慚愧,念他貧乏,常行佈施。不營求,不畜積,不販賣,不以七寶妝飾衣器等物,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 戒歟!
——沙彌律儀要略卷上終


下篇 威儀門
佛制沙彌年滿二十,欲受具足戒時,若問不能具對沙彌事者,不應與具足戒。當云:「卿作沙彌,乃不知沙彌所施行,沙門事大難作,卿且去熟學,當悉聞知,乃 應受具足戒。今授卿具足戒,人謂佛法易行,沙門易作。」故當先問。以下條則,於沙彌威儀諸經,及古清規,今沙彌成範中節出。又宣律師行護律儀,雖誡新學比 丘,有可通用者,亦節出。良以末法人情,多諸懈怠,聞繁則厭,由是刪繁取要,仍分類以便讀學,間有未備,從義補入一二。其有樂廣覽者,自當檢閱全書。

敬大沙門 第一
不得喚大沙門字,不得盜聽大沙門說戒,不得轉行說大沙門過,不得坐見大沙門過不起;除讀經時、病時、剃發時、飯時、作眾事時。《行護》云:「五夏以上,即闍黎位,十夏以上,即和尚位。」雖比丘事,沙彌當預知之。

事師 第二
欲入戶,當先三彈指。若有過,和尚、阿闍黎教誡之,不得還逆語。視和尚、阿闍黎,當如視佛。若使出不淨器,不得唾,不得怒恚。若禮拜,師坐禪不應作禮,師 經行不應作禮,師食、師說經、師梳齒、師澡浴、師眠息等,俱不應作禮。師閉戶,不應戶外作禮。欲入戶作禮,應彈指三遍,師不應,應去。持師飲食,皆當兩手 捧,食畢僉器,當徐徐。侍師不得對面立,不得高處立,不得太遠立,當令師小語得聞,不費尊力。若請問佛法因緣,當整衣禮拜,合掌胡跪;師有語,澄心諦聽, 思惟深入。若問家常事,不須拜跪,但端立師側,據實申白。師若身心倦,教去應去;不得心情不喜,現於顏色。凡有犯戒等事,不得覆藏,速詣師哀乞懺悔;師 許,則盡情發露,精誠悔改,還得清淨;師語未了,不得語。不得戲坐師座,及臥師床,著師衣帽等。為師馳達書信,不得私自拆看,亦不得與人看,到彼有問,應 答,則實對;不應答,則善辭卻之;彼留,不得便住,當一心思師望歸。師對賓,或立常處,或於師側,或於師後,必使耳目相接,候師所須。師疾病,一一用心調 治房室、被褥、藥餌、粥食等。持衣授履,洗浣烘曬等,具於律中,茲不繁錄。

附:凡侍師,不命坐,不敢坐;不問,不敢問,除自有事欲問。凡侍立,不得倚壁靠桌,宜端身齊足側立。欲禮拜,若師止之,宜順師命勿拜。凡師與客談論,涉道話,益身 心者,皆當記取。師有所使令,宜及時作辦,不得違慢。凡睡眠,不得先師。凡人問師諱,當厔上某字下某字。凡弟子,當擇明師,久久親近,不得離師太早;如師 實不明,當別求良導。設離師,當憶師悔,不得縱情自用,隨世俗流,行不正事。亦不得住市井鬧處,不得住神廟,不得住民房,不得住近尼寺處,不得與師各住, 而行世法中一切惡事。

隨師出行 第三
不得過曆人家。不得止住道邊,共人語。不得左右顧視,當低頭隨師後。到檀越家,當住一面,師教坐應坐。到他寺院,師禮佛或自禮,不得擅自鳴磬。若山行,當持座具隨之。若遠行,不得相離太遠。若渡水,當持杖徐試淺深。持瓶攜錫等,具如律中,文繁不錄。
附:若偶分行,約於某處會,不得後時。師受齋,當侍立出生;齋畢,當侍立收貝襯。

入眾 第四
不得爭座處。不得於座上,遙相呼語笑。眾中有失儀,當隱惡揚善。不得伐勞,顯己之功。凡在處,睡不在人前,起不在人後。凡洗面,不得多使水。擦牙吐水,須 低頭引水下,不得噴水濺人。不得高聲鼻涕、嘔吐。不得於殿塔,及淨室、淨地、淨水中涕唾,當於僻處。吃茶湯時,不得只手揖人。不得向塔洗齒,及向和尚、阿 闍黎等。凡聞鐘聲,合掌默念云:「聞鐘聲,煩惱輕;智慧長,菩提生;離地獄,出火坑;願成佛,度眾生。唵,伽囉帝耶,娑訶。」不得多笑;若大笑,及呵欠, 當以衣袖掩口。不得急行。不得將佛燈私就己用。若燃燈,當好以罩密覆,勿令飛蟲投入。供佛畢,取開圓者,不得先?;除萎者,方供新者;萎者,不得棄地踐踏,宜置屏處。不得聞呼不應;凡呼,俱宜以念佛應之。凡拾遺物,即當白知事僧。
   附:不得與年少沙彌結友。不得三衣苟簡。不得多作衣服,若有餘當捨。不得辦精緻絛拂、玩器等,妝點江湖,取笑識者。不得著色服,及類俗人衣飾等。不得不 淨手搭衣。凡上殿,須束縛褲襪,不得放意自便。不得閑走,不得多言。不得坐視大眾勞務,避懶偷安。不得私取招提竹、木、花、果、蔬菜,一切飲食及一切器物 等。不得談說朝廷公府政事得失,及白衣家長短好惡。
凡自稱,當舉二字法名,不得云我,及小僧。不得因小事爭執;若大事難忍者,亦須心平氣和,以理論辯;不可,則辭而去。動氣發粗,即非好僧也。

隨眾食 第五
聞揵搥聲,即當整衣服。臨食咒願,皆當恭敬。出生飯,不過七粒,面不過一寸,饅頭不過指甲許。多則為貪,少則為慳。其餘蔬菜、豆腐不出。凡出生,安左掌 中,想念偈雲:「汝等鬼神眾,我今施汝供,此食遍十方,一切鬼神共。」凡欲食,作五觀想: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 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故,方受此食。無呵食好惡。不得以食私所與,若摘與狗。來益食,不得言不用。若己飽,當以手讓卻之。不 得爪頭,使風屑落鄰缽中。不得含食語。不得笑談雜話。不得嚼食有聲。如欲挑牙,以衣袖掩口。食中或有蟲蟻,宜密藏掩之,莫令鄰單見,生疑心。當一坐食,不 得食訖離座,更坐食。不得食訖,以手指刮碗缽食。凡食不得太速,不得太遲。行食未至,不得生煩惱。或有所需,默然指授,不得高聲大喚。不得碗缽作聲。不得 食畢先起。若違僧制,聞白槌,不得抗拒不服。飯中有穀,去皮食之。不得見美味生貪心,恣口食。不得偏眾食。

禮拜 第六
禮拜不得占殿中央,是住持位。有人禮佛,不得向彼人頭前逕過。凡合掌,不得十指參差,不得中虛,不得將指插鼻中,須平胸高低得所。不得非時禮拜,如欲非時 禮,須待人靜時。師禮佛,不得與師並禮,當隨師後遠拜。師拜人,不得與師同拜。在師前,不得與同類相禮;在師前,不得受人禮。己手持經像,不得為人作禮。
  附:凡禮拜,須精誠作觀,教列七種禮,不可不知。

聽法 第七
凡遇掛上堂牌,宜早上堂,莫待法鼓大擂。整理衣服,平視直進。坐必端嚴。不得亂語。不得大咳唾。
  附:凡聽法,須聞而思,思而修。不得專記名言,以資笑柄。不得未會稱會,入耳出口。年少沙彌,戒力未固,宜更學律,不得早赴講筵。

習學經典 第八
  宜先學律,後學修多羅,不得違越。凡學一經,須先白師,經完更白別學某經。不得口吹經上塵。不得經案上,包藏茶末雜物。人閱經,不得近彼案前經行。凡經籍損壞,宜速修補。沙彌本業未成,不得習學外書、子史、治世典章。
  附:不得揀應赴道場經習學。不得習學偽造經典。不得習學命書、相書、醫書、兵書、蔔筮書、天文書、地理書、圖讖書,乃至爐火黃白、神奇鬼怪符水等書。不得 習學宣卷打偈。不得習學外道書。除智力有餘,為欲知內外教深淺者,可以涉獵,然勿生習學想。不得習學詩詞。不得著心學字求工,但書寫端楷足矣。不得汙手執 持經。對經典如對佛,不得戲笑。不得案上狼藉卷帙。不得高聲動眾。不得借人經看不還,及不加愛重,以致損壞。

入寺院 第九
凡入寺門,不得行中央,須緣左右邊行;緣左先左足,緣右先右足。不得無故登大殿遊行。不得無故登塔。入殿塔,當右繞,不得左轉。不得殿塔中涕唾。繞塔,或三匝、七匝,乃至十百匝,須知遍數。不得以笠杖等,倚殿壁。

入禪堂隨眾 第十
 單上不得抖衣被,作聲扇風,使鄰單動念。下床默念偈厔:「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回護,若於足下喪身形,願汝即時生淨土。」不得大語高聲。輕手揭簾,須垂後手。不得拖鞋作聲。不得大咳()作聲。不得鄰單交頭接耳,講說世事。或有道伴親情相看,堂中不得久話,相邀林下水邊,乃可傾心談論。若看經,須端身澄心默玩,不得出聲。二板鳴,即宜早進堂。歸位默念偈厔:「正身端坐,當願眾生,坐菩提座,心無所著。」
  附:不得穿堂直過。上單下單,俱當細行,勿令鄰單動念。不得單上寫文字,除眾看經教時。不得單上相聚,擺茶夜坐雜話。不得單上縫補衣被。不得眠臥共鄰單說話動眾。

執作 第十一
  當惜眾僧物。當隨知事者教令,不得違戾。凡洗菜,當三易水。凡汲水,先淨手。凡用水,當諦視有蟲無蟲,有以密羅濾過方用。若嚴冬,不得早濾水,須待日出。 凡燒灶,不得燃腐薪。凡作食,不得帶爪甲垢。凡棄惡水,不得當道,不得高手揚潑,當離地四五寸,徐徐棄之。凡掃地,不得逆風掃,不得聚灰土,安門扇後。洗 內衣,須拾去蟣虱方洗。夏月用水盆了須覆,若仰即蟲生。
  附:不得熱湯潑地上。一切米面蔬果等,不得輕棄狼藉,須加愛惜。

入浴 第十二
  先以湯洗面,從上至下,徐徐洗之。不得粗躁以湯水濺鄰人,不得浴堂小遺。不得共人語笑。不得洗僻處。凡有瘡癬,宜在後浴;或有可畏瘡,尤宜回避,免刺人眠。不得恣意久洗,妨礙後人。
  附:脫衣著衣,安祥自在。浴前先洗淨,須細行,不得以洗淨水入浴釜。湯冷熱,依例擊梆,不得大喚。

入廁 第十三
  欲大小便,即當行,莫待內逼倉卒。於竹竿上,掛直裰,折令齊整,以手巾或腰絛系之,一作記認,二恐墮地。須脫換鞋履,不可淨鞋入廁。至,當三彈指,使內人 知。不得迫促內人使出。己上,複當三彈指,默念厔:「大小便時,當願眾生,棄貪瞋癡。蠲除罪法。」不得低頭視下。不得持草畫地。
不得努氣作聲。不得隔壁共人說話。不得唾壁。逢人不得作禮,宜側身避之。不得沿路行系衣帶。便畢,當淨澡手,未澡,不得持物。洗手默念厔:「以水盥掌,當願眾生,得清淨手,受持佛法。唵,主迦囉耶,娑訶。」
  附:若小解,要須收起衣袖;又不可著褊衫小解。

睡臥 第十四
  臥須右脅,名吉祥睡,不得仰、覆臥,及左脅臥。不得與師同室同榻,或得同室,不得同榻。亦不得與同事沙彌共榻,或得同室,不得同榻。凡掛鞋履小衣等,不得過人頭面。
  附:不得脫衣臥。不得床上笑語高聲。不得聖像及法堂前,攜溺器過。

圍爐 第十五
  不得交頭接耳說話,不得彈垢膩火中。不得烘焙鞋襪,不得向火太久,恐妨後人,稍暖便宜歸位。

在房中住 第十六
  更相問訊,須知大小。欲持燈火入,預告房內知至:「火入」;欲滅燈火,預問同房人:「更用燈否」?滅燈火,不得口吹。念誦不得高聲。若有病人,當慈心始終看之。有人睡,不得打物作響,及高聲語笑。不得無故入他房院。

到尼寺 第十七
  有異座方坐,無異座不得坐。不得為非時之說。若還,不得說其好醜。不得書疏往來,及假借、裁割、洗浣等。不得手為淨發。不得屏處共坐。
  附:無二人,不得單進。不得彼此送禮。不得囑託尼僧,入豪貴家化緣,及求念經懺等。不得與尼僧結拜父母姊妹道友。

至人家 第十八
 有異座當坐,不宜雜坐。人問經,當知時,慎勿為非時之說。不得多笑。主人設食,雖非法會,亦勿失儀軌。無犯夜行。不得空室內,或屏處,與女人共坐共語。
不 得書信往來等,同前。若詣俗省親,當先入中堂禮佛,或家堂聖像,端莊問訊。次父母、眷屬等,一一問訊。不得向父母說師法嚴、出家難、寂寥淡薄、艱辛苦屈等 事。宜為說佛法,令生信增福。不得與親俗小兒等,久坐、久立、雜話、戲笑;亦不得問候族中是非、好惡。若天晚作宿,當獨處一榻,多坐少臥,一心念佛,事訖 即還,不得留連。
  附:不得左右邪視,不得雜語,若與女人語,不得低聲密語,不得多話。不得詐現威儀,假妝禪相,求彼恭敬。不得妄說佛法,亂答他問,自賣多聞,求彼恭敬。不得送盒禮,效白衣往還。不得管人家務。不得雜坐酒席。不得結拜白衣人,作父母姊妹。不得說僧中過失。

乞食 第十九
  當與老成人俱。若無人俱,當知所可行處。到人門戶,宜審舉措,不得失威儀。家無男子,不可入門。若欲坐,先當瞻視座席:有刀兵不宜坐,有寶物不宜坐,有婦人衣被莊嚴等不宜坐。欲說經,當知所應說時,不應說時。不得說:「與我食,令爾得福。」
  附:凡乞食,不得哀求苦索。不得廣談因果,望彼多施。多得,勿生貪著;少得,勿生憂惱。不得專向熟情施主家,及熟情庵院索食。

入聚落 第二十
  無切緣不得入。不得馳行。不得搖臂行。不得數數傍視人物行。不得共沙彌小兒談笑行。不得與女人前後互隨行,不得與尼僧前後互隨行。不得與醉人、狂人,前後 互隨行。不得後故視女人。不得眼角傍看女人。或逢尊宿親識,俱立下傍,先意問訊。或逢戲幻奇怪等,俱不宜看,惟端身正道而行。凡遇水坑、水缺,不得跳越; 有路當繞行,無路,眾皆跳越則得。非病緣及急事,不得乘馬,乃至戲心鞭策馳驟。
  附:凡遇官府,無論大小,俱宜回避。遇鬥諍者,亦遠避之,不得住看。不得回寺誇張,所見城中華美之事。

市物 第二十一
  無諍貴賤。無坐女肆。若為人所犯,方便避之,勿從求直。己許甲物,雖複更賤,無舍彼取此,令主有恨。慎無保任致[-+]()負人。

凡所施行不得自用 第二十二
  凡出入往來,當先白師。做新法衣,當先白師;著新法衣,當先白師。剃頭,當先白師。疾病服藥,當先白師。作眾僧事,當先白師。欲有私具紙筆之輩,當先白 師。若諷起經唄,當先白師。若人以物惠施,當先白師已,然後受;己物惠施人,當先白師,師聽然後與。人從己假借,當先白師,師聽然後與;己欲從人借物,當 先白師,師聽得去。白師聽不聽,皆當作禮;不聽,不得有恨意。
  附:乃至大事,或游方,或聽講,或入眾,或守山,或興緣事,皆當白師,不得自用。

參方 第二十三
  遠行要假良朋。古人心地未通,不遠千里求師。
  附:年幼戒淺,未許遠行;如行,不得與不良之輩同行。須為尋師訪道,決擇生死。不宜觀山玩水,惟圖遊歷廣遠,誇示於人。所到之處,歇放行李,不得徑入殿堂。一人看行李,一人先入問訊,取常住進止,方可安頓行李入內。

衣缽名相 第二十四
  五條衣,梵語安陀會,此云中宿衣,亦云下衣,亦云雜作衣。凡寺中執勞服役,路途出入往還,當著此衣。搭衣偈云:「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我今頂戴受,世 世不舍離。唵,悉陀耶,娑婆訶。」七條衣,梵語鬱多羅僧,此云上著衣,亦名入眾衣。凡禮佛、修懺、誦經、坐禪、赴齋、聽講、布薩、自恣,當著此衣。搭衣偈 云:「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我今頂戴受,世世常得披。唵,度波度波,娑婆訶。」二十五條衣,梵語僧伽黎,此云合,亦云重,亦云雜碎衣。凡入王宮,升座 說法,聚落乞食,當著此衣。又此衣九品。下品有三:謂九條、十一條、十三條。中品有三:謂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上品有三:謂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 五條。搭衣偈云:「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我今頂戴受,廣度諸群迷。唵,摩訶迦,波波叱悉帝,娑婆訶。」缽,梵語缽多羅,此云應量器。謂體、色、量,三 皆應法故。體用瓦、鐵二物,色以藥煙熏治。量,則分上、中、下。具,梵語尼師壇,此云坐具,亦云隨足衣。開具偈云:「坐具尼師壇,長養心苗性,展開登聖 地,奉持如來命。唵,檀波檀波,娑婆訶。」                        
 
——沙彌律儀要略卷下終

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懺悔即安樂

   上午要上山開會,來接印隆的居士菩薩晚到了約半小時,雖然印隆已先打電話過去告知會晚一點到,並請開車的居士菩薩不要擔心,但是自己的態度應該還是有散發出一些緊張的氣息,因此讓居士菩薩也有點緊張,所以一直在趕路。印隆也有發現她們在緊張,趕緊說一些輕鬆話語想淡化緊張的氣氛,但是一直到山上後,居士菩薩才放下心來。

  剛才在反省自己一天的行為,覺得這一點實在不應該,讓居士菩薩罣礙了!趕緊傳簡訊跟她們懺悔,很歡喜居士菩薩也回覆,並說每一次的互動都是學習的增上緣,真是好同參啊!

  戒本序說:「眾中若有罪者,當懺悔,懺悔即安樂,不懺悔罪益深。」印隆個人不喜覆藏過失,若發現自己做錯了,愈早懺悔愈好,就可以愈早消弭自己的惡念與習性。懺悔是日常修持中極重要的實踐行門,若能時時返照自心,有了過失即如法懺悔,真正做到「事無不可對人言」,則必能心無掛礙,無有恐怖,心中都是光明、安樂自在。

回山開會及能禮佛真好!

 

   今日上山開水陸法會網路共修的會議,各部門代表與相關負責人員都有出席。一半在山上開,一半在雲來寺以視訊會議方式開,算是正式將工作安排交代給各單位,並報告今年主要的方向。果慨法師的口才真好,並非常能掌握會議效率,讓會議能準時完成。

回向:張歐雪娥老菩薩

 

 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淨土 回向:張歐雪娥老菩薩

眾罪消滅,善根增長,蒙佛接引,

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蓮品高昇,發無上菩提心永不退轉,早成佛道!

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

微妙殊勝的布施波羅蜜

 

   今天去慈濟醫院抽血檢查,繼續追蹤肝指數,並順便安排洗牙。很感恩居士菩薩對印隆一直以來的關懷與照顧,讓印隆可以將身體的病痛減低到最低,安心辦道修行。

結緣:《觀世音菩薩普門品》鈔經本(已結緣圓滿)

 有一位修持觀音法門的居士菩薩,委託印隆代為結緣《觀世音菩薩普門品》鈔經本,共有50本。

此是由法鼓文化印製出版,典雅莊嚴。

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

不要將佛法當成一個世間求的境界

 

   剛才跟一位居士菩薩通完電話,心有所感,一併記之,感恩與每位善知識分享與討論佛法的因緣。

  印隆和這位居士菩薩都是有過喪親之痛的經歷,即使歷經多年,那份傷痛仍是銘記於心。有時候都會懊悔,為什麼在父母生前,不能再多孝順父母一點?但是,一直去懊悔過去的事,對已逝的親人其實是不好(無用)的。

  居士菩薩問:是因為他們會感受到我們的悲傷嗎?

看透人生~何處能惹塵埃?

 

   這兩天都有格友來訪,兩位雖然所遇到的「境界」不同,但其實問題的根本都是一樣的--都「放不下」過去所經歷到的境界,因此在遇到新的境界時,又會「連結」過去的境界,因此痛上加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要能真正懂得「放下」的妙用,一定是要能「如實觀」--如實觀一切境界都是緣聚而起,緣滅而散,無有真實自性;若能如此觀照,必能認清「真相」,不會再為虛妄不實的境界所惑,不會再隨境煩惱不已。

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聖嚴法師感應-我對觀世音菩薩的有求必應

 


 

 今天是觀世音菩薩的聖誕日,所以向諸位介紹偉大的觀世音菩薩。這對聖嚴本人來說,尤其感到無限的親切和無限的贊仰。因我自幼至今,無一天不是沐浴在這位大菩薩的恩光之中。

    我生而病弱,由我母親虔信觀音而得不死。我的兄姊皈依理教,我也參加過理教的法會。理教雖非正宗的佛教,理教的信仰中心聖宗古佛,其實就是觀世音菩薩。我在童年出家時的江蘇南通狼山,其所奉的大聖菩薩,原系唐高宗時代由西域來華的一位高僧,名叫僧伽。據《宋高僧傳》的記載,他曾現十一面觀音像,所以是觀世音菩薩的化身。        

    我少年時很笨,雖不像佛世的周利盤陀伽,佛經說他3個月誦不會一首偈(音記)。教他掃帚兩個字,記住了字便了字,記住了字又忘掉了字。但他畢竟由於佛陀的有教無類而證到阿羅漢果。可是,據我母親說,我到了6歲才會講話,到了9歲才開蒙讀書。當我13歲出家之際,僅僅是個初小4年級的小學生。可是出家之後,師父講給我聽的第一個故事,便是向觀世音菩薩求智能得智能的事例:宋朝的永明延壽禅師,因修《法華忏法》21天,夢見觀世音菩薩以甘露灌其口,便得無礙辯才。

    他著有《宗鏡錄》100卷及《萬善同歸集》,乃為佛教史上的不朽名作,他的地位之高因此可見。

    所以我的師父教我每天早晚,至少要拜200拜的觀音菩薩我拜了半年多,邊拜邊作觀想:觀音大士手執楊枝,以甘露清涼淨水,灑在我的頭上。因此,我對厚厚的一本《禅門日誦》,在數月之間就背熟了,當時連我自己也有點意外地吃驚。後來我到了上海。

    狼山的下院大聖寺,天天做經忏,適巧靜安寺創辦佛學院,現在我們善導寺的監院妙然法師及知客守成法師,也是當時負責院務及管理的人員。我請求師長上人送我去求學,上人則說我的程度太差。縱然送我去了,第一是考試不會錄取,第二是即使錄取了,我也聽不懂課。我在失望之余,每天夜裡起來禮拜觀世音菩薩。過了半年,我終於達成求學的目的,做了靜安寺佛學院的插班生。這使我又是一次意外的欣喜。

    1949年春天,我到了台灣,以我當時的身體狀況,有的同學認為不消3個月,就會拖死。但在我的心中,始終沒有離開觀世音菩薩。往往利用行走及晨操跑步的時間,默念觀世音菩薩,所以我也經常都在觀世音菩薩的慈光照顧之下。一住10年,最後退職。隨東初老人重行出家之後,我的願望是,求菩薩賜我一個靜修用功的道場。所以天天禮《大悲忏》,念觀音大士聖號。當時有幾個朋友,都認為我的願望是注定要落空的。在台灣這個地方,有一些長老上座,要求一個理想的用功之所尚不容易,何況我是一個初出家的人呢?當時我對台灣的佛教界,可用人地生疏四個字來形容。在無從找人資助道糧,也無從探聽何處容我安身靜修的情形之下,竟由於浩霖法師的偶然介紹,以及悟一法師的從旁協助,使我認識了高雄山區美濃鎮的兩位尼師。因此去朝元寺一住就是6年多。若非悟一大和尚把我請來本寺,我尚可以在那裡繼續掩關下去。

    由於我自己如上所說的經歷,我對觀世音菩薩的有求必應,那是深信不疑,也是感恩不已的。(1968年古歷219日 )

    選自《聖嚴法師介紹佛法》

 

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一):序1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序2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三):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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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四):五重玄義釋此經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五):譯者、通序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六):別序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七):須菩提啟請問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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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八):正為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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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九):略示降心離相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略示住心無住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一):正明離相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二):問答除疑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三):佛身離相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四):果法離相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五):廣釋降心離相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六):約聖果廣釋住心無住--小乘聖果泛論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七):約聖果廣釋住心無住--小乘聖果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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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八):約佛所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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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九):約菩薩莊嚴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正明無住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一):喻明無住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二):較量顯勝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三):彰般若妙用--請名教持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四):戊二即是顯利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五):已三彰般若無住用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六): 明菩提無法正顯般若本體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七): 直顯般若本體--審示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八): 直顯般若本體--直顯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九):通結始終心要
-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三十):流通分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三十):流通分

 

乙三流通分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流通分,乃經家敘意。始則如是我聞、六種成就,終則佛說是經、大眾蒙益,由始至終,無非指示眾生本有德性,而教以全性起修也。此經指一期言說而言,般若原無文字言說,而亦不離文字言說。止啼黃葉,固未可捐,故云佛說 

此經所說,不出降心住心,觀照之功,如如不動,實相之理。而最要在斷疑生信,信為道源功德母也。至於為人演說,要在不取於相,方契實相般若之本體。至此經義已宣說無遺,故曰佛說是經已

長老須菩提為當機眾,聆此法益,自然歡喜無盡;即現前四眾,一切世間三善道眾生,聞佛所說般若,亦莫不滌凡情而生聖智,故皆大歡喜,誠可謂普利人天,法喜充滿者也。

信受奉行者,即解實相之理,則疑斷信生,受持觀照,無入而不自得焉!是為說不虛說,聞不虛聞,言必依如來所教如何降心住心,如何法不退轉之菩提心,而信受奉行,荷擔大法也。

今者演述已竟,法會圓滿,倓虛敬合掌而請在座諸善信,從聞而思,從思而修,而深入三 摩地,是所望焉!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二十九):通結始終心要

 

丁二通結始終心要分三(戊)一直指知見 二持說福勝 三正示觀法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結正宗分中從始至終所說般若心要之大法也。

佛謂須菩提若有發真正菩提心之人於我上來所說一切法應當如是知見信解。所言一切法乃通指上來所示住心應無住降心應離相無法發心等等。當起實信離即離非是即非即無名無相不可心思口議。雖無名相而不拒諸名諸相;雖不可思議而亦不離心思言議;不滯於法方得無礙而得大自在矣!

不生法相謂於一切法如其所知不生住心無住降心離相發心無法之法相也。果能一無所著不生法相則其知也為真知其見也為真見。其信解亦為真信解諸相銷亡不真何待。不生法相四字乃是末後牢關。眾生因一念不覺而起法相流轉於六道三途;諸佛因念念覺悟不生法相而永脫生死。然則不生法相豈非超凡入聖之機關了生脫死之要訣乎!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乃如來隨機演說原非有所著也故曰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一直指知見竟。

 

 

戊二持說福勝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了、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上來既云不生法相,恐疑既一切法不生,則持經功德,豈非取相?故說此以破之。佛謂若有以世界寶施之人而住相行施,若更有發菩提心之男女,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則二利繁興,福稱無漏,則勝彼寶施之有漏多多矣!

二持說福勝竟。

 

 

戊三正示觀法。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徵福勝所以。先示說法之軌則再示觀法之功能此乃全經結局之指歸而歸於三般若也。為人演說是文字般若;不取于相是觀照般若;如如不動是實相般若。

徵問:云何為人演說而能福勝無量寶施?答:意在於不取於相以不取相故乃能離一切相乃至心緣之相亦離。智與理冥照見我空、法空、空空得無罣礙是觀照之功深也。觀照既深乃能如如不動即顯實相本體。所謂旋嵐偃嶽而常靜江湖競注而不留者也。眾生常動其不動其病即在於取相心取於相則未有不動;不取於相則如如不動矣!末世發菩提心眾生果能依如理起如智以如智照如理而為人演說則為深達實相荷擔大法者故其福自然勝彼無量寶施矣!

何以故重徵以何之故定要不取相也。夫相本虛妄取著則迷故復示真空觀而照破之方能證般若實相之本體也。

 一切包括無遺之意三界一切有為生滅之也。如夢眾生界內遷流做作皆是虛妄;譬如睡時似有覺了全無;萬法迷時似有悟了全無故曰如夢如幻有為諸法悉皆如幻;如幻師削木為人結草為馬本無實體;萬法緣生亦復如是故曰如幻如泡風擊水成泡忽有忽無乍起乍滅萬法不實亦復如是故曰如泡如影影即影像依形而有是為依他起性全是假名故曰如影如露露即朝露見日即晞;萬法是愚昧暗結智照即滅故曰如露如電電即電光一閃即滅;一切有為法其不實也亦復如是故曰如電。總而言之一切有為之法剎那變遷無有一實。凡夫認以為真取著貪愛故常被物轉而造業受苦。諸佛視萬有如幻故不被物轉常能轉物得大自在。此經之所以結歸於如如不動行者能於諸法看得真實空方能用功得力。

等六喻真入道之要門也!故如來最後垂囑曰:應作如是觀。夫如是觀則無法而不如即無法而不是矣。既無法而不如是則此心常自如如何有於動與不動?理契如如則彼岸不期到而自到法身不期證而自證矣!行者須平心靜氣時時體會之。又復當知萬法本自如如不必撥萬有而覓真空如能於此著力則夢亦如幻亦如泡、影亦如露、電亦如則何處而有不如者哉!百丈禪師云:但離妄緣即如如佛果能如是乃能入如來室衣如來衣坐如來座為如來使荷如來之家業宣如來之妙法者矣!

正宗一大科至此已竟。

筆記整理 

表格 4 等六喻真入道之要門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三界一切有為生滅之法

如夢

眾生界內遷流做作皆是虛妄

譬如睡時似有覺了全無;萬法迷時似有悟了全無

如幻

有為諸法悉皆如幻

如幻師削木為人結草為馬本無實體;萬法緣生亦復如是

如泡

風擊水成泡忽有忽無乍起乍滅

萬法不實亦復如是

如影

影即影像依形而有是為依他起性全是假名

如露

露即朝露見日即晞

萬法是愚昧暗結智照即滅

如電

電即電光一閃即滅

一切有為法其不實也亦復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