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上章已示降心之法,其要在於離相,空生已有悟入處。
此章乃示住心之法,正為開導,要與般若相應而已。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應以六度四攝,而利樂有情。六度四攝,咸以布施為首,布施以不住相為究竟。
「復」者重復,「次」即次第,重呼空生而告之也。前示離相,但於理諦上離相;此下修行六度,乃教以事實上無住。理事相融,福慧雙圓,則彼岸不期到而自到矣。
「於法」:「法」字,當作兩解:
一、法指眾生心。菩薩行施,於心應無所住,如有所住,則覺心便晦,是有所為而為也,烏乎可。「應」者,當也,誡勉之詞,勉其不可有所住也。
二、法者,即指六塵諸法。菩薩行施,於六塵諸法,應無所住著,故下文云:「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是也。施有三種,義該六度:一、資生施,二、無畏施,三、法施。資生有二種,謂內財、外財施;無畏謂離苦得樂,不令怖畏故;法施謂如理如事,隨機應病為說法故,於中,資生攝一,謂檀度;無畏攝二,謂戒、忍;法施攝三,謂進、定、慧也。此三種施中,一一皆攝於六,由是義故,唯舉檀施,即已含攝其餘矣。
所謂不住六塵者,不希求諸境而行布施也:
一、謂愛著自身(恐損自故),而不行施。
二、謂報他過去之恩而行施。
三、謂希求未來福報而行施也。
此令一切皆遣,起心動念,即乖法體,直須三輪體空(內無所能施,外無所施,中無施物),方成一法無住也。
上科是度生離相,破我執;此科是布施無住,破法執。破二執,乃能斷二死(分段變易生死),而證菩提果也。
筆記整理
施有三種 | 資生施 | 內財施 | 此三種施中,一一皆攝於六,由是義故,唯舉檀施,即已含攝其餘 |
外財施 | |||
無畏施 | 離苦得樂,不令怖畏 | ||
法施 | 如理如事,隨機應病為說法 | ||
義該六度 | 檀度 | 資生施 | |
戒度 | 無畏施 | ||
忍度 | |||
進度 | 法施 | ||
定度 | |||
慧度 |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所謂」二字,指釋之詞。承上菩薩於法(六塵諸法)行施,一一不住法相也。不住相云者,非獨不住有相,并不住無相,有無雙遣,一道清淨,是則方與般若相應也。又不住相布施,乃不住於六度萬行之相也。故不住相即是常住,布施清淨即是菩提心。空生啟請降住之法,已明明指示矣。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何以故」,徵起之詞,恐或有難云。既於施等無住,如何獲福?為答此故,說生福甚多。云何(何以故)甚多?以不住相施,契合實相。故借十方虛空為喻,虛空廣闊無邊,高大殊勝,究竟不窮。菩薩修因清淨,無相可得,其福之多,亦猶虛空之高廣難思也。
「不」字上聲,即否字。當機因言領旨,絃外知音,直答之曰:「不也」,即不可思量。佛乃以法合喻,云無住相布施,福德之廣亦不可思量,無限無盡。
末結云菩薩當如我所教,以無所住而住,乃為常住菩提心也。正不立玄,偏不附物,二邊不立,中道不安,是乃般若真血脈路耳。
二略示住心無住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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