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

倓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整理與筆記(十四):果法離相

 

辛二果法離相分三(壬)一如來雙審 二空生相答 三承上雙釋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前云一切不取,何以如來三祇修行,百劫修因,成佛度生耶?為斷此疑,故以果法勘驗。探問當機,於此甚深理路,作何見解?

一如來雙審竟。

 

 

壬二空生雙答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當機靈機超拔,已悟實相般若,不落從前偏執之見。一經如來雙審,故直捷流利而答之曰:如我解佛所說筏喻之義,未渡須取,已渡則捨;以是而推論之,取捨固無一定,以是無有定法,名無上菩提,即如來亦無有一定之法可說。所言無定者,不定於取捨空有也。既無此情,則超情離見,方能直趣於甚深般若之本體耳。是以佛之說得果,猶空拳之誘子。佛之說法,似黃葉之止啼實無一法與人。已示衣裡明珠本來無有得與不得、說與不說一定之法也。

二空生雙答竟。

 

 

壬三承上雙釋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此空生承釋,何以故無定之旨也。若定有菩提之法,定有法如來可說,則為取法,而落於有邊。若謂無菩提之法可得,無法可說,則為取非法相,又墮於空邊。既墮空有二邊,則障一實之相,何能明空有不羈全歸中道之妙旨哉。

「所以者何」下,乃重復徵釋,俾深明無有定法之意耳。「一切賢聖」,即三乘賢聖。「無為法」,即相宗六種無為中之真如無為。真如不妄、不動、無作、無為,是以無有差別。然賢聖依真如而修而證,自有所得淺深之不同,故於無差別中,而現有差別耳。譬如三獸渡河,三鳥飛空,其涉與翔,各有淺深遠近之不同。而河與虛空,原無淺深遠近之可言也。

二果法離相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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