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三結成離相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此結前證勸。
「是故」二字,是取法相非法相皆墮四相之故,取則成障,不能見如來、生淨信,兩不應皆,結責勉誡之意。
「不應取法」,是不應取言說章句為法也。「不應取非法」,是不應離言說章句為菩提之法也。不即不離,是為得之。蓋佛之說法,非說而說,說即無說。自阿含、方等,以至今日,焉有實法與人?不過為眾生解粘去縛而已。未渡者定要取法,既濟者則應捨法;譬渡河者則須用筏,到岸則不須船也。
「以是義故」者,以是執藥成病之義故也。空本是藥,病既已,則應捨藥。是以若著於空,藥亦成病,反成空病難醫。是以細執不除,終為聖道之障,法尚應捨,況非法哉!丹霞頌曰:「雲自高飛水自流,海天空闊漾虛舟,夜深不向蘆灣宿,迥出中間與兩頭」,可謂括盡般若妙義。讀經於此,試離心意,識一參之。
一佛身離相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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