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二)別序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別序」也,為正宗之前導,發起全經,正是著眼之處。「著衣持鉢,洗足敷座」,於日用中,活潑潑地,無一毫造作。降心住心,默示已竟,能者得之,便可與如來把臂共行,無勞世尊多費脣舌矣!
「爾時」,即六種成就機感相應之時,得時則駕,正當機啟請之時也。
「世尊」者,惟佛十號俱足,堪當此稱。過、未、現三世,情與無情,所共尊崇,故曰世尊。
「食時」,佛制過午不食。今食者,即日初分,不早不遲,如法可乞食之時也。此「時」與上之「爾時」,法、食二輪,如時常轉,時之為義大矣哉!
佛有三衣:一、安陀會,名作務衣;二、鬱多羅僧,名入眾衣;三、僧伽黎,名福田衣。乞食應著大衣(即僧迦黎),柔和忍辱,入聚能寂,所以能為眾生作福田也。
「鉢」,具足應云鉢多羅,此云應量器,乃四天王所獻者。體、色、量三,咸皆應法。既能應己之食量,復能應眾生所施之量,滿鉢不多,空鉢不少也。
佛出行化,須著衣持鉢者,為離苦樂二邊,處中而行故。言苦樂者,在家衣華服,持寶器(著樂);出家外道,裸形而手捧食(著苦)是也。
「入舍衛大城」,園(住處),國(化處),出祇園,而入舍衛也。處廣人多,故曰「大城」。「乞食」者,佛制比丘,循方乞食,離四邪命,拆伏貪慢故。世尊尚自乞食,足使後人慚悚,而不敢懈怠也。又佛自乞食,準《瓔珞經》說有十意,詞繁不錄,須者往檢。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於」者,在也,其指舍衛城中,次第乞者,均平行乞,不分貧富、貴賤、淨穢之家,息凡夫之憎愛,破二乘之分別(迦葉捨富從貧乞)。「已」者,乞七家,或乞足則已也。世尊內證平等,悲智雙運,無我無人,是真自在。
「還至本處,飯食訖」:「還」者,自城還園。「本處」者,本所住處。食所乞飯訖,收鉢洗足,敷展座位,宴然而坐。
佛非真食,示現而食。佛身無垢,洗足者為順俗,兼顯行人應洗去煩惱垢染之意也。「敷座」者,表敬般若(般若佛母,出生諸佛),並儆後世之高自位置者耳。此世尊於日用中,處處默示般若之全體大用,其奈眾人終日昏昏,著衣只知是衣,喫飯只知是飯,曾不知於中討箇真消息,而究此能著、能喫者,為誰而勞碌畢生,良堪哀愍。當時須菩提慧眼中,覷出一段真實風光,了知萬法無礙。實相般若,本自日日現前,並知我佛念念以度生為懷,故於著衣喫飯中,無時不護念於向大之眾生,亦無時不付囑於向大之眾生,恨不眾生一時成佛之意。故下文極力讚歎如來之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發起請問,由此得名為發起序。初序分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