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三彰般若無住用分二(庚)一正明無住 二舉喻顯用 初中三(辛)一不住六塵 二不住人法 三結顯真實 今初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眾生故,應如是布施。」
此彰般若無住之用也。
經初當機請問「應云何住」時,佛說無住為住,歷明正明,使無住之旨,了無疑滯,當機至此可謂飽飫玄音矣!到此要結成無住之本旨。
「應」字平聲,寓有誡勸之意。不應住,是誡其不應住於六塵而生心也。「應生無所住心」,是勸其當生清淨心也。心住六塵,便為污染,安能清淨?般若無住為住,乃為真住。
「是故佛說菩薩心」下,乃明學般若者,要發廣大之菩提心,方能與般若相應。以此心而修行布施(舉一布施攝其餘五),則能三輪體空(施者、受者,並所施之物,三咸不住),是則名無住相之施也。
末三句,反復丁寧,如是無住,方合行菩薩道之菩薩,而證於無漏也。
一不住六塵竟。
辛二不住人法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諸法之相,性自空寂,故曰「即是非相」。此「非」字不可作「無」字會,乃是「實」字之意。
又「即是」二字,乃不可思議境界,勿草草放過,言諸相即是實相也。眾生乃五蘊聚集,所謂緣生無性也,故曰「即非眾生」,此即釋前不住相布施之義。所謂不住相者,不住有、空、人、法諸相也。相即無相,不必撥相而求無住,且也眾生自性涅槃,故曰「終日度生,無生可度」也。
二不住人法竟。
辛三結顯真實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上言菩薩當無住行施,諸相非相,眾生即非眾生。此理幽玄,甚難深信,恐後人有疑佛語為虛妄者,故舉「五語」以明不虛。
此中「真語」則依真諦空理而說,「實語」則依中諦實相而說,「如語」則如俗諦之理而說,「不誑」則無欺詐,「不異」則無矯亂。此二語解決上三語而說,而亦決定之說,惟決定則真實。所謂諸佛如是說,我亦如是說,是為妙說利益說也,明是說,則自當斷疑而生信矣。
佛故舉「五語」以明佛語不虛 | 如來是真語者 | 依真諦空理而說 | |
如來是實語者 | 依中諦實相而說 | ||
如來是如語者 | 如俗諦之理而說 | ||
如來是不誑語者 | 無欺詐 | 解決上三語而說,而亦決定之說,惟決定則真實 | |
如來是不異語者 | 無矯亂 |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此復轉釋真實也。唯恐著於非相非生,起斷滅想;又恐以非相非生為真實,墮常見想;若不作是念,則不墮斷、常。而若相若生,無非真實。夫如來依自所證之法,而說無量之法;法雖無量,而不外乎雙離雙照,空有二邊而已,故曰:「無實無虛」。般若妙法,本來不同平常,可以說實說虛。如來依此修證而成佛度生,今以無上甚深之妙法而示人,吾人對此至真至實之法,烏可不深生皈仰之心哉!
一正明無住竟。
庚二舉喻顯用分二(辛)一舉喻 二顯用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
前言菩薩以行施而利益眾生,云何而言不住耶!?故佛舉二喻反正以明之。深明菩薩行施,須達三輪體空,方不至為六塵是虛是實所染。不然則如有目之人,入於暗室,一無所見,譬如無智,則不見般若之理也。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此正喻無住之功也。
若菩薩不住六塵諸法為實為虛而行布施,則已契無實無虛之理,與般若相應。如人有目,逍遙於光風麗日之下,何等自在哉!六祖曰:「無實者,以法體空寂,無相可得,然中有恒沙功德,用之不匱。」諦思是語,無住行施之功,真無言可喻矣!
初舉喻竟。
辛二顯用(壬)一生福用 二滅罪用 初中三(癸)一自利之福 二利他之福 三經處當供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 當來之世」,去佛是遙,「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如法受持讀誦」,會歸無住者,既與如來知見相同,雖其自知自見,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悉見,其是受持之本人也。凡如是受持者,皆得如是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一自利之福竟。
癸二利他之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此顯般若無住之功,超勝多劫以身布施也。
一日有三分:初日辰已,中日午未,後日申酉,「分」謂時分。一日六時,各施恆河沙等身命,且自一日而衍至多劫,此何等心腸,可謂難之至,而精進之極,得福之多,固亦自不可量矣。般若無住之功,無可為比,故設此較量,以顯信心福勝也。
「何況」二字,是反顯之詞,信心尚且得福無量,何況解行乎!何況自行化他乎!「書寫、受持、讀誦」為自行,「為人解說」為利他。前一聞信順,已自得福無邊,何況二利俱備,自他兼證菩提,則其福之大,孰可為喻哉!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上既深明般若妙用無住之勝,此復明說此法所被之機也。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以此般若之經,乃大乘之教,非大機不可荷擔。施教須契機,是以為大乘之人說。此大乘教,具有體、相、用三「大」之義,「乘」以運載為義,能載行人到彼岸故。
問:大乘、最上乘有何差別?
答:大乘者,對小乘說;發廣大之心,而自利利人也,故名大乘。最上乘者,即大乘之終極處,大乘者即最上乘之始終處,無二途也。若以教分別,別教菩薩為大乘,圓教菩薩為最上乘。為令直趨寶所,不落階級,此二類機,具大根大智,方解大理大行。如來乃為深宣此經,期荷擔而流布之焉。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上略說福勝,此顯廣說功德。若有人能如法受持讀誦,當然同佛知見;既能「廣為人說」,當然盡知盡見是被教之人。而此能廣為人說,盡知見其被教之人者,即同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被教之人者也。而此施教者,如佛施教;而此被教者,如受佛之教,故皆得成就不可量(不落箇數)、不可稱(不落名言)、無有邊(不落邊際),不可心思口議之因功果德。如是人等,不待時劫,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最上乘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首句徵釋前所明功德多之故也。
好樂小乘者,偏空知見,墮無為坑,只能自利,不能利人。常執人我等四見,而塞般若之門,故曰:「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讀誦尚且不能,況能「為人解說」乎!
此文雖說小乘,實讚大乘,乃側擊旁敲之法也。
二利他之福竟。
癸三經處當供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花香,而散其處。」
「在在」指經言,「處處」指境言。不論伽藍莊宅,以及城市山林,凡此經之所在處,則天人阿修羅所應虔誠供養。
「當知」下,言其應供所以也。夫經典所在,皆是諸佛全身舍利寶塔,見此經者,即同見佛。前文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乃是預言,正為比處作伏線,今方屬實義。此經字字含藏諸佛之法身理體,故「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花香,而散其處」。「作禮圍繞」,供敬之事也;「以諸花香」,供敬之物也。
一明生福用竟。
壬二明滅罪用分三(癸)一正明滅罪妙用 二兼顯經功妙用 三總結經功妙用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文持經者,成深功德;然無知不信者,不但不恭敬,反加輕慢賤辱於受持之人者,或亦有之,以此而觀,經功何在?然此持經之人,切莫疑謗此經無功,反當生大慶幸,作難遭想。何以故?當知此持經之人,先世重業、惡業、定業,不可逃避,應墮三途,受極重苦;因今持經,遭人輕賤之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不但不受惡道之苦,而且當得無上菩提。有如是之功德,豈非難遭之事乎!
此文具二種不可思議:一、重罪輕報轉定業不可思議;二、因緣會遇,定當作佛,果報不可思議。
一正明滅罪竟。
癸二顯經功妙用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佛舉自身過去事佛之福,較量持經之慧,以顯經功之妙用也。
「我」者,佛自稱。佛得三明,憶及過去因中之事,故曰「念」。「阿僧祇」,此云無央數,乃華嚴十大數之一也。我佛由廣熾陶師,逢古釋迦如來,發心修道,至第一阿僧祇,遇寶髻如來;二阿僧祇,遇然燈如來;三阿僧祇,遇勝觀如來。今「於然燈佛前」者,蓋二阿僧祇以前 事也。
「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那由他」,是第九大數,數當萬萬,此言逢佛之多也。
「悉皆供養承事」者,「供養」,約衣服、飲食等。「承事」,則欽承奉事,如執侍巾瓶、服勞任務等,此言奉佛之勤也。其所得之福,自可知矣。然此咸屬有漏之福,不足尚也,此為後文之陪襯。
《隨申正義》云:『設若有人,能於此經信解受持,所得功德,乃屬無為之慧,比較吾因中供事諸佛之功德,百分不及持經一分,乃至千萬億分,亦不能及持經功德德一分。』蓋奉持般若無為之功,盡未來際,無有已時,所得功德,非可以心思、非可以口議者也。於我於字,作與字解。
二兼顯經功妙用竟。
癸三總結經功妙用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子,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總結般若妙用。
經功數數比較,在人必以為煩瑣,而佛意云:我前不過略說而已,若稱量而說,則此經功周沙界,無有邊際。淺根無識之人,聞之將心狂意亂,由疑而生謗矣。「狐」性多疑,行止法弱,喻多疑之人,於我佛大法,未易勝進也。
「當知」下,令斷疑生信。斷疑則心不狂亂,生信則能入正道,是經義即般若離相無住妙義,非言語分別之所能達,故「不可思議」。「果報」指持經之人,當得無上菩提,故亦不可思議。
會將告終,故總結經功。經文至此,正宗第一大科,示降住其心,歷彰般若妙用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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