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攝大乘論》上課,法師為解大眾疑惑,再帶領複習上次課程內容:
一、所知依體:阿賴耶識。
二、所知相體:三自性──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自性、圓成實自性。
三、入所知相體:唯識性。
四、彼入因果體:六度。
五、彼因果修差別體:菩薩十地。
六、增上戒體:菩薩律儀。
七、增上定體:菩薩定,如首楞伽摩(楞伽大定、健行定)、虛空藏等諸大乘定。
八、增上慧體:無分別智。
九、彼果斷體:斷德。
十、彼果智體:智德。三種佛身──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
接著說明「顯是大乘性」──具大乘根機者,能修大乘實相法。《攝大乘論》先提出二個問題:一是如何證明「十相殊勝殊勝語」為佛所說?二是如何證明聲聞人不具大乘種性?[1]
.jpg)




.jpg)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