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攝大乘論》上課,法師為解大眾疑惑,再帶領複習上次課程內容:
一、所知依體:阿賴耶識。
二、所知相體:三自性──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自性、圓成實自性。
三、入所知相體:唯識性。
四、彼入因果體:六度。
五、彼因果修差別體:菩薩十地。
六、增上戒體:菩薩律儀。
七、增上定體:菩薩定,如首楞伽摩(楞伽大定、健行定)、虛空藏等諸大乘定。
八、增上慧體:無分別智。
九、彼果斷體:斷德。
十、彼果智體:智德。三種佛身──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
接著說明「顯是大乘性」──具大乘根機者,能修大乘實相法。《攝大乘論》先提出二個問題:一是如何證明「十相殊勝殊勝語」為佛所說?二是如何證明聲聞人不具大乘種性?[1]
本論從第二問題先回答,指出在聲聞乘經典沒有提到阿賴耶識、涅槃、三身等內容教法,如何成就大乘種性?[2]再來是說明此十相殊勝內容,可以發起嚮往學習,引發無上菩提心;且隨順而修,在步步之中能證明佛所說的道相與功德;斷無明,能將成佛障礙因消除而沒有障礙;依十相修,最終能證得佛智。[3]這就是大乘菩薩的根性,用實踐修行來證明大乘是佛說,依教奉行,可以得到教法利益,達到佛所說的果地內容。
法師並舉以考據學研究來說,有一派學者認為《首楞嚴經》、《大乘起信論》非佛說,如有人認為《首楞嚴經》為房融所制。但古來有許多高僧大德依《首楞嚴經》修行而開悟證果,這樣的教法不是佛說、有誰能說?
以上是以「十相殊勝殊勝語」自顯為佛說。接下的二頌,是重說十相,這十相是大乘最殊勝,在大乘法是處處見,其他地方看不到,為最殊勝的菩提因:[4]
一、所知依:所知依
二、所知相:所知相
三、入所知相:彼入
四、彼入因果相:因果
五、彼因果修差別:彼修異
六、增上戒:三學
七、增上定:三學
八、增上慧:三學
九、彼果斷:彼果斷
十、彼果智:智
接著是十相次第,說明須依序不亂:
一、所知依-謂諸菩薩於諸法因(阿賴耶識)要先善已,方於緣起,應得善巧:[5]阿賴耶識是流轉還滅的樞紐,要瞭解方能對緣起法善巧正確了知,知因修因而成就果,不要心外求法。
二、所知相-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6]善巧正知阿賴緣起之法(三自性)。
三、入所知相-如是善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7]修唯識觀,如理作意,從四尋思、四如實智,得四加行位。
四、彼入因果體-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8]加行位修六度(世間)、果也是修六度(出世間),增上意樂得清淨(斷煩惱,至少見道位)。
五、彼因果修差別-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9]因是十地、果也是十地,一說前地是後地之因,一說是一度含攝六度,強調斷十地無明(斷所知障)
六、增上戒-於三菩薩所學,應令圓滿。[10]
七、增上定:三學
八、增上慧:三學
九、彼果斷-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11]
十、彼果智:從發菩提心到圓滿,要實修得現證。因此次第而說,要先確立阿賴耶元起的染淨緣起正知見,如理修行,修行次第含大乘菩薩義(六度-十地-三學)。[12]
「顯能攝」:[13]此十相圓滿具足大乘義理,含攝所有大乘修學內容(教理行果),故本論稱為《攝大乘論》。聞此法能生意樂,即具大乘種性,如此能學修大乘法,成大乘果。
[1] 《攝大乘論本》卷1:「復次,云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顯於大乘真是佛語,遮聲聞乘是大乘性?」(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a18-20)
[2] 《攝大乘論本》卷1:「由此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a20-21)
[3] 《攝大乘論本》卷1:「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為能證得一切智智。」(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a21-22)
[4] 《攝大乘論本》卷1:「此中二頌:「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異, 三學,彼果斷及智, 最上乘攝是殊勝。 此說此餘見不見,由此最勝菩提因, 故許大乘真佛語, 由說十處故殊勝。」」(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a22-27)
[5] 《攝大乘論本》卷1:「復次,云何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方於緣起應得善巧。」(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a28-29)
[6] 《攝大乘論本》卷1:「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a29-b2) 《攝大乘論本》卷1:「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a29-b2)
[7] 《攝大乘論本》卷1:「次後如是善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b2-3)
[8] 《攝大乘論本》卷1:「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故。」(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b3-5)
[9] 《攝大乘論本》卷1:「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b5-7)
[10] 《攝大乘論本》卷1:「次後於三,菩薩所學,應令圓滿。」(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b7-8)
[11] 《攝大乘論本》卷1:「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b8-9)
[12] 《攝大乘論本》卷1:「故說十處如是次第。」(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b9)
[13] 《攝大乘論本》卷1:「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CBETA 2026.R1, T31, no. 1594, p. 133b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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