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以預立遺囑滅除寺院財產之爭的遺憾


  昨天看到「住持中風病重⋯1556萬存款流進信徒戶頭 寺廟怒告討錢吞敗」這一則消息,為王居士慶幸法院還其清白。因為印隆在二十歲就親近慧嶽長老與認識王居士,深知他們的互動與王居士的為人與行誼,單以這數十年看到王居士的付出與生活簡樸,且長老幾乎在每一本著作都感恩王居士的辛勤募款成就,因此是相信她的為人。這兩天也與王居士聯繫,對於來龍去脈更為釐清。

   寺院的財產在住持往生之後,受到爭議的案例頗多,如會性老法師圓寂之後所留下的寺產,就被其俗家母親收養的女兒告上法院求繼承。會有這樣的情形,多是不諳法律、或是生前未做好規劃、或是因專心修持而委請他人處理等,但一旦無常來到,若未處理也來不及安排了。

   雖說錢財是身外之物,但佛法不離世間法,出家人所受用的一切,都是十方淨財捐施護持的。而國家有國家的法律規定,不是說想給誰就可以給誰,一定還是要依照法規。印隆因為已無「法定繼承人」(全部都往生),[1]所以已做好遺囑預立與公證,讓往生後若有剩下的資財,能回歸三寶請常住處理,此是最如法,也不負檀越信施的護持。

   南山寺演觀法師目前在做僧眾ACP(預立醫療)的推廣與協助,之後也會做預立遺囑的宣導,這點最近中華佛寺協會、侯弘偉律師等也透過開辦課程,為僧眾建立符合世出世法的觀念,不要留下遺憾。

 

◎    住持中風病重⋯1556萬存款流進信徒戶頭 寺廟怒告討錢吞敗


 



[1] 依照我國民法規定,不婚不生的單身者的法定繼承人,少了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兩者,繼承人按照順位為:1.父母2.兄弟姊妹3.祖父母。若是遇到所有法定繼承人都比自己早過世的狀況,法律規定的繼承人就是中華民國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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