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4日 星期三

放生的意義和功德


   以前對於「放生」並不熱衷,主要是因為覺得台灣放生的方式不夠完善、或是有所求的心太強,例如在母親生病與自己生病時,都有人建議以放生謀求健康,但是個人覺得放生是解救眾生之苦,因此不認同這樣的想法,因此主要是參與如生態保育、倡議素食之類的活動。

  前陣子看到 淨界法師對於放生的心得,覺得很相應。法師說明之所以要放生,第一由於眾生有飲食、眷屬、住處等的貪愛與追求,但是當牠被抓到以後,因為即將遭遇生命的根本破壞,也代表了奪走了牠的眷屬、住處等一切所努力追求的東西,所以其面臨死亡時不是一般的痛苦,是極大的怖畏、是今生的毀滅,所以是伸出援手把牠從生命的絕望當中救回。

  第二是緩和曾所造的殺生業,並為減損世界的災難做出了貢獻。有些殺生是故意的,這就形成了罪業;有些殺生不是故意的,例如行路而踐踏了蟲蟻,雖然不是罪業,但它是一種因果。而不論是故意或不故意,被殺害的眾生在面臨死亡時充滿了瞋恚、不甘,這些怨氣在虛空中遊蕩;有一句話「人間未亂,鬼神先亂」,當鬼神的恨意充滿了虛空、這個世界充滿怨氣的時候,就會爆發戰爭以及各式各樣的災難。

  所以放生會創造一種和諧的氣氛,對世界的和平做出了很直接的貢獻,雖然肉眼看不到,並不表示它不存在。參與放生等於是盡力在宇宙間釋放一種很祥和的力量出來,讓虛空中的恨氣能稍微緩和。

  而放生最重要的功德,第一是消除罪障。我們在過去生與今生,可能會有一些故意或無意的殺生,但只要很虔誠的以慈悲心來挽救有情,是可以把罪業的勢力慢慢地降低,乃至於透過如法的懺悔而可以消滅掉,所謂「罪從心起將心懺」。

  第二是廣結善緣。每一次的放生,就跟很多的眾生結下善緣,累積了未來的殊勝人際關係、殊勝的貴人因緣。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增長大悲,培養大乘的善根。所以每一次的放生,其實都在調整我們的心態,把我們自私的心,慢慢的昇華成跟眾生感同身受的慈悲心、菩提心。


  放生的主旨原是「只要遇到需要救的生命就要去救」,於《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子品〉中救護眾生的程序,是先給予緊急救護(蔭涼),然後找到問題(水源被截),請求國王提供大找象運水來「施水」以魚、並「施食」救其身命,最後是「施法食」救度其法身慧命,既救魚的身命、又救魚的慧命。

  佛教的「放生」旨在救護眾生,包含身命與慧命的救渡,歷來許多祖師大德也力行實踐與弘揚,但是到了近代卻引發生態保護與商業買賣等爭議,因此隨著時代的變遷,反思與時俱進的放生知識是必要的。若能改變放生的心態與改良放生的方法,或有矯正佛教放生與生態保育之間的衝突。

  智者大師為了請臨海鎮將解拔國協助實行放生,[1]因此以「放生功德長壽有福」來勸行,[2]能「有德必酬,無善不報」。[3]歷代高僧大德也勸導民眾勿殺生而行放生,[4]可以得到增福延壽的善報,如《金光明經》、[5]《雜寶藏經》、[6]《分別善惡報應經》等均有提及。[7]《藥師經》則指出「為病所苦……放諸生命……病得除愈,眾難解脫」,[8]以及「放生修福,令度苦厄,不遭眾難」。[9]這種以放生能得到長命果報、消災治病、增壽延年的觀點,直至今仍影響甚大。

     明末袾宏法師編寫〈自知錄〉勸化世人,[10]將善惡行為量化,使戒殺放生具有功德的觀念廣傳於民間,[11]在世得到善報、累積福德、消除災橫、壽命綿長、子孫賢孝,將來可以往生淨土、永脫輪迴;[12]若在放生時則助所放眾生稱念佛號、加諷經文者,更是善中之善、德中之德。[13]其晚年撰寫〈放生圖說〉,提出放生的功德力可使所求滿願,對一般民眾相當具有影響力。[14]當代也有憨山法師撰寫〈放生功德記〉,宣傳放生的功德。[15]

  「放生功德」基本上是指通過放生而能得到的好處,但若對於「功德」的觀念不當,即可能造成不是真正救濟眾生而出現違放生原義的問題。[16]例如放生過程重視儀式而不重實質,或是選擇在紀念日放生,[17]甚至為了追求更大的功德而在特定日子放生,[18]將隨緣放生變成預先規劃的行為,讓逐利者為放生而捕捉或養殖生命、販賣交易,乃至於引進外來生物造成生態破壞,結果真正被解救的眾生有限,而因此受到折磨死亡的眾生更多,如此一來,「放生」反而造成了殺生的因緣,並非原本放生的意義。[19]

  因此歷來也有許多高僧大德提出改進方式,如:放生無定物(不揀擇,即無論陸走飛禽均量力買放)、放生無定日(不限定在特定時日舉行,以免有人專門於此日前大量捕捉)、放生無定處、以及遇有特殊情形即可隨處放生。[20]

  放生如果考量點僅是站在自己做功德的立場,那是非常自私的行為,[21]若是存有功利心、貪求功德福報,那麼就違背佛陀和祖師提倡放生的真實意趣,所謂「因若不正,果遭迂曲」,也不會得到相應的真實功德。憨山法師即提到,若無一念望報之心,其功德福量就廣大如虛空,此是立於照見空性的無緣大慈,[22]祩宏法師於〈戒殺放生文〉也強調:「修士之心,豈望報乎?不望報而報自至,此因果之理,放生者宜知之」。[23]因此「觀佛性而施,必稱法性而報」,[24]這樣的功德方是殊勝而不可思議。

  聖嚴法師開示放生的精義在於「當下放生的念頭」,此包括了放生的目的與完整的規劃,是為了啟發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眾生的救濟心,並認同為其說三皈、講佛法、發願迴向的儀式,使之能離惡道往生善道,終究能成就佛道。[25]

  放生最重要的功能是教化眾生,生起慚愧心與慈悲心,反省自己殺生行為的不當,改變對待生命的態度。放生要有慈悲與智慧,願秉持正信的觀念與真切的慈悲心,隨緣隨力參與放生活動,盡力避免以追求功德的功利心,並要注意生態與放生結果,以符合佛教放生思想精神之作法。

 

        為何放生,如何放生(聖嚴法師)

        放生的意義和功德/淨界法師

 



[1] 隋開皇十五年(5959月,智者大師應晉王楊廣之請至揚州講《淨名經》,講畢辭歸天台,發覺之前所拆除的魚簄又被重新豎立,原因是臨海縣尉認為台州土地貧瘠,所以再啟捕魚傷生之業。於是智者大師即寫長信給臨海鎮將解拔國請求協助,提到自己此次重返天台山是為晉王修功德和開放生福會。《國清百錄》卷4:「貧道辭還幽谷,有二因緣:一為大王功德,治葺舊寺;二為案行江溪,修營福會。共諸檀越,遠建菩提,爰被存亡,莊嚴永願。一人有慶,保盤石之基;使十千之魚,恣相忘之樂。」CBETA, T46, no. 1934, p. 822c28-823a3

[2] 《國清百錄》卷4:「北方人士壽長有福,豈非慈心少害,感此妙齡!東海民庶多夭殤,漁獵所以短命。貧窮乃是世間現見,可為鑒誡者也!今若斷三歸之命,養五陰之身,斯則廢淨土之華業,起無邊之重過,事既反常,恐非養生之術。」CBETA, T46, no. 1934, p. 823a9-a16

[3] 智者大師敘說放生功德可以長壽有福,若漁獵傷命,則會招感貧窮短壽之報。《國清百錄》卷4:「軍士明府,在鎮清嚴,遠近稱歎,一錢不納,一犢方留。噲參養鵠,卒獲寶珠;孔愉放龜,終佩金印。檀越若不逆晉王符旨,不乖貧道之言,則是再灑法流,奉宣帝道,有德必酬,無善不報!玉珮雕弓,不求自至;金印紫綬,應念便來。」CBETA, T46, no. 1934, p. 823a16-a21

[4] 例如祩宏法師即以「殺生業報」來解釋遭遇人生劫難的原因,《雲棲法彙》卷20:「貴宅世修盛德,何為尊體搆斯劇疾?得無宿業使之然乎!疾病之繇,多從殺生中來,故偏重放生也。」CBETA, J33, nB277, p. 136b28-b29

[5] 《金光明經文句》卷2:「十善中一一善皆具止行不殺是止善放生是行善……命是眾生之所共惜奪而害之居然大苦;宥而放之則為快樂慈心是因不畜殺具是緣此是止善因緣也。夫食是依報得之則命存失之則壽殞。施心是因施具是緣此行善因緣也……此等因緣俱感長壽。CBETA, T39, no. 1785, p. 55a5-a17

[6] 《雜寶藏經》卷4:「昔者有一羅漢道人,畜一沙彌,知此沙彌却後七日必當命終,與假歸家,至七日頭,勅使還來。沙彌辭師,即便歸去,於其道中,見眾蟻子隨水漂流,命將欲絕,生慈悲心,自脫袈裟,盛土堰水,而取蟻子置高燥處,遂悉得活。至七日頭,還歸師所。師甚怪之,尋即入定,以天眼觀,知其更無餘福得爾,以救蟻子因緣之故,七日不死,得延命長。」CBETA, T4, no. 203, p. 468c25-469a5

[7] 《分別善惡報應經》卷1:「何業獲報長命?有十種業。……六、……如是十種獲長命報。」CBETA, T1, n81, p. 896c24-c28

[8]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CBETA, T14, no. 450, p. 407c25-c27

[9]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CBETA, T14, no. 450, p. 408a22-a23

[10] 「自知錄」的觀點來自於「功過格」,「功過格」本來是道士每日登記行為的善惡,用來自我勉勵自我反省的表格,為道教思想中從「賞善罰惡」思想發展出的「善惡累積」形式,將人的行事區分為「善行」與「惡行」,以條目方式記載「行某事為一功、行某事為一惡」的獎懲記錄表,最終必定面臨結算清帳的階段。《太微仙君功過格》是歷史上最早以「功過格」名稱出現的篇目,作者「又玄子」為宋代的道教宗師,約於南宋孝宗乾道7年(1171)創作完成,其早已將「護生」視為「善行」與計列標準。後來提倡護生戒殺思想的祩宏法師繼承此觀念,在《自知錄》中延續《太微格》護佑生命的善行累計標準,條列一系列護生戒殺的功過累計方式。(參 李雅雯〈近代護生戒殺思想之發展與實踐〉頁103-106、王錫賢〈雲棲祩宏的菩薩戒思想探究〉頁88

[11] 《雲棲法彙》卷8CBETA, J32, no. B277, p. 681a1-683c6

[12] 《雲棲法彙》卷11〈戒殺放生文〉,CBETA, J32, no. B277, p. 757a1-761a25

[13] 《雲棲法彙》卷11:「淨業三福,慈心不殺實居其一!今能不殺,又放其生,既能放生,又以法濟,令生淨土。如是用心,報滿之時,九品蓮臺,高步無疑矣!」CBETA, J32, no. B277, p. 761a6-a14

[14] 《雲棲法彙》卷21:「人既重其生,物亦愛其命,放生合天心,放生順佛令。放生冤結解,放生罪垢淨,放生免三災,放生離九橫。放生壽命長,放生官祿盛,放生嗣胤昌,放生家門慶,放生無憂惱,放生少疾病。放生觀音慈,放生普賢行,放生悟無生,放生生死竟。放生與殺生,果報明如鏡。(巨生如鴉雀龜鱉及大魚等,細生如蝦螺蛙蛤及小魚等。積功累德,當知果報不可思議)」CBETA, J33, no. B277, p. 154b15-b21

[15] 《憨山老人夢遊集》卷25CBETA, X73, no. 1456, p. 643a10-b14

[16] 一般常見的誤謬觀念或價值現象大抵有:生命個體數量與功德成正比;不同物種的功德效應有異;詐欺行為;殺生以造就放生,或以殺生成就抽象放生意義(參 陳玉峰,〈台中市放生文化初步研究〉,頁101-113)。印順法師也對不良的放生動機與放生商業化作出評論,提到若放生者不是為了救護眾生的生命,而是為了自己的功德在放生,商人就會為了應付這些買主便去補抓更多動物來出售,如此的放生行為反倒是造罪業了。這種放生不但沒有功德,反而還犯了『菩薩戒』重戒第一殺戒和輕戒第三十二損害眾生戒。這些物命因為人們放生的需求而被抓捕,飽受驚恐甚至因而重傷或死亡,這樣的放生不但沒有功德,還犯了殺戒(參 印順法師,《妙雲集下編之六我之宗教觀》,頁145-146)。

[17] 如《盂蘭盆經疏新記》卷上:「釋則三節放生(一歲終、二夏滿、三忌辰,隨力所及,皆須為父母放生命,一七乃至七七之數。」CBETA, X21, no. 372, p. 461c1-c2

[18] 釋海濤認為在佛日、聖日與功德日時若放生,則功德會增加一億倍。但這些日子相當繁雜,因此以佛誕日與四聖日(神變日、成道日、初轉法輪、降凡日)為主,在這些日子特別舉辦大型放生法會。參 許智偉,〈放生與宗教團體的發展:以中華護生協會為例〉,頁68

[19] 印光法師推動不要在特定日期放生,以免引來補賣的問題。〈復羅智聲居士書一〉:「光一向不主張于佛菩薩誕期及各朔望好日期放生,......捕生者特為放生者多捕;則買而放者,亦多有因放而捕來耳。」《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冊,頁138http://www.ouyi.mymailer.com.tw/YinGuang/PDF/2-05.pdf2016/5/17下載)。

[20] 於現代如新店大光寺釋峰定法師推行放生的原則,為不限定放生對象、不限定放生日、不限定放生處,乃至不一定要舉行完整的儀式,只要稱念佛號加以接引即可,他的原則是:「第一,放生無定物,即無論陸走飛禽,應量力買放;第二,放生無定日,雖有的規定每月一次或佛誕日舉行,但萬不可限定時日,以免有人專門於此日前大量捕捉生靈;第三,放生無定處,即不要受儀規的束縛,遇有特殊情形,即可隨處放生,只要稱念佛號加以接引即可,不一定要舉行完整的儀式。」此為林麗珠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日到台北新店大光寺訪問釋峰定後整理之記錄。參 林麗珠,〈戒殺放生文之研究--以蓮池大師為例〉,頁78

[21] 例如釋海濤認為,人生有些災難或是疾病是一種因果業障,不能用普通的方法去解決,而必須用作功德以及消業障的方式去面對,而放生就是消業障、累積功德速度最快的方式(參 許智偉,〈放生與宗教團體的發展:以中華護生協會為例〉,頁66)。這樣為求自己功德而去放生的態度,需要審慎檢討。

[22] 《憨山老人夢遊集》卷25功德記〉:「惟其離相之行,體合真空,即種種莊嚴,無踰功德為最。何也?以彼胎卵溼化、蠢蝡蛸翹,一以佛性視之。愍其沈淪苦道,而必拯之刀砧火鑊,捐靡焦腐之地。一旦出其籠繫,置之飛空潛淵,優遊極樂之鄉。慈出無緣,悲非愛見,同體等觀。了無一念望報之心,故其功德福量,猶如虗空,不可思議,豈非最上殊勝妙行者乎!?」CBETA, X73, no. 1456, p. 643a14-a20

[23] 《雲棲法彙》卷11:「諸放生者,或增福、或延壽、或免難、或去病、或生天、或證果,隨施獲報,皆有徵據。然作善致祥,修士之心,豈望報乎?不望報而報自至,此因果之理,放生者宜知之。」CBETA, J32, no. B277, p. 760b21-b24

[24] 《憨山老人夢遊集》卷25功德記〉,CBETA, X73, no. 1456, p. 643a22-a23

[25] 聖嚴法師:「放生的精義在於當下放生的念頭,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夠延長壽命;至於能夠延長多久?我們必須盡到研究、考慮和照顧的責任。比如說,要放鳥類,就先得考慮放什麼鳥、在那兒放、什麼時候放,才比較安全有效;放生魚鼈水族,也當首先研究考察牠們的生態、習性和來源,然後選擇最適當的時機,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的地方。……我們的目的是為啟發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眾生的救濟心,……若在放生時,……開示被放的眾生,為其說三皈、講佛法、發願迴向,牠們也能從此脫離異類身,轉生為人,上生天界,往生淨土,發菩提心,廣度眾生,早成佛道。」《學佛群疑》,頁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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