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4日 星期日

為亡者修福、已墮者之拔濟


   印順法師於地藏菩薩之聖德及其法門提到,[1]地藏菩薩的法門,特重於如何才能不作惡業,不墮惡道。但如果已作了惡業,在臨命終時將要墮落,要如何才能在緊要關頭救濟他?如果已墮地獄的,又將如何救度他?因此在《地藏經》提到的利益亡者事,第七〈利益存亡品〉相當重要,另外在第八品、第十二品還有說明。

一、命終後之拔濟

(一)   於命終四十九天內為亡者修善作福

  於七七四十九日內,為亡者修福、布施、念佛、迥向,令他遠離三惡道苦,生於人間天上;若過四十九日後,下一生罪福業報已定。[2]

  人命終之後,除大善大惡及念佛往生者外,[3]善惡交雜者都得經中陰,[4]在下一生的業報還未現前時,爲亡者布施修福、供養三寶、或救濟貧困等,以此功德回向。[5]因此作七目的在超度中陰,仗此助緣得以出苦。功德要在七七以内去做,日日都可以做佛事,幫助也最大。因此這段過渡時間,亡者最希望眷屬為之廣修福德,而能得到增上的機會。[6]

(二)   家屬應虔誠齋戒

  〈利益存亡品〉所提到的營齋,即是設齋供佛及僧,以此功德回向先亡。[7]如目犍連尊者於解夏自恣日,設齋供佛及僧,回向讓其母得解脫,因而多提及飲食,現則多誦經禮懺。而亡者的家屬應虔誠齋戒,超薦才能發生效用。

(三)   慎勿殺害

  超度亡者首重戒殺,若眷屬殺生食肉,死者不能獲益。因此切莫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8]受血食者多屬惡鬼神(善神不受血食),因而反召禍殃。所以殺害拜祭對亡者並沒絲毫利益,反與眾生結惡緣,使罪業更加深重。[9]

  若亡者生前修善法,或可生人、天,卻因受眷屬殺生拖累,致使延遲晚生善趣,且所生善處亦不殊勝。若亡者生前毫無善根可言,將據其所造之業受惡趣苦報,也更增其惡業。[10]

(四)   修地藏法門永得解脫

  假使壽終,八識已離,讀誦本經一到七日,並作諸功德事。是病人命終之後,宿業所感重罪,乃至如五無間地獄罪,因修地藏法門的緣故,永得解脫。受生人、天,常知宿命,不再造惡業。[11]

二、墮落者之救濟

  若死後,則應在七七日内,為作功德救度。如果死後,過了七七日,隨業受報,這就非有大力量不可了。如何拔濟已墮惡道的眾生?從本經所說的地藏菩薩過去生中事,可知雖然墮入地獄,眷屬以至誠孝思及念佛功德,切仍可救度已墮惡道之眾生。

三、存亡兩利

在《地藏經》〈如來讚歎品〉第六、〈利益存亡品〉第七、[12]〈閻羅王眾讚歎品〉第八、〈稱佛名號品〉第九、〈見聞利益品〉第十二,都有提及為亡者修福是「冥陽兩利」之事。眷屬為為亡者做功德,「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13]因此不但是亡者受益,生者得益更大。而雖然亡者七分僅得一分,總比沒有好,雖然少還是要做,莫因少而不爲。

  許多人是因為家親眷屬、摯愛之人往生的因緣而去學佛,在超薦先亡的時候,陽上眷屬也藉著此因緣跟三寶結緣,使將來自己也能夠得度,這是最大的功德利益,是真正的「存亡獲報」。

   《地藏經》是救度之經,以方便法門令無量眾生離苦得樂。地藏菩薩以大悲願,於五濁惡世開示此法門,我們當進而仰效地藏菩薩發大願心,饒益無量有情!

 

地藏菩薩之聖德及其法門(印順法師)

陸、臨墮、已墮者之拔濟

地藏菩薩的法門,特重於如何才能使人不墮惡道。不作重惡業,不墮落地獄,當然最好,但那已作了墮地獄的重惡業,在臨命終時將要墮落,如何才能在緊要關頭救濟他?如果已墮地獄的,又將如何救度他?病人病重將死時,或者已死,那時如惡業已造成了,善業又來不及作,這將如何救度?在《地藏菩薩本願經》中,特別著重說到這一法門。

地藏菩薩發願,要救苦難惡趣眾生。惡道眾生中,地獄眾生最苦,菩薩對苦難眾生,特別慈悲憐憫,所以特重於地獄的濟度。地藏菩薩在釋迦佛法會中,受佛囑付,於佛滅後末法時代,眾生根鈍,煩惱深重,修行悟證者少,墮落者多。地藏菩薩於無邊劫中發大願,所以於佛前擔負此責任,願於穢惡世界救度眾生,這是甚難希有之事!

佛法不是只圖自己利樂的,不是忘棄父母及六親眷屬的恩德的,所以對未墮惡道者,要以方便救濟他;已墮落者,也要以方便救拔他。這如犯法的,雖被囚禁於獄中,也要想辦法救他,不能說犯法的受罪,就是活該。與自己有關的,更要設法救度,這是人性流露,是存在於每人心中的。

佛法不像儒家,僅限以祭奠的同情,慎終追遠,而是對已死墮落者的加以救濟,未死者是怎樣使他不致墮落。宗教是適合人性要求的,所以西方神教在發展中,天主教也有煉獄的思想,為死人做彌撒,以消除亡人罪惡的教儀。這是源於人性發展而來;但對於救度的辦法,佛法才能給以圓滿的答覆。

一、地藏本願永為濟拔

()菩薩悲願深重:眾生未度盡,誓不成佛

地藏菩薩發菩提心時,曾這樣的發願:「我今盡未來際不可計劫,為是罪苦六道眾生,廣設方便,盡令解脫,而我自身,方成佛道。」(《本願經》上)發菩提心,學菩薩道,也是要隨因緣而發心修行的。地藏菩薩見六道眾生受苦,見父母受苦,即發度盡一切眾生,悉令離苦的大願。

  菩薩發心修行中,特重大悲,不為自己利益而急於成佛,寧願大眾皆成佛,我才成正覺。地藏菩薩無量劫來,即發這樣的大願。地藏菩薩發大願廣設方便,寧可自己不成佛道,而專心於度眾生,盡令解脫。地藏菩薩悲願的深重,精神的偉大,是怎樣的值得我們崇敬!

 

三、命終後之拔濟

()於命終四十九天內為亡者修善作福

  作惡業的,臨命終時境界不好,即為其作福,仗三寶威力來救拔他。若已經死了,怎麼辦?經上說:「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本願經》下)這應該於七七日內,為他修福、布施、念佛、迥向,令他遠離三惡道苦,生於人間天上。

  為什麼要在四十九日内,為他作功德呢?

  中國佛教徒,也是逢七天做「七」,四十九日叫做「滿七」,這要解釋一下。原來人的壽、煖、識都離開了身體,叫做死,這即是精神作用完全停止,身體内熱度消失,命根斷絕,才是死。人死後,有些即刻受果報,有些經過一段時間,才受果報。

  如果作五無問惡業重罪的,死後立刻墮地獄,前一念死,後一念立刻下地獄,中間一念的距離都沒有,即成無間獄。生天亦是這樣,若作重善業,此一念死,下一念即生天。

  若生人間、畜生、餓鬼等,大多數經過一段時間。那時,雖然死了,另有中陰身起。人死了以後,下一次當生何處?若還生為人為畜等,大抵不能立即受果;從死後至再受生這一段時期,名為中陰身,這是過渡時期的過渡形態。此中陰身,七天死一次,死後於第二念中立即再受另一中陰身。可能在第一天,第二天,就受後生果報,但最久的經過四十九日的七生七死,即決定受生。

  換言之,此七七日中,還是過渡階段,還未真正受生,這過渡時期結束後,一定要受為人為畜或墮落地獄的果報。當這下一生的業報還未現前(過渡時期)時,要廣修眾善。如果要墮落畜生道的,在中陰身時期,還未受畜生果報,此時為他修善作福,還可以轉變。於七七日中作佛事,並不限於頭七或二七的日期,而是四十九天内都可以作。

()為亡者做功德:生者得六分,死者得一分

  佛在世時,主要為病者、死者布施修福,或供養三寶,或救濟貧困等,為死者回向。現在中國佛教,流行為死人做功德,齋主請出家人念經,念佛,禮懺。有些並沒有虔誠的心,為亡者修福回向,而等於買賣交易,多少錢一天或一夜,一切談判妥當,才開始做佛事。這樣以錢雇人念經,自己家屬沒有半點虔誠,拿錢到寺院中,不作布施想,也收不到布施的福果。布施是一回事,請出家人念經念佛而出錢,又是一回事。若以錢請人念經,即失去布施的意義。

  今日的誦經念佛,超度亡者,是祖師傳下來的,說起來也是人生重要的事;但問題在佛事的營業化,失去佛法方便拔濟的意義。

  家屬為死人誦經念佛,功德並不完全歸於亡人。如《本願經》(下)說:「命終之後,眷屬大小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又說:「營齋資助……如有違食及不精進,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原來為亡者念經,作佛事,所得的功德,活人多,死人少——活人得七分之六,亡者只得七分之一。若人命終後,為他布施、作福、誦經、念佛等一切功德,都是作者得六分,死者得一分。故《地藏經》說:「存亡兩利。」

  若出家人為人作佛事,至誠懇切,自己也得功德。可是現在一般出家人,為人誦經,作佛事,似乎並不將此作為修行。若不能於作佛事時,至誠恭敬,一心以此為修行方便,亡者既不得利益,自己也毫無功德,只是一天得了多少元錢而已。

()亡者家屬應虔誠齋戒,並隨僧眾誦經禮懺,超薦才有效用

  亡者未死前為他念經念佛,仗三寶力,令他自己也發歡喜心、虔敬心,所以容易濟拔。等到死後於七七日内,為他做功德,超薦回向,需要家屬虔誠,誦經禮懺者的虔誠,才能發生效用。所以《地藏經》中,特別提到這兩點。

  請僧眾為亡者念經回向,即經中所說的營齋資助。在印度,營齋即是供佛及僧。中國是請出家人誦經禮懺,設齋供養,以此功德回向先亡。若齋主殺生食肉,或僧眾作佛事不精進,死者不能獲益。

  功德要在七七以内去做,為什麼呢?因為,「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拔濟。過是日後,隨業受報」(《本願經》下)。這裡所說的七七日內,其實不一定七七,有人於一七受生,有人於二七或三七受生,最多七七便受果報。所以於七七日内,亡者在念念間,皆希望其眷屬,為之祈求三寶加庇,為之廣修福德,而能在墮落邊緣,得到改善的機會。

 

四、墮落者之救濟

  當然,最好是自己不作惡,就不會墮落。若作了惡業,未死以前還可以布施作福,做種種功德。若死後,則應在七七日内,為作功德救度。如果死後,過了七七日,隨業受報,還有辦法救度嗎?這就非有大力量不可了。如最後確定判刑以後,非特赦不可一樣。

()以至誠孝思及念佛功德,拔濟已墮惡道之眾生

  如何拔濟已墮惡道的眾生?這應由死者兒女的深切思而救度。從《地藏菩薩本願經》所說,地藏菩薩過去生中的事,可知應如何救度已墮落者。雖然墮入地獄,還是可以救脫的。

()請人念佛誦經,不如自己生前修行

  為亡者念經禮懺時,要看作自己作功德,才能生效。經中說:念經的得功德七分之六,亡者只得七分之一,故請人念佛誦經,不及自己生前修行。所以,在身體健康時,自己多念佛,多修福德,就不怕有墮落的危險。若已死,受中陰身,當然要眷屬為他修福布施,來救度他。已墮落,當然難於救度了!唯有眷屬的至誠懇切,才可以救度。

  地藏菩薩以大悲願,於五濁惡世開示此法門,對一切惡道眾生,給以方便救護。現代的中國佛教界,對祖先眷屬的超薦,非常普及,希望都能理解這一法門的真意義,真能得到功德才好。(能度記)

(民國五十二年中元節淸於慧日講堂,收錄於《佛法是救世之光》頁六一一一三)

 

 

會性老法師開示《地藏經》

〈如來讚歎品〉第六

  「假令諸識分散至氣盡者乃至一日二日三日四日至七日已來但高聲白高聲讀經是人命終之後宿殃重罪至于五無間罪永得解脫所受生處常知宿命[14]假使壽終,八識已離,讀誦本經一到七日,並稟知上文所說作諸功德事。是病人命終之後,宿業所感重罪,乃至如五無間地獄罪,因修地藏法門的緣故,永得解脫。受生人、天,常知宿命,不再造惡業。

  《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一切趣中成宿命」。學佛有宿命通,能續所修,易成道業。修地藏法門,可得宿命通,甚爲殊勝。

 

〈利益存亡品〉第七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若能於死後四十九天內,廣造眾善,不僅誦經拜懺,以此功德能令亡者永離惡趣,生人間天上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不但亡者受益,生者得益更大。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勤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魉。因此之故,我今對佛世尊前及天龍八部大眾等,勸閻浮提眾生,臨終時務必謹慎,切莫殺生,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依木石之鬼怪、山精)魎(附水中物之水怪)。因受血食者,多屬惡鬼神(善神不受血食),本求消災,反召禍殃。

  何以故?爲何莫殺生,莫拜祭魍魎呢?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因殺害拜祭,對亡者並沒絲毫利益,反與眾生結惡緣,使罪業更加深重。

  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假使亡者生前修善法,得獲聖人部分福報,或可生人、天,因受眷屬殺生拖累,須與受害眾生,在冥司對質辯論,致使延遲晚生善趣,且所生善處亦不殊勝。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何況亡者生前毫無善根可言,據其所造之業當受惡趣苦報,眷屬何其忍心,更增其惡業。

 

利益存亡品第七

  說是語時,會中有一長者,名曰大辯,是長者久證無生,化度十方,現長者身。地藏菩薩說完上語時,會中有一大辯長者,久證不生不滅之理,具大辯才,善能說法,已分證法身,可分身十方,現長者身方便度眾,實則是菩薩示現。

  合掌恭敬,問地藏菩薩言:大士!是南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小大眷屬,為修功德,乃至設齋,造眾善因,是命終人,得大利益及解脫不?長者請問之語。大辯長者合掌恭敬,請問地藏菩薩:大士!如果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其下輩或長輩,爲修念佛、讀誦等功德,乃至設齋供養佛法僧,爲作種種善因,是命終人,能得大利益及解脫嗎?

  地藏答言:長者!我今為未來現在一切眾生,承佛威力,略說是事。地藏菩薩說:我今願爲現在未來一切眾生,承佛威德神通之力,略說長者所問之事。

  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耳根尙靈時,得聞佛菩薩或辟支佛名一聲,便得解脫!看似簡單,其實不易,因臨將命終,諸根暗鈍,八苦交煎,業障現前,別說平素沒修,縱使持誦念佛,障緣現前,欲聞佛菩薩名號,並不容易。曾見一老人,中年出家,做苦工,念佛十幾年,八十多歲臨命終時,我領眾助念,彼一聽念佛聲便大喊:「別吵我,走開!」屢試屢敗,聞佛號即狂叫,弄得沒法助念。因此時心已散亂,耳朵聽的不是佛號。老修行尚且如此,何況一般人,故見經文如是說,莫以爲很簡單,若平時不修,想靠人助念往生很難!俗云:「請人哭沒眼淚。」乾嚎而已。若聞名號,當下生歡喜、恭敬心,必得解脫!有罪尚且悉除,何況無罪!不過,世人要無罪,不太可能,縱有,也是少數。罪業輕重罷了!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眷屬爲作功德超度,七分僅得一分,六分功德,生者自己得益。七分獲一,總比沒有好,雖然少還是要做,莫因少而不爲。

  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這段話當謹記在心。聞佛法,趁現在身體健康,趕快修行,因現在修一分得一分,自修自得,不須寄望後人。認眞修,七分方得一分,否則未必得。有人留錢交代後人代作功德,何須待命終之後,現在身體健康馬上起修,先備好資糧。自己不做,望後人做,若以七分之一論,二十萬僅得三萬而已。聽話莫生誤解,我不是要大家諸事不管,放下一切來修行,而是要視己環境而定,一天念十分鐘佛或禮佛三拜,或誦一品經,恆久不懈,積少成多,隨分隨力,莫虛擲光陰,也不必留錢,沒錢無所謂,公修公得,婆修婆得,不修不得。自己修,分分己得。

  無常大鬼,不期而到。無常是「死」的代名詞,人命無常呼吸間。死,人不喜聞,說無常,文雅些。以大鬼喩無常。無常沒訂期,說來就來,沒跟閻王訂契約,今晚脫下鞋和襪,難保明朝能再來。

  冥冥遊神,未知罪福。死後,茫茫渺渺如遊魂,不知己之罪、福,有或無,多或少?七七日內,如癡如聾。四十九天中,中陰身似癡若聾,痛苦異常。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諸司」指閻王。或在閻王所,辯論所造業因,當受何種果報,審定之後,根據所造業轉生受報。未測之間,千萬愁苦。未定時,中陰身愁苦萬分,不知何去何從?何況墮於諸惡趣等。何況墮落惡道,更加辛苦。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亡者在四十九天内,最希望眷屬修福救拔,四十九日後,罪已定,欲救困難,僅得少許幫助而已。他經說:人命終之後,除大善大惡及念佛往生者,不須經中陰身,不須經七七日外,善惡交雜者都得經中陰。

  所謂「中陰」,即前陰已亡,後陰未生(未轉生)之間,出現一個身體,有影無質,如六七歲小孩彼之感覺,身高相貌,和生前無異。故四十九日內,偶有眷屬能見,其實,所見已是中陰。中陰身七日一變,若初七業定,初七便轉生,二七定二七轉生,最慢七七,業因已熟,必定轉生。若在七七後猶見,已非中陰,乃鬼道身也。書上說:人大多善惡交雜,死後即落地獄者少,純善隨即生天者更少,馬上生人道,萬萬人難取一,十分約有六、七分墮鬼道。一般人認爲「人死爲鬼」實際,生鬼道須經中陰,且鬼道有鬼道身,非如是想當然耳。

  人死作七,緣自本經,可見中國文化深受佛教影響,惜後人不知其故。作七爲亡者念佛修諸功德,目的在超度中陰,因四十九日內,中陰要轉時,說不定可仗此助緣得以出苦。修福念經不是作七時才做,這期間,日日可爲,幫助也最大。若過四十九天,罪福已定,解脫便難。如世之法律,未定刑時可交保,若已判刑發監執行,欲保困難。今人甚奇,作七自己訂,說男的、年輕的跑得快,或逢年過節,二天一七,早早了結,根本談不上修福,只是作七而已。且這種說法,毫無根據,屬無稽之談。

  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造罪之人,動不動經千百年受苦,解脫遙遙無期。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若造五逆十惡,墮無間地獄,千劫萬劫,受苦無盡。

  復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明營齋之法。大士開示,眷屬設齋營福,當至誠恭敬,供品也要如法清淨。

  還有哦!長者!像這類造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爲亡者備辦飲食供養三寶,供佛齋僧時,僧未食訖,或未供佛僧,不可先食。在施設飲食的過程中,務求潔淨,洗米水莫隨便亂倒,黃殘菜葉,另置淨處,或園中樹下,使自然腐爛,不可任意棄置,讓人踐踏,失卻恭敬。「乃至」超略詞。除飲食外,其餘供品,也當如是護持清淨。

  設齋供養三寶,求福資助亡者,必須恭敬謹慎,未供三寶,不可先食。如飯菜準備很多,供佛、僧的已先盛起,剩下的先吃,便不如法,須待供養三寶,僧食後再吃。「若有違食」即在準備或供養中,不如法恭敬,亡者得不到利益。若「精」認眞,「勤」殷勤至心,護衞清淨,供養回向,是命終人,七分得一。不只營齋,念佛拜懺等,也要誠敬,不可馬虎,否則,不得利益。

  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閻浮眾生,若爲父母眷屬,命終之後,志誠懇切設齋供養三寶,所得功德生者得六分,亡者得一分,存亡兩利。

  說是語時,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悉發無量菩提之心,大辯長者作禮而退。地藏菩薩說畢,忉利天宮,無量閻浮提鬼神,悉發無上菩提心,得殊勝利益,大辯長者作禮而退。

  本品相當重要,尤其對超度亡者,更要注意。本經對利益亡者事,除本品外,第八品、第十二品還有說明,在此,僅銷文略釋,不足處,待下面第八或十二品時再作補充。

  超度亡者首重戒殺,餘視因緣而定。一般人家有喪事,三牲、五牲、雞、鴨、豬、羊,大殺特殺,實在錯誤。試想:親人亡故,眾生受烹宰之苦,何其殘忍!且亡者生前吃多少?我想,三碗、五碗就很多了,死了,排一大堆,看了不嚇走才怪,活時吃相斯文,死卻成了野蠻人,真是可憐!但陋習流傳已久,富家殺生更多,造業更重,好像非趁此大吃一頓不可,說了也改不了,願大家都建立佛化家庭,多素食少葷腥,假使因緣不足,不得已買現成,切勿殺生。請師父念經拜懺,更不可用葷腥,出家人也莫隨便應赴,對著三牲、五牲念變食咒,「三鉢囉」,眞是「三八來」,別的不來。變食用水、米,殺生念咒,因殺業障礙,所持咒語皆失效。殺生又作佛事,得不到絲毫利益,不如法故,根本不須做!說這些話實非得已,但地藏經重要的就是這些,望大家多宣導提倡,方能存亡獲利。

  本品修福,重在設齋供養,如目犍連尊者,於解夏自恣日,設齋供佛及僧,功德回向,其母得解脫,因而多提及飲食。現則多誦經禮懺,若能如法,以禮懺功德回向也很好。然受請者須至誠,否則,也不得利。不如自己精進念佛,念佛功德,較之禮懺功德,有過之而無不及,故家逢喪事,印祖勸人,領親眷念佛更好!受益更大!

 

 

慈寬法師開示《地藏經》 [存亡獲利]08Y020M 音檔09:40 - 11:55

  《地藏經》很多人都認為這是超度死人的經典,好像說有做七、或者是有事情才念《地藏經》,可是這都忽略到經典裡面一再告訴我們,其實我們在超薦祖先的時候,我們自己才是最大的得利者。獲得最大的功德利益裡面,就講「存亡獲報」,就是亡者可以得到利益,活的人其實也藉著這個因緣跟三寶結到緣,將來自己也能夠得度。

  我們今天如果沒有家親眷屬的因緣、沒有自己摯愛的人的因緣,我們不會去學佛、不會去誦經、不會去至誠的要求佛來解決我們的問題,藉著這個因緣,其實它本身就是給我們最好的因緣,讓我們跟三寶搭上線,其實到最後,是我們自己能夠得到最大的功德利益。所以它這裡面講「存亡獲報」,不是對亡者好而已,對活的人也很好。

  就藉這個因緣,所以在《地藏經》裡面有一個〈利益存亡品〉,那不止亡者好,存的人就是兩個都很好的,甚至活著的人比亡者所得到的利益更大,為什麼?亡者完全是存在於被動的這種接受上,所以他們自己本身已經是沒有辦法再用功了,所以他就是你給他多少,他就算多少。但是存著的人,你的那一念心的念佛,那個力道能夠有一百瓦,那個就一百瓦的光明,可是你在想往上增上,你是很至誠念到一千瓦,那個一千瓦的光明出現,所以這個大小是操縱在「存」的那個人的用心上。所以我們自己本身「至誠」那兩個字,是我們要學習如何的能夠把一切的事情看輕看淡,然後跟佛菩薩之間仰賴佛的這個加持力,然後呢能夠得到存亡獲報。

 



[1] 陸、臨墮、已墮者之拔濟。

[2]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27 利益存亡品〉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CBETA 2023.Q4, T13, no. 412, p. 784a13-15)

[3] 人死後,有些即刻受果報,如作重惡業的,死後立刻墮地獄;若作重善業,此一念死,下一念即生天。若生人間、畜生、餓鬼等,大多數經過一段時間,才受果報。從死後至再受生這一段時期,名為「中陰身」,這是過渡時期的形態,七天死一次,最久的經過四十九日的七生七死,即決定受生。

[4] 所謂「中陰」,即前陰已亡,後陰未生(未轉生)之間,出現一個身體,有影無質,如六七歲小孩彼之感覺,身高相貌,和生前無異。故四十九日內,偶有眷屬能見,其實,所見已是中陰。中陰身七日一變,若初七業定,初七便轉生,二七定二七轉生,最慢七七,業因已熟,必定轉生。若在七七後猶見,已非中陰,乃鬼道身也。書上說:人大多善惡交雜,死後即落地獄者少,純善隨即生天者更少,馬上生人道,萬萬人難取一,十分約有六、七分墮鬼道。一般人認爲「人死爲鬼」實際,生鬼道須經中陰,且鬼道有鬼道身,非如是想當然耳。

[5] 七七日中,還是過渡階段,還未真正受生,這過渡時期結束後,一定要受為人、為畜、或墮落地獄的果報。當這下一生的業報還未現前(過渡時期)時,要廣修眾善。如果要墮落畜生道的,在中陰身時期,還未受畜生果報,此時為他修善作福,還可以轉變。於七七日中作佛事,並不限於頭七或二七的日期,而是四十九天内都可以作。這裡所說的「七七日內」,其實不一定七七,有人於一七受生,有人於二七或三七受生,最多七七便受果報。

[6]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27 利益存亡品〉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CBETA 2023.Q4, T13, no. 412, p. 784b16-20)

[7]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27 利益存亡品〉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CBETA 2023.Q4, T13, no. 412, p. 784b20-28)

[8] 魍:依木石之鬼怪、山精。魎:附水中物之水怪。

[9]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27 利益存亡品〉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非人等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CBETA 2023.Q4, T13, no. 412, p. 784a15-20)

[10]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27 利益存亡品〉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CBETA 2023.Q4, T13, no. 412, p. 784a20-24)

[11]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16 如來讚歎品〉假令諸識分散至氣盡者乃至一日二日三日四日至七日已來但高聲白高聲讀經是人命終之後宿殃重罪至于五無間罪永得解脫所受生處常知宿命(CBETA 2023.Q4, T13, no. 412, p. 783a25-28)

[12] 《地藏菩薩本願經.利益存亡品第七:「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CBETA, T13, no. 412, p. 784a05

[13] 《地藏菩薩本願經.利益存亡品第七:「會中有一長者,名曰大辯……問地藏菩薩言:『大士!是南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小大眷屬,為修功德,乃至設齋,造眾善因,是命終人,得大利益及解脫不?」』地藏答言:『……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CBETA, T13, no. 412, p. 784a28-b20

[14]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16 如來讚歎品〉(CBETA 2023.Q3, T13, no. 412, p. 783a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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