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叢林中秋祀月儀

圖片引用自:他化普明的月光遍照菩薩

中秋祀月儀軌

八月十五日,晚粥前,客堂掛牌。
(牌云)是晚,合院大眾師,聞鐘聲,齊詣大殿前拜月。 
黃昏二板,庫司於大殿前,對月設供位,供品唯香華、清茶、燈燭。
知客鳴鐘三下,眾集,傳爐。住持拈香,維那舉
  香雲蓋 (三稱)
  月宮太陰菩薩 (三稱)
  藥師咒(二十一遍)
展具,禮 月宮太陰尊天菩薩(二十四拜),拜畢,起具,舉讚:
 雲開空淨 獨露嬋娟 皎潔無瑕體自圓
 一月一周天 普照無邊 恩光被大千
 奈麻月宮太陰尊天菩薩 (三稱)
各回本寮,聞鼓聲,齊集齋堂吃普茶,每人加月餅一箇。[1]

清代的證義法師,寫了一部《百丈清規證義記》,其中有對於中秋祀月儀」的詮釋,寫得很好!內容為解釋律制與清規的論點不同,重點在護持正法──若為佛法,護法護教,則可禮敬;若為世俗名利,則自己皆損不祥,不可為之:

 證義曰:中秋,相傳是月誕,故舉世皆祀之。
 約佛教而論,祀月上供,宜在上午,蓋月類天,諸天不受午後供也。足以清規,但設供位,具花、香、燭水而已,不具食物上供也。邇來叢林,祀月同俗,訛謬已久,甚至有稱禮 月光遍照菩薩者,或稱禮 解脫月菩薩者。更有上供時,用齋佛儀者,尤為謬誤。愚者不識,以訛傳訛,諸方高明,宜更正之。

 或曰:日月運行,其德無二,今只祀月,未見祀日,何也?
 答:比從俗之禮,俗不尚祀日故。
 又月者,陰幽藉其輝映,萬彙資其清涼。論其功,為日之亞;若其德,則大有近於吾佛之道者。靈照自如,虧蔽不能損其光,何其明也!影現眾水,大小未嘗異其照,何其公也!容光必照,何其圓也!清淨自若,何其寂也!入污濁而不染,何其貞也!循環不息其運,何其恒也!盈虧不爽其時,何其信也!光被萬象,而無應心,何其虛也!映星宿而獨耀,何其熾也!咸對一切目前,何其普也!
 若能因月而悟心,則本覺自照,障不能昏,非之月明乎!?廣利無方,恩冤不二,非月之公乎!?頭頭是道,法法全彰非月之圓乎!?處喧囂而常靜,非月之寂乎!?居塵穢而獨潔,非月之貞乎!?自強不息,非月之恒乎!?孚及豚魚,非月之信乎!?物來順應,非月之虛乎!?
 惟其近於佛道若此,故靈鷲說法,常以月為喻。寒山則云:我心似秋月,無物堪比倫。嗚呼!月之德,可謂盛矣!
 今中秋之交,稱為月誕,雖係俗傳,而天高氣爽,分外增明,大圓鏡智,如對目前。於此時而專祀之,不亦宜哉!?

 或又曰:佛制比邱,不拜天人等,今月宮亦類諸天,何以拜耶?
 答曰:律制約跡而論,彼是俗神,未登道果,故不許拜,拜則恐損彼福故制。清規約本而論,凡諸天神,多聖賢應化,今乃禮其德,敬其護法,故可拜。若無德無護,不涉于佛教者,應遵佛制,不拜為正。若為名利,而阿謏曲媚於世禮者,則自他俱損,不祥甚矣![2]



[1][1] 《百丈清規證義記》卷一,X63, no. 1244, p. 386b13-b23
[2][2] 《百丈清規證義記》卷一,X63, no. 1244, p. 386b24-387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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