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 星期四

胎教與禁忌


  外籍看護Wita跟印隆分享,她的前夫(已逝世)因為是做裁縫,所以她在懷孕時有拿針線,所以大兒子出生時耳朵有缺陷,因此懷小女兒時就不敢了。而她的堂姐也是孕期有犯禁忌拿剪刀,因此兒子出生時也是鼻子有傷痕。

  印隆聽了很訝異,沒想到印尼也有像東方的懷孕禁忌,或許跟當地是有很多華人的因素有關?不曉得西方是否也有相關禁忌?

  在中醫婦科中,《胎產書》是中國現今已知最古的以胎產命名的產科著作,北齊徐子才《逐月養胎法》有懷孕的居食宜忌,唐代孫思邈所著的《備急千金要方》列「婦人方」中有論述養胎禁忌等。

  而不論是醫家、儒家乃至於佛家,都注重胎教與胎養。「胎教」是指在妊娠過程中,通過對其精神及行為的調養,促使胎兒身心得到良好的發育,理論基礎是中醫的「外象內感」理論,強調孕婦的精神品德修養對胎兒的影響,另一特點是重視孕期保健,從醫學與生理學的角度來倡導胎教與養胎。

  胎教於準備孕育生養孩子時即要開始,有健全的身心觀念,也就是為胎兒準備了一個好的環境,對於孕育健康的下一代才會有助益。而受胎之後,父母的心情也會影響孩子,在懷胎期間,孕婦的情緒會引起生理的變化,也對胎兒的發育有直接引響,因此父母要保持身心的健康與安定,乃至於周遭所有接觸的人事物,在心志、語言、行為上都需要注意。或許一些飲食與行為禁忌,也由此而出。

  另外,特別的是在『竹林女科』中,還有「轉女為男法」,[1]雖然有記載民間方術之法,但要點還是「積德以正心,更能戒殺,則冥冥之中,自有報應」。如〈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云:「若有女人,設欲求男,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便生福德智慧之男;設欲求女,便生端正有相之女,宿植德本,眾人愛敬」,其「宿植德本」,即是要求修福積德之意。

  印隆也認識許多法友,他們自己本身或其兒女等,於懷孕期間誦持《地藏經》或〈普門品〉,都有感應勝益。當年在做水陸法會網路共修時,負責網站技術的楊老師(外部廠商),因為他的太太剛懷孕,果慨法師與其結緣一尊地藏菩薩像,並叮囑其同修於孕期誦持《地藏經》,結果其女兒出生不但順產,還非常聰慧莊嚴!

  於『竹林女科』的〈交合避忌〉篇,強調孕育孩子前要有健全的身心與環境,方能「有福德大智善人降宅胎中,仍令性行和順,家道日隆,非惟少疾,亦必聰明俊秀而多壽」。[2]不論世間的男子或女子,都希望端正有相,福德智慧具足,因此若能透過佛法的智慧來引導進行胎教,更是成就。

 

    胎兒期教育父母身教/聖嚴法師

    佛教看待胎教的問題(聖嚴法師-大法鼓0600

 



[1] 《竹林女科證治》卷二〈轉女為男法〉:「《易》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定理也。男子平時清心寡欲,養其乾健之體,則得其所感而生男。又積德以正心,更能戒殺,則冥冥之中,自有報應,孕必生男,且俊且壽,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此生男神效法也。至於受胎時日之法謂,經盡一二日感者成男,三四五日感者成女,似為近理終不足憑。即今方家備載轉女為男之法,用之或驗或不驗,未可深信。然物易得而用在外,亦有益而無損,姑錄數法於後。附法:婦人始覺有孕,以斧置婦床下,系刃向下,勿令知之,若不信待雞抱卵時,以斧懸窠下,則一窠盡是雄雞。又法:受孕之後,用弓弦一條系縛婦人腰中,滿百日去之。又法:受妊三月以前,用雄雞尾尖上長毛三莖,潛安婦人臥床下,勿令知之。又法:始知有孕,用明雄黃三兩,絳囊盛,佩帶婦左腰間即生男,以雌黃佩之即生女。」

[2] 《竹林女科證治》卷四〈求嗣-交合避忌〉:「男女交合,古法當避丙丁日及弦晦望日。然為艱嗣者計似可不拘。若大風大雨大雷大霧,產寒酷暑以及天地晦冥,日月薄蝕,虹霓地震之際,此天地之震怒四時不正之氣,犯則損男百倍,令女得病。縱然有子,亦必癲痴頑愚、喑啞聾,攣跛盲眇,多病短壽,不孝不仁,此其宜避忌者一也。又日月星光之下,神廟侍寺之中,井灶圊廁之側,塚墓尸柩之傍,以及沉陰危險之地,皆不可犯,此其宜避忌者又一也。夫交合知避,則有福德大智善人降宅胎中,仍令性行和順,家道日隆,非惟少疾,亦必聰明俊秀而多壽。若不避忌,則愚痴奸詭惡人來宅胎中,仍令性行凶險,家道日消,非惟生理殘障,亦必飛災橫禍而夭枉,禍福之應驗,如影響可不慎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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