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 星期四

估唱(《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



入墖後,庫房齊會兩序執事:監院、維那、知客、值歲、庫頭、知浴、衣鉢等,將亡者行李(除遺命贈人物),請監院維那,每件估價(照時價七折筭),書記上簿,知客編號已,值歲點數,酌留一二件犒勞看病之人。

凡衣具被帳等有四角者,應歸常住;餘者即寫號條,第幾號某件價若干,縛於本件之上。俱定價登簿已(若餘人。則應白住持),客堂掛牌,(牌云)

小食二板後,眾集齋堂,坐已,維那舉香讚畢,白云:
浮雲散而影不留 殘燭盡而光自滅 留衣表信 乃列祖之芳規 以法破慳 稟先達之遺範 今茲估唱 用表無常 仰凴大眾 念清淨法身毗盧遮那佛
遂舉佛號百聲,鳴磬收佛號已,白云:(今白大眾,唱衣之法,用表常規,新舊短長,各宜照顧。領物繳價,各照號條,磬聲斷後,不許返悔。)

白已,監院照號取號條,唱一件價,維那鳴磬一下;要者稱名收號條,書記填某號(某甲)收,知客僧值照應,或當時錢物兩交,副寺照號收錢,知客給物;或另日往庫房繳錢取物。凡衣物,先讓行單領買,其亡僧所遺銀錢,亦登估唱簿。若豐厚,分作三分,一分準喪事另用,及燈燭之費;一分歸常住陪貼供養;一分請眾僧念誦,并佛事等用。(如亡者淡薄,常住固宜賠墊,大眾師亦不得心存苟簡)

估畢,念佛回向,維那白云:(上來念誦唱衣功德 奉為圓寂堂頭大和尚)(餘人則云某甲上座)(莊嚴報地 十方三世一切佛云云)(白畢各回)

證義曰:「估唱」一事,可以覘亡者之道心。道心重者,資財自輕;資財厚者,道心必薄,其勢然也。

愚菴摭古云:「昔有尊宿,宗教之輩尊仰之,晚年被旨住院,雅為朝廷賞遇。臨終上震悼,詔賜祭葬,侍臣奏以此僧衣鉢太富,現訟有司。上不悅,遂寢前命。愚菴頌曰:『君不見 雪山童子金輪子 寶位棄之如弊屣 草居露宿六春秋 瘦骨稜稜近于死。又不見 迦葉老頭陀 日中一食衣麤疎 百萬叢中奪錦標 兩土師尊居首科。尊宿宗教師 說法當如何 尊宿寵眷隆 上[-+]衣鉢多。」[1]



[1]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卷第五,X66, T1244, p. 437c05-438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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