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記載禮佛、持咒必須見到瑞相,才算罪滅一樣的,也有不少的經典記載著,只要禮佛或持咒,就可以滅罪,並沒有說要見到瑞相,才是罪滅。例如:《五千五百佛名神咒除障滅罪經》卷一:
「爾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言:『彌勒,東方去此佛刹,有十不可說諸佛刹土億百千微塵數等,過是諸佛刹有一佛土,名曰解脫主世界,彼世界內有一佛,名曰虛空功德……。若有善男子、善女子,犯四波羅夷,是人罪重,假使如閻浮提地變為塵,一一微塵成於一劫,是人有若干劫罪,稱是一佛名號,禮一拜者,悉得滅除。』……」[1]
這段經文裡只是說到:稱念佛號,加上禮拜,就可以滅除犯了四波羅夷的重罪,並沒有要見到好相,才能滅罪的記載。
另外,在《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陀天經》中,也載有:
這裡也只是談到「五體投地,誠心懺悔」的頂禮彌勒菩薩,那麼,犯了禁戒的罪,和造一切惡業的罪,就可以馬上滅除,得到清淨。
在佛經中,尚有不少念佛、禮佛就可以滅罪的記載。文多不能一一舉例了。
再來看持咒方面。〈楞嚴咒〉被稱為咒王——諸部神咒之王;而在《楞嚴經》中,介紹〈楞嚴咒〉時,只說了它的種種神威,談到它的滅罪功用上,但說:
「若造五逆無間重罪,及諸比丘、比丘尼四棄、八棄,誦此咒已,如是重罪,猶如猛風吹散沙聚,悉皆滅除,更無毫髮。」[3]
有一部密教經典——《無量壽如來現行供養儀軌》中,也載:
「此無量壽如來陀羅尼,才誦一遍,即滅身中十惡、四重、五無間罪,一切業障悉皆消滅;若比丘、比丘尼犯根本罪,誦七遍已,即時還得戒品清淨。」[4]
由這兩段經文來看,以持咒求懺悔的人,也並非就一定要見到好相,才算罪已滅。
這究竟是所禮的佛、所誦的咒,它們的威德不同所致呢?還是另有其他的含義,因而禮佛、持咒有必須見到好相才算罪滅?也有不須見到好相,只要敬禮、誦念,罪業就已滅除?這就有待探討了。諸佛境界深奧,所說咒語的威力也不是凡夫所能夠思量的。佛經既然如此說,自然有它的深義,也有它的權威性,是不用懷疑的。我們先肯定了它,然後,再從眾生的立場上,試著來解釋它,或許能得到合理的答案。
因此,我們暫且放下是否因為所禮的佛、所誦的咒威德不同?而我們必須見到好相,或不必見到好相,只要敬禮、誦念就能滅罪的問題。我們且自問:如果有經典說,某佛、某咒只要眾生敬禮、誦念就能滅罪——乃至最重的五逆、十惡、四(八)波羅夷罪無不滅除。
我們相信,信心堅固,那麼,毫無疑問的,只要禮某佛,誦某咒,必然就能如經典所說的,滅除了罪業。為什麼如此呢?這就要談到佛法的基本上了。佛法的基本是什麼呢?就是「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罪業的存在,不離三界,也是萬法中的一法,它的滅除與否,自然是有賴各人心識的作用了。因此,「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亡時罪亦消」,這句懺悔偈語,充分表達了滅罪的原理。
這就是為什麼,在前面我們會說,只要我們能夠相信經典的話,那麼,禮佛、持咒不必見到瑞相,就能滅罪——而且,滅的是最重的罪。因為,罪業根本上,乃是子虛烏有的事。它是虛妄、空的;由於凡夫的無知,妄加執著,才會影響到我們,使我們受苦——感受到苦報。如果我們知道它是虛妄不實的,不執著它,或者相信經典所說:禮佛、誦咒便能滅罪,如此,在我們禮了佛、誦了咒之後,心裡相信罪已滅,自然罪業也就滅除了。《付法藏因緣傳》卷六,記載有一則滅罪的故事,可作為佐證。
「彼闍夜多有大功德,精進勇猛、勤修苦行,善持禁戒,無有漏失,世尊所記最後律師。曾於眾中有一比丘,其嫂至寺,持食餉之,淫火熾猛便共交通。犯重禁已,尋自悔責極生慚恥:‘我大愚癡,造斯惡業,吾今定非沙門釋子。’衣缽盡置三奇杖上;處處遊行,高聲唱言:‘我是罪人,不應複著佛法染衣。為惡既重,必入地獄,當於何處而得救護?’時闍夜多語比丘言:‘汝今若能隨順我語,當令汝罪尋自消滅。’比丘歡喜自言受教。時闍夜多即以神力化作火坑,其焰猛盛,令此比丘自投其中,爾時比丘為滅罪故,舉身投入大火坑內;于時猛焰轉成清流,水齊其膝,都不傷害,時閹夜多告比丘曰:‘汝以善心至誠悔過,所有諸罪,今悉摧滅。’既為說法,得羅漢道。」[5]
文中的比丘,在欲念衝動之下,犯了四重禁戒,事後非常懊惱;但因信任闍夜多律師,順受其語,終於在闍夜多的神通方便之下,滅除重罪,並證得了阿羅漢果。
所以,懺悔除了發自慚恥與懼怕遭受苦報而有的誠心之外,對所從事的懺悔方法,必須具足信心,相信它可以滅除本身的罪業;能夠如此,又有何罪不可滅呢?因為,罪業原本不存在,它是依附於妄心的執著而有,一旦心中沒有妄執,再重的罪業也消失了。
從這些道理的瞭解,我們可以證知,佛經所言不虛——只要禮佛、持咒,就能滅除最重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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