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憨山德清大師 《金剛決疑》 整理與筆記 (二十八)決執有離相之見之疑

﹝疑﹞既平等法身,一切皆非,即不可見,又何以佛說有四相見耶?故下伏破。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 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解﹞此破執有離相之見也。

空生已悟平等如如法身之理,遂疑法身之體,既不可以相見,如何世尊說離四相之見耶?佛恐空生伏懷此疑,故詰之曰:「假若有人言:『世尊說有四相之見』者,汝謂此人解我所說之意不?」空生遂悟佛意,答言:「此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以世尊說有四相之見者,非是實有相見可指說也,將為遣有相見者之執情耳,故曰『非』。」此「非」字,與諸「非」字不同;前屢言「非」,皆「不是」之義;今此「非」字,乃遣絕之辭,謂遣眾生心中所執之相見耳。

非佛說有此相見,乃眾生之相見耳,故曰「是名」。此「是名」二字,亦與屢說者不同,宜深觀之。蓋一切眾生迷倒於相見之中,所執堅固難破,故佛以金剛心智以逐破之,令見本智法身真體。
初執見有五蘊身心及六塵相,故著相行施以求佛福德,世尊以無住破之。
次執有菩提相,佛以無所得破之。
次執布施有莊嚴佛土相,佛以無土可嚴破之。
次執福德以感報相,佛以非具足色身破之。
次執如來定有三身相,佛以應化非真、報身離相破之。
次執定有法身相,佛以法身非相破之。
次執法身定有實我相,佛以一切法無我破之。
次執如來定有三身相,佛以非一非異破之。

重重逐破,一切皆非,諸相銷亡,一心無寄,理極情忘,直指法身實際。以所見之妄相既空,則能見之妄見亦泯。此真實般若究竟極則,直透法身向上一路。故佛誡之曰:「發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到此始是真知、真見、真信、真解,則永不起一切法相知見矣!斯則人法雙忘,聖凡俱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舉心即錯,動念即乖。故復遣之曰:「所云法相,亦非法相,始是真實法相,非妄見者可比也。」般若玄旨,妙極於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