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幾歲時,有一次和母親去超市買東西,一剎那母親的錢包就被偷走了!那時候父親剛過世沒多久,只是依賴父親的保險金與親友資助,當下心裡慌亂,馬上衝到門口想抓竊盜賊,但於寒風中苦站數小時,還是不了了之。事情過了三十幾年,雖然在修持的陶冶之下已不再怨恨,但母親那悲傷無奈的眼神,仍歷歷在目,想到時仍舊不免心疼。
所有的戒律中,不論五戒、八戒、具足戒、菩薩戒,不與而取、剝奪他人資糧的「盜戒」,一向都是重戒,也是性戒,意思是不管受戒與否,都有其嚴重的果報,法律也有相對應的懲處。
而經中也處處說明竊盜的果報,如《地藏經》云:「地藏菩薩……若遇竊盜者,說貧窮苦楚報。」[1]竊盜者常在三塗受無量苦,若得為人,無福德故致貧窮苦楚。[2]從等流果的角度,可以知道偷盜會讓資財不堅固而匱乏,包括所受用物常會遭到破壞等。[3]
而竊盜,除了偷、搶這些不經擁有者同意而取得,還有借錢不還、詐騙、巧取豪奪、偷斤減兩等都算是,因為都是以不正當方式剝奪他人資財,不當得利。很感慨為了貪圖眼前小利,卻換來不知多少世的沉淪痛苦,將來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償還,值得嗎?
因果業報是自然律,而貪奪他人身命財物,被害者所產生的怨恨,會擾動偷盜者的磁場,這是很不好的影響。同理可證,迴向祝福,會增上良善光明的磁場。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福德因緣,正業營生,以正常管道獲取資生資糧,並能布施,則能增上福業。若只是想不勞而獲、用偷盜去快速獲取,其實是提早耗用自己的福報,並結下更多惡緣。
人生真的很短,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虛幻而不真實。唯一真實的是「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要慎思慎行啊!
[1]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1〈4 閻浮眾生業感品〉 (CBETA 2024.R2, T13, no. 412, p. 781c1-3)
[2] 靈椉法師《地藏本願經科註》卷2:「竊盜者,荀子云:『竊貨曰盜。』錢財玉帛是外所依,旛華僧物是內供養。竊外可懺,盜內難救,常在三塗,受無量苦,若得為人,貧窮困苦,諸天捨離。則外無依怙,內無福德,故致貧窮苦楚。《燈指經》云:『當知貧窮,比於地獄,貧窮苟生,與死無別,辛苦荼毒,世所無偶。經有數千言,廣歎貧窮苦楚。』」(CBETA 2024.R2, X21, no. 384, p. 697a14-20 // R35, p. 527a9-15 // Z 1:35, p. 264a9-15)
[3] 〈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 淨界法師:等流果是個人所領受的。 等流果有兩種:第一種,領受等流;第二種,造作等流。
領受等流果是說,你造了一個殺盜婬妄的罪業,然後也付出了代價──你造這個業,又沒有去懺悔,就到三惡道去了。三惡道把這個業償完以後,你彈出來做人,你的事情還沒有完。因為你沒有懺悔,還有剩餘的勢力。什麼勢力呢?
如「資財匱乏。」匱乏是一個說法,另外一個比較常說的說法,就是 偷盜會讓資財不堅固。一個人有資財是來自於布施,但是有些人布施的當下又犯 偷盜,他得果報時那個果報體就不堅固了,經常被騙或被偷,這就是資財不堅固。
在佛教史上有一個華嚴宗的祖師叫杜順大師,他有一天去外面辦事,他的包 丟在路上,回來時才發現包不見了。他的侍者很緊張,要回去拿,他說算了算了, 天黑了不用拿了,明天再拿。侍者說明天可能被撿走。他說沒事,絕對不會被撿 走。結果他的侍者隔天去拿時,果然把包拎回來了。侍者就問師父說:「師父, 您怎麼那麼有把握說您的包不會掉呢?」杜順和尚說:「我三生三世都沒有犯偷盜的業,所以我那個果報特別堅固。」
地震時,有的房子會倒,有的房子就不會倒,這個跟偷盜有關係。有些人的 錢財很堅固,水不能淹,火不能燒,盜賊不能偷盜,因為他沒有犯偷盜的業,他 得果報時,布施業現出來,他的果報堅固。所以如果你的福報很大,但是錢經常 被偷被騙,那就是有兩個業,布施的業後面有偷盜的業,這兩個都各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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