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

《緇門警訓》〈登廁規式〉



記得在初入佛門時,師長即是從生活細節、佛門威儀教導起,然後才漸進到戒律、經藏。而上淨房(廁所),更是每天的重要事,因為一天出入淨房次數,是所有日常生活中最多的!也可以知道,修行就在日常生活中。

大眾最孰悉的,應是「進廁所門要換鞋」、「開門前要先三彈指」、「如廁要持咒」、「如廁後要如法淨手」等,在在都顯示佛門護念眾生、以及重視八萬四千威儀的用心。

在佛門久了,很習慣這些作法,並未去尋求出處或相關資料。近日剛好在《緇門警訓》卷第九中,看到〈登廁規式〉篇,[1]內容很詳細,因此整理出,提供各位法友參考。


《緇門警訓》〈登廁規式〉:

登廁之法,律制委明,蓋欲潔嚴,身器親近。聖賢洗淨洗手,各有軌度,倘未盡諳,則反污其手。禮誦燒香,合掌執捉,動輒得咎,可不慎歟!今將古規稍加增削,然其細行,固難備舉,大抵種種動用之際,皆有方便護人意根處,自當觸類而長之。書不云乎:「不矜細行,終累大德」,況出家者流?幸冀高明,勸諸後進。

經典教示
云:「若登廁不洗淨者,不得入大僧數,不得坐禪床,不得登寶殿。」
《文殊經》云:「大小便時,身口狀如木石,不得有聲。」
淨桶
須知淨桶,內淨外觸。不可將淨桶入水槽中㴷水,須將杓盛水入桶中,免污一槽之水。
不可安淨桶在水槽上,淋其桶底,觸水下槽中。
不得將觸處筅帚,近水槽邊,恐不知者,誤將洗盆。
槽中之水,須頻換新者,蓋水留三宿,只生細虫。夏月則不至三宿,切莫停積死水。若無淨頭之處,仰宣力者,結緣措置,免傷物命。
入廁
初入廁時,先須彈指三下,以警在穢之鬼。亦不可痰吐入廁中,以傷在穢之鬼。此二項陰德,具載藏經,茲不繁引。
初蹲身時,先須傾少水在槽中,一則解舊糞臭氣,則新糞易下,不積槽中。
在廁中,不可語言作聲。
惜字
廁中不可畫壁書字。每見尊宿老成,路逢字紙在地,即收置淨處,或拋在水中,蓋尊重字畫,不忍狼籍。況書臭廁中,豈不折福?
洗淨
若洗淨時,右手執淨桶,旋旋傾之。以左手盛水,將第四指,著實洗之七度。切不可就桶中掬水,污於桶內。
常去左手第四指爪甲,莫令藏垢。《釋氏要覽」云:「佛令比丘,指甲止長一麥粒許,過則剪之。」今有出家人愛護指爪,養長寸餘,以為美觀,尚縱穢軀,應無淨行。
常見惜福人,用廁籌畢,就淨桶洗之,反污桶內。或將手入桶掬水,洗籌亦不可。
洗淨須用冷水,則益人用。熱湯則生腸風等疾。
入廁洗淨等,經中各有神呪,必須受持。經云:「若不持誦此諸神呪者,縱用七恒河水洗,至金剛際,亦不得身器清淨。」受持此呪者,當一一默誦七遍,則獲一切清淨福德,諸惡鬼神,悉皆拱手。
入廁:唵狼魯陀耶莎訶
洗淨:唵賀曩密栗帝莎訶
洗手:唵主迦羅野莎訶
去穢:唵室利曳婆醯莎訶
淨身:唵㕹折羅惱迦吒莎訶
洗手
若洗手時,先用灰擦七度去穢,手背亦然。次用泥擦七度淨之,手背亦然。次用皂團或皂角、或木屑、或二桑葉,皆可。
《溪堂雜錄》云:元祐中,有蜀僧智超法師,常誦《華嚴經》,已三十年。偶見一童子,風貌清爽,舉手高揖。
超曰:「何來?」
曰:「五臺來。」
超曰:「何遠至此?」
曰:「有少事欲相導故。」
超曰:「願聞。」
曰:「吾師誦經,固可嘉矣,但失在登廁洗淨時,觸水淋其手背,而未嘗用灰泥洗之。所用灰泥,律制七度,今但二三,緣此觸尚存,禮佛誦經悉,皆得罪。」言訖不見,超慚而改過。
識者或曰:「此必文殊化現,有警於超也。」故知洗手必須依法。
《因果經》云:「觸手請經,當獲廁中蟲報。」
架手巾,須多備三兩條,頻頻洗換,莫令垢染以污淨手。人眾處五日一洗,人少處十日一洗。
凡拭手時,須將手巾搏而拭之,庶得易乾。

大智律師入廁垂訓

摺疊衣裳,整齊鞋履,省約用籌,點滴使水,屏息語言,安詳進止。
當念此身,滿中盛屎,臭不可聞,穢不可視,行廁革囊,誠為可鄙。
云何於身,耽欲無恥?云何於食,樂著肥美?結習成因,果報必是。
一入泥犁,窮劫不已,苦樂在心,昇沈由己。
道豈遠哉?未之思爾。




[1] 《大正藏》第 48 No. 2023 《緇門警訓》卷第九,頁1091c23-1092b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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