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總說(整理與筆記十六)第28-29分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分較量離空有二見之福勝,先以事實言之。若菩薩以恒河沙等七寶持用布施,固然功德不少,假若再有一人未捨布施,只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是則已破俱生我法二執,證無生法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所以者何?以其即一切法、離一切相故,已同佛之知見,當然超過世福。何以故?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是菩薩即破俱生我法二執,已無能受所受之心,則受無受相也。

須菩提恐眾生疑,故問云何不受福德?佛答巳破二執諸惑巳盡福德自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佛謂如是看來法即非法故證菩提果。有十號:第一即名如來俾眾生顧名思義當知如來者來無來法去無去法豈有實法?若有人不明是義專執我之報身以為如來而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完全不解我說之義。何以故?如來者來無來相本無所從來、去無去相本無所去故名曰如來也。若心來、若境來乃是心境一如皆名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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