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7日 星期一

聘用外看心得(十八)逃逸失聯


   關於外籍移工的逃逸失聯,應該是每位雇主害怕又擔心的事,特別是聘請外籍看護工者;輕則資財損失,中則家裡亂套,重則可能造成被照顧者的生命安全問題。

   全台灣一直以來都有嚴重的外勞逃逸問題,從民國78年引進外籍移工,多年來逃逸移工問題屢遭監察院糾正,99年監察院糾正內政部、移民署、勞委會,但問題還是無解。目前在台外籍移工有八十幾萬人,逃逸失聯有八萬多人,等於每十人就有一人跑掉。

   印隆雖沒有遇過外籍看護逃逸之事,但也有相關經驗。一次是住院時,當時還沒有聘請外籍看護工,所以想透過護理站聘請看護,卻找不到人;後來透過一位中國看護介紹到印尼看護,她每天還要付200元給中國看護當介紹費,後來才知道這位印尼看護是逃逸移工。

   另一次是住在台大公館時,當時已聘請菲律賓籍看護,剛好鄰居也是聘請菲籍看護,因為都是可以用英文溝通,所以彼此就很熱絡,連FB都有互加好友。有一天印隆的菲籍看護於中午時,從陽台看到鄰居的菲籍看護拖者行李箱坐計程車離開,還以為她是要回國,後來才知她盜領五十多萬,也把我們FB封鎖,根本找不到她。

   依照台灣就業服務法規定,移工落跑雇主也有責任(意思是你沒看好),而且逃逸也要72小時候,才能通報失聯。確定是逃逸失聯後,過去是三個月內不得申請新看護,今年縮為一個月;[1]但對於照顧壓力沉重的重症、失能家庭來說,一天的空窗期都嫌多。而且在等待申請到新看護前,不是要花大錢請日薪看護,就是要家人自己照顧,甚至會影響上班就業。

   印隆也很擔心有這種情況,因為像我們這種生活無法自理又無家人者,不能沒有人幫忙;尤其是病殘者,外籍看護最不喜歡照顧,所以只好在待遇上盡量使她們滿意。有時遇到她們外出較久,且又聯絡不上時,心裡都有所罣礙。

   過去有可能是受到台灣雇主不當對待而逃逸,但是現在已可自由轉換雇主,變成他們是因為想賺更多錢而逃跑當黑工,甚至是有組織地進行;因為有雇主申請到看護工入境,卻在第一天逃逸,還有車子就在機場把人接走。[2]

   外籍移工會逃逸,很大的原因是想到外面賺更多錢。有人力仲介業者透露,這幾年疫情影響,缺工問題加劇,從家庭看護、安養中心、廠工到營建業都缺人,移工在人力黑市非常搶手。例如逃逸移工組成的農工團,租地種菜,一團整年收入超過千萬,在工地打黑工的月入也有六、七萬元,帶頭的甚至月入數十萬;看護工若是去做日領看護,一天是兩三千元,黑工市場非常誘人,而更令人擔心的是非法的(情色、毒品)。

   Wita說,她們看的出來誰是逃逸者,也知道躲藏之處,但以同國人之情份,大都不願舉發(有舉發者是為了獎金,但被其他同鄉知道會唾棄)。此讓印隆想起早期台灣到美國、大陸偷渡到香港或台灣謀求工作的情形。娑婆世界的眾生,為了食住不斷受苦,真的好苦,卻又不知出離。

   而逃移移工若被抓獲,沒有任何罰則,只是被遣返而已;罰的是雇主,雇主損失慘重卻還要被罰,乃至仲介也可能被吊照。有仲介反應,如果政府不加重移工逃逸相關罰則,不僅逃逸人數會愈來愈多,連合法仲介恐也被迫地下化,否則難以生存。現在是整個移工市場亂象叢生,逃逸移工已影響到社會治安。勞動部與移民署應該找仲介、雇主坐下來一起開會,好好討論該怎麼導正亂象,制定合適的法規,讓社會安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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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過去是產業移工須滿六個月、家庭看護移工須滿三個月仍未查獲者,雇主才能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今年改為產業移工須滿三個月、家庭看護移工須滿一個月。

[2] 目前有不少移工一入境就逃逸、或不斷轉換雇主,雇主前端投入的金錢是拿不回來的;例如聘請看護工,有入境30天醫療險、解隔離後的接送等費用,以及付給仲介的買工費、服務費、首月薪資等(以前疫情期間,還有光來台前後的防疫隔離費用,包括母國隔離旅館、來台後防疫旅館),還沒開始工作,林林總總就要先付數萬元,移工逃逸還要擔起沉重的照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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