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規定,外籍看護每週休假一天(完整24小時),一年則有七天假期。若是外看願意不休假,則要支付加班費。
印隆的第一任菲籍看護,談好兩個月休一天,不過不是一整天,是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六點。於她休假的這一段期間,印隆就躺在病床上,等她回來再飲食與換尿布。
後面幾任看護因為換來換去,時間都短,所以沒有遇到休假的問題。一直到現任的印尼籍看護Wita,因為穩定了,所以也要開始面對休假問題。
首先是加班費,其實在合約中,都會註明加班費用。Wita的前一任雇主,剛開始曾因為沒有支付加班費兩個月,她打電話到「1955」及與仲介確認,雇主才開始支付。現在的外籍看護都懂得自己權益,所以千萬不要掩藏。
至於一天二、三千元的台籍看護(很多是外配),雖然沒有休假與加班費問題,不過若是遇到農曆過年,初一到初三的薪資要加倍:例如一天若是2,800元,這三天就是一天5,600元,三天就是16,800元。印隆付過一次,真的心很痛!
而關於休假,是與現任看護比較常有爭執之處。因為自己的身體狀況特別,很難找到順利接手的;即使找到,一般看護也不願接短期的,加上印隆只有一個人,所以無法讓外籍看護休假。每逢假日過節,她的一堆朋友找她出去,印隆只能苦苦哀求,還好最後她都願意留下。
目前遇到善良的Wita,願意留下照顧,不然找不到人也是頭疼。也知道休假是讓她們能紓解壓力,所以有時候她若要外出放風,只要時間不要太久,都會盡其所願。
聘用外籍看護,一定會面臨休假問題。若是其另一半或有男女朋友,通常也會選擇過夜。所以外籍看護的休假,在目前勞基法的保證、以及她們的群組也會互相告知,因此是雇主必須面對的問題之一。
- 聘用外看心得(一)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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