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 星期二

懺悔的理論與方法:第七章 完成取相懺的例子



以見到好相為罪滅根據的「取相懺」,在大乘佛教史上,曾被廣泛的用來懺悔。尤其是犯了重戒、造了大惡的人,都以虔誠的心情,不計時間的長久,來從事禮佛或持咒,希望能感應到佛菩薩的瑞相加持,以滅除本身所造的罪業。他們所得到的感應事蹟,對於後代想以「取相懺」來懺悔者,無疑的,是一個很大的鼓勵。因此,摘錄幾個例子以供參考。

  在《三寶感應錄》卷中第十七則,載有兩位僧人行「方等懺」得到感應的事蹟——
「唐潞州法住寺釋曇榮,(於)貞觀七年,依清信士常凝保等請,於法住寺行方等懺法。至七月十四日,有本寺沙門僧定者,戒行精高;于道場內,見大光明,五色間起上而下。中有七佛,相好非常,語僧定云:我毗婆屍如來無所著至真等正覺,以汝罪消故來為證,然非本師,不與授記。如是六佛皆同此詞,最後一佛言:我是汝本師釋迦牟尼,為汝罪消故來授記。曇榮是汝滅罪良緣,於賢劫中,名普寧佛;汝身器清淨,後當作佛,亦為普明。[1]

能夠在懺悔中見到賢劫七佛皆來證說罪滅,從事懺悔的人,自然會深信不疑。所以,不論怎樣重的罪,在懺悔至見到瑞相時,都可以滅除,確是真實不虛。

  我們再來看一則感應事蹟,這是載於《三寶感應錄》卷下第三十七則——
「釋法安,住法聚寺修方等懺,累日專修,更無微應。詣(佛)像前啼哭自責,夢見異冠神語安云:汝有重罪,懺悔所不及。
安問:何等重罪?神曰:犯用常住僧物,此罪難滅。
安曰:更有滅罪方便否?神曰:更畫滅惡趣菩薩像,專誦隨求明,罪漸微薄,行方等懺悔,障除可見化身。
(安)夢覺流淚,便畫滅惡趣菩薩像,專修懺悔.閉目即得見化佛。生年六十七方卒,臨終奇瑞蓋多矣!」[2]

  從這個感應事蹟中,可以知道,要依「取相懺」滅罪,也是先要知道自己有何罪?依什麼懺法可以滅除此罪?就如病人,必須對症下藥,才能藥到病除——見到瑞相。所以,「取相懺」似乎也必須以「作法懺」的原理為基礎。

  從上述所引的兩個例子中,可以窺知見到瑞相的一些情形。至於瑞相是在什麼情況之下出現的呢?天臺智者大師在《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卷二有很清楚的解釋——
「問曰:種種相,云何知罪滅?
答:經說不同,罪法輕重有異,不可定判,今但舉要而明。相不出四種:一夢中見相;二于行道時聞空中聲,或見異相及諸靈瑞;三坐中睹見善惡破戒、持戒等相;四以內證種種法門道心開發等為相。[3]

  能夠見到瑞相,自然是一種定心的作用——至少,也是不離於定心的。而在見及瑞相的刹那,身心也都是清涼舒適,甚至有如禪定中的喜樂,如此,才是罪滅之相。我們再來看一個感應事蹟——

  在《宋高僧傳》卷十四載有唐朝時,百濟國金山寺有位真表法師,法師俗家世代都以打獵維生,真表出家前,更是打獵高手。後來,在某個因緣之下,令他覺悟到人們不應該為了口腹之欲,而令眾生受苦。於是,發心要出家;但,家人會同意嗎?
「表自思維:我若堂下辭親,室中割愛——難離欲海,莫揚愚籠。由是進入深山,以刀截發,苦到懺悔(時)。舉身撲地志求戒法,誓願要期彌勒菩薩親授戒法也。夜倍日功,繞旋叩禮,心心無間,念念翹勤。
 終於七宵,詰旦見地藏菩薩手搖金錫為表策發,教發戒緣作授前方便,(表)感斯瑞應,歡喜遍身,勇猛過前。二七日滿,有大鬼現可怖相,推表墜於岩下,然身無所傷,乃匍匐就登石壇上,加複用功;然魔相未休,百端千緒。
 至第三七日天明,有吉祥鳥鳴曰:菩薩來了!乃見白雲若浸,粉然更無高下;山川平滿,成銀色世界。兜率天主,逶迤自在,儀衛陸離,圍繞石壇。香風華雨,都非凡世之景物。
 爾時,慈氏徐步向行,至於壇所,垂手摩表頂曰:善哉!大丈夫,求戒如是,至於再、至於三,須彌山可攘而卻,爾心終不退。乃為授法。表身心和悅,猶如三禪,意識與樂根相應也。四萬二千福河常流一切功德,尋發天眼。
 慈氏躬授三法衣瓦缽,復賜名曰真表……。於是,持天衣,執天缽,猶如五夏比丘。」[4]

  從這個感應事蹟中,可以看出:當真表懺悔到彌勒菩薩臨壇為他傳授戒法時,他身心的喜悅,猶如三禪,這自然表示他過去所造作的殺生罪業,已經消除了。所以,他在受戒之後,就發起了天眼等神通——神通是依禪定而產生的。由此可見,「取相懺悔」不但能嚴淨律儀,也是修習禪定的前方便

  另外,從這個感應故事中,也可以知道,從事懺悔時,偶爾是會有魔障的。這時候,懺悔者必須堅定信心,勿驚勿懼,繼續用功

  同時,見到好相時,也要注意它的真假邪正。天魔外道也能化現佛菩薩,示瑞相給懺悔者,如果不知道它的邪正,便會功虧一簣,入於魔道。這豈非可惜?所以,在從事「取相懺」時,也不可以存有要見好相之心。瑞相是在功夫圓熟,罪滅心淨時自然顯現,不是可以強求而得的。執著要見相,就有可能引來外魔。這點,從事於「取相懺」的人,要特別注意一下。



 





[1] 見《大正藏》五一冊八四上。
[2] 見《大正藏》五一冊八五五中、下。
[3] 見《大正藏》四六冊四八五下——四八六上。
[4] 見《大正藏》五冊七九四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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