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 星期五

懺悔的理論與方法:第二節 理懺的內容



  罪既然可以隨因緣而生,也隨因緣而滅,就可見它是個虛妄不實的東西——只有現象的存在,沒有實體,因此說罪無自性。那麼,所謂罪生罪滅,也只是俗諦上的方便言說,並非真的有罪生與罪滅。所以,《大乘六情懺悔》中說:

「然此諸罪實無所有,眾緣和合假名為業,即緣無業,離緣亦無,非內非外不在中間。過去已滅,未來未生,現在無住。故所作以其無住故亦無生。
  先有非生,先無誰生?若言其無及與今有,二義和合名為生,當本無時即無今有,當今有時非有本無。先後不及、有無不合,二義無合,何處有生?合又既壞散亦不成;不合不散、非有非無。無時無有,對何為無?有時無無,待誰為有?先後有無皆不得成。當知業性本來無生,從本以來不得有生,當於何處得有無生?有生無生俱不可得,言不可得亦不可得;業性如是諸佛亦爾。如經說言:譬如眾生造作諸業,若善若惡,非內非外;如是業性非有非無,亦複如是。本無今有非無因生,無作無受,時節和合故得果報。行者若能數數思惟如是實相而懺悔者,四重五逆無所能為;猶如虛空不為火燒。」[1]

  由此可見,罪業只是個虛妄不實的東西。

  可是,為什麼虛幻的罪能夠存在,讓人覺得,它好像是實在的?這就是妄心的關係了。人們曾造惡犯戒,是妄心的主使;犯了戒、造了惡,使它們成為罪業,長存心底,揮之不去的,也是妄心的執持。所以,心是罪主,滅罪必須先滅心只要妄心消亡,罪業也就無所依附,自然滅除了。這便是理懺的精義所在

  《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中說:
「如是罪性,但從虛妄顛倒心起,無有定實而可得者,其唯空寂。願一切眾生速達心本,永滅罪根。」[2]

  因此,諸罪的根本是妄心,要完全的滅除罪業,唯有觀心了。《法苑珠林》卷八十六載:
「罪從心生,心若可得罪不可無。我心自空,空雲何有?善心亦然,罪福無主。非內非外,亦無中間,不常自有,但有名字,名之為心;但有名字,名為罪福。如是名字,名字即空,還源反本,畢竟清淨。是為觀罪性空,翻破無明顛倒執著心也。若無明滅故諸行滅,諸行滅故生死滅,是為十二因緣大樹壞,亦名苦集子果而縛脫,亦名道滅二諦顯。是為方等觀慧、日月照明。眾生遇此重恩,故得見十方佛也。」[3]

  「理懺」的重點就是在這裡,由分析、觀照罪業的本元——妄心不可得,而了達無生的道理,甚至證入無生,那時,就沒有什麼罪不可滅了。這種觀法在智者大師的《釋禪波羅密》卷二中,有很好的述說:
「夫行人欲行大懺悔者,應當起大悲心憐湣一切,深達罪源。所以者何?一切諸法本來空寂,尚無有福,況複罪耶?但眾生不善思惟,妄執有為而起無明及與愛恚。從此三毒,廣作無量無邊一切重罪,皆從一念不了心生。若欲除滅,但當反觀如此心者,從何處起?若在過去,過去已滅,已滅之法則無所有,無所有法,不名為心;若在未來,未來未至,未至之法即是不有,不有之法,亦無此心;若在現在,現在之中,刹那不住,無明相中,心不可得。
  復次,若言現在,現在者為在內、外、兩中間?若言在內,則不待外,內自有故;若言在外;於我無過。——複次,外塵無知,豈得有心?既無內外,豈有中間?若無中間,則無停處。
  如是觀之,不見相貌,不在方所,當知此心畢竟空寂。既不見心,不見非心,尚無所觀,況有能觀?無能無所,顛倒想斷。既顛倒想斷,則無無明及愛恚。無此三毒,罪從何生?
  復次,一切萬法,悉屬於心;心性尚空,何況萬法。若無萬法,誰是罪業?若不得罪,不得不罪,觀罪無生,破一切罪。以一切諸罪根本性空,常清淨故。故雛摩詰謂優波離:彼自無罪,勿增其過,當直爾除滅,勿擾其心。又如普賢觀經中說:觀心無心,法不住法,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一切諸法,皆悉如是無住無壞。作是懺悔,名大懺悔,名莊嚴懺悔,名破壞心識懺悔,名無相懺悔。行此悔者,心如流水,念念之中,見普賢菩薩及十方佛。故知深觀無生,名大懺悔,於一切懺悔中,最尊最妙。」[4]

  罪的根本是心,能夠觀心無心,沒有什麼罪不可滅的。這是「理懺」能滅重罪的原因

  所以,「事懺」之後,必須佐以「理懺」,才能究竟的滅除諸罪——包括輕罪與重罪。而「理懺」也必須建基於「事懺」的基礎上;有「事懺」在先,懺除了大部分的罪業,才容易以「理懺」來懺除罪根,到達無生。如此,懺悔便不僅是懺悔而已,它還是修行。懺悔者在經過「理懺」之後,不但重罪滅除,可能也完成了初步的修行,具備戒定慧了。



 
 



[1] 見《大正藏》第四五冊九二一頁下。
[2] 見《卍續藏》第一二九冊一三頁下。
[3] 見《大正藏》第五三冊九一六頁上。
[4] 見《大正藏》第四六冊四八六頁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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