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 星期四

器官捐贈


  關於器官捐贈」,陳英善老師有指導過一篇相關的論文:「〈從佛教觀點看器官捐贈問題/蔡長志,其內容探討的很詳細,有興趣的法友可以下載研讀。該論文探討「臨終是否有覺受」及「以菩薩心來行器官捐贈」等論點,藉此來釐清有關生死流轉、臨終覺受、死亡的歷程、八識的作用及菩薩道之內涵。臨終一念是否會影響下一期生命之去處?以一念好心行器官捐贈此就是菩薩行?究竟需具備何種能力才能無礙行捨身布施?

   「鼓勵器官捐贈」與「臨終順利往生」,在佛教界成為兩個相互對立的問題,佛弟子對此也常陷入了兩難的情境:究竟是應承擔被割截身體所帶來的莫大苦痛,堅持以捐贈器官來實踐菩薩之布施行?還是應該遵守傳統所謂不可碰觸亡者身體,並以助念方式提起臨終正念使延續法身慧命,並於未來因緣成熟時再來廣度有情眾生?

   在佛教的相關研究中,唯識部分以「印光大師之說」與「印順導師之見」此兩大觀點為主:持「印光大師之說」者,對於臨終之時是否捐贈器官採保留態度;[1]持「印順導師之見」者,則對臨終實施器官捐贈行為給予支持與鼓勵。[2]以上兩種不同的看法,在教界中仍然持續討論著。

   而行菩薩道之部分,研究大多舉出經典中許多菩薩捨身布施的故事記載,來為器官捐贈尋得教理上的支持,並以此來勉勵大家,尤其是佛弟子,應效法佛菩薩大慈大悲的精神而響應器官捐贈。

   目前台灣醫學界的死亡判準,以「生命現象的不可逆」為關鍵,但未深刻考量到臨終者是否真的已經沒有覺受的問題。從佛教觀點來看,認同助念者,是認為醫界判定的死亡還有覺受,須等「識」完全脫離身體。所以這是造成佛教徒在面對器官捐贈問題時,持保留態度之主因。

   其實死亡後對於身體是否還有執取,在各眾生上也會有不同的反應。有些因意外或兇殺死亡、或是埋骨多年者,也有發生過「託夢」而訴說大體狀況。也有發心器捐者,回來示夢給親屬,表達心願圓滿。

   因此,臨命終是否願意捐贈器官?此答案必取決於個人的決定。而發心捐贈者有著極大的願力及定力,但希望對器捐有充分的認知,並根據自身的條件來做出決定。

   印隆原本在2008年有簽署,後來於2018年取消,除了跟器捐法令的修改有關外,也是因為沒有把握自己在臨命終時,是否有能力承擔?所以先取消,希望將來自己有能力與意願承擔。

 

        蔡長志(2012)。從佛教觀點看器官捐贈問題。﹝碩士論文。輔仁大學﹞

        臨終現象「死苦」之探討(護僧)

        從「角膜三地書」反思對於「臭皮囊」的態度+聖嚴法師開示影片(20141220

        器官捐贈的相關議題研究20150720


 



[1] 印光大師(1861-1941),諱聖量,字印光,別號常慚愧僧,畢生弘揚淨土法門,是為淨土宗第十三代祖師。雖然在其講著或論述中並未有直接提到器官捐贈或是捨身布施的相關記載,但其思想卻屢屢被引用來作為不可捐贈器官的根據。此乃是因為印光大師非常強調臨終處理的重要性。在《印光大師全集》中,處處見其勸人念佛以求往生西方淨土之苦口婆心,尤其在第四冊〈論生死事大〉中,更是再再強調臨終第八識尚未捨離之前,不只不可觸動身體,更應為其助念往生。身體的碰觸會使亡者產生痛覺,此連碰觸都不行了,更何況是摘除器官時所要受到的鮮血淋漓之苦呢!因此,「印光大師之說」成了反對器官捐贈者的最佳解釋。

 印光大師於〈臨終舟楫〉提到:「至人死氣斷之後,彼(識)不即去,必待至通身冷透,無一點煖氣,彼識方去。識去則此身毫無知覺矣。若有一處稍煖,彼識尙未曾去,動著觸著,仍知痛苦,此時切忌穿衣、 盤腿、搬動等事。」又說:「待至通身冷透,則神識已去,再遲二時, 方可洗浴、穿衣。」弘一大師在〈人生之最後〉也說:「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

[2] 鼓勵臨終器官捐贈者,則多半引用印順法師的說法來作為立論之依據。印順法師(19062005),受到海內外學術界的高度推崇。在其《華雨集》第四冊中有一篇關於「死」的論述。文中提出腦死非死,但腦死者若捐贈器官是沒有不良後果的。印順法師此說法,不只顛覆了長久以來要為臨終者助念,且不得搬動、碰觸亡者之傳統觀念,更被鼓勵器官捐贈者視為教理中之最有利的支持論點。

 印順長老在〈中國佛教瑣談〉說:「如病到六識不起(等於一般所說的『腦死』),身體部份變冷,那時雖有微細意界──唯識學稱為末那識與阿賴耶識,但都是捨受,不會有苦痛的感受。移動身體或分割器官,不會引起苦痛或厭惡的反應。所以,如醫生確定為腦死,接近死亡,那麼移動身體,分割器官,對病(近)死者是沒有不良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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