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 星期六

護國與懺悔是《金光明經》的兩大精神


金光明經曼荼羅


農曆正月初九日是「天公生」,為民間神道教信仰當中玉皇大帝的生日,因此人們於此日敬拜天公祈福。此「天公」在佛教裡稱為「帝釋天」或「釋提桓因」,祂是佛教的大護法;諸天在金光明會上,於佛前發願要永遠護持佛教,奉行正法,勤修諸善,遠離惡行,同時也遵佛之囑託,祐護成就受持、讀誦、書寫、弘揚《金光明經》者。為感念諸天護法之功德,遂營建此「供佛齋天」之法會,誦經禮懺,施設淨食,以供養十方三寶、護世諸天及其隨從。因此「供佛齋天」並非世俗所謂的「拜天公」而已,其不只是祈福的一種儀式,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啟示我們每個人都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作自我觀照,以達本性之清淨,如是則福報不求自來,這才是齋天儀式的本意所在。

護國與懺悔是《金光明經》的兩大精神,在〈序品〉即以「經王」來強調懺悔的殊勝功德。本經所說的金鼓懺悔滅罪法、天神護國、王法正理、放生施食等思想,影響佛教甚大;且基於本經而衍生的『金光明懺』、齋天以及四天王信仰等等,受到漢地佛教徒的信仰及傳承。《金光明懺》許多行法都是源於〈功德天品〉,為重視功德天等天眾的懺法儀軌,或許這也是後來《金光明懺》演變成重視「齋天」的原因。[1]

於《金光明經》中,說明功德天神能護持財寶資糧為了讓請法、說法、聽法者,都能安心辦道並非是隨意施財,讓昏庸之徒增長世間生死名利之心。因此行者對於「求財」及「與財」觀念,必須要正確,如果學佛只是想求得更多的財富,長養貪念,則是背離佛法,離道愈遠。所謂「道心之中有衣食,衣食之中無道心」,若一心辦道,必能感通護法諸天的護持;若多蓄貪利,則只是耗費福報,並招苦三惡道報。

在《金光明懺》中,會誦持多遍的〈大吉祥天女咒〉(又名〈善女天咒〉),為功德天女所說的咒語,《金光明經》說明此咒能幫助在修行上有所匱乏的行人,使之資糧俱足,身安道隆。修持此咒,有其善巧方便處,護持行者的功德法財。但若是對於懺法架構不明、乃至於修懺精神的錯解,就會讓整部懺法偏重對於諸天的齋供與求財。因此遵式大師在《光明補助儀》中,以「明所求離過者」來強調〈功德天品〉中所說的資糧,是為護持正法、成就道業;但也因為本品云「多明財寶,少說懺悔」,乃至以「增長財物」為品名(指《金光明最勝王經》卷8〈大吉祥天女增長財物品〉第17),因此招到諂附。[2]故遵式說明,若為請、說及護法因緣之所求,需離過虔祈,方能感通諸天之護持。[3]
 
遵式大師強調「與財」,是如《金光明經》所云,為了讓請法、說法、聽法者,都能安心辦道,[4]並非是隨意施財,讓昏庸之徒增長世間生死名利之心。[5]並再次提醒,出家修道者應是一心為道,若「全不資道、專為養軀、諂附行儀、竊規財利」,不但無法成就福田,也不得護法諸天的護持。並舉淨本〈堅牢地神品〉經文,說明即使是在家的護法居士,也要「好行惠施,心常堅固,深信三寶,積而能散」,[6]方能獲得諸天衛護。[7]修持是為了成就佛道,不是為求財,如果只是一味的追求名利,不但對修行無助,且會增長貪嗔癡,造作惡業,是本末倒置,仍舊沉淪於生死輪迴苦海。[8]

《金光明經》有云:
天帝釋者,地居之主。注記眾生所作善惡。此天喜時,國土安穩,人民不亂。此天瞋時,刀兵相戰,地居諸王皆悉不安。
如是諸天,何時歡喜?何時瞋怒?謂諸國王及諸人民。以非法治世、作不善業,殺盜常行而捨正法。爾時諸天皆生愁憂,愁憂即過,便生瞋怒。若止惡業,以正法治世,諸天歡喜,皆悉來護,妙香遍薰,善增惡減。
若人了知,如是大聖威德天等,以財之施嚴彼生身,後以法施顯彼法身兼行慈悲,不殺生命。以是供養,為報彼恩也!

面對疫情無常之際,當念佛憶佛,以淨其心!夢參老和尚曾教示:「希望我們的佛弟子,大家都發願!願這個世界消除災難,聽到哪裡有災難,你馬上就迴向,念十聲「地藏菩薩」也好,念一部《心經》也好,就只要幾分鐘。效果如何?你不要問。為什麼?這個效果是你所看不到的。」有云「一善破千災」,當一個人心起善念,災厄的發生也將隨之減少。「一人一善,遠離災難」,每一個人累聚一點善,積少成多善業共振,災難自然遠離乃至消失。願大眾法友,共同以善業善行善意迴向,願此次疫情能早日圓滿解決,眾生都能免難消災障,平安吉祥!


    一善破千災/印順法師
    供佛齋天與拜天公 (20120131)
    供佛齋天 (20130217)
    二十四諸天略說 (20130220)



[1] 興起每年歲旦修持齋天法會的元代慧光,也是強調懺悔之功以及理事相融修懺之要,但是到了清朝弘贊所集《供諸天科儀》,完全懺悔內容為以諸天為主的純齋供法會。現代廣為流傳使用的《金光明懺齋天法儀》,即是源於《供諸天科儀》,因偏重在對於諸天供養之「齋天」形式,失去了原本《金光明懺》的精神。但其實《金光明懺》是有完整的十科儀軌,事儀與理觀並重,齋天只是午前一座香的行法內容。
[2] 《金光明懺法補助儀》:「問:『《百錄》云《金光明懺法》,但應折意悔罪,那忽有求?』 答:『其理實然,但由行法,事出此品,以吉祥為主,故〈品〉意復是福資說、聽。〈品〉內之文,多明財寶,少說懺悔,唯《新本》云「供養諸佛,自陳其罪,迴向發願等。」然復〈品〉明增長財物,因是之故,多招諂附,欲免斯過,故示所求也。』」CBETA, T46, no. 1945, p. 958a25-b2
[3] 《金光明懺法補助儀》:若為護法及請、說因緣,標心所求,行者須精識其過……必無諂詐,諂則非行,自不成感……謂真欲通經,若請者、若說者、若聽者,隨有所乏,法流斯壅,標心指事,七日虔祈,欲假天資,固宜遠過。請必須實,說必須了,聽必須勤,餘非能感也。CBETA, T46, no. 1945, p. 958b4-b13
[4] 《金光明經》卷2〈功德天品〉第8:「爾時功德天白佛言:『世尊!是說法者,我當隨其所須之物,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產,供給是人,無所乏少,令心安住,晝夜歡樂,正念思惟是經章句,分別深義。』」CBATA, T16, no. 663, p. 345a5-a8
[5] 《金光明懺法補助儀》:約與財之意,意在潤其處而致請,充其乏而益說,給其資而久聽。《經》云「是說法者,我當供給,令心安住,晝夜歡樂,正念思惟,分別深義。」請者及聽,準此可知。故非庸昏之徒,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天與其財也。CBETA, T46, no. 1945, p. 958b15-b20
[6]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8〈堅牢地神品〉第18:「凡是土地所生之物,悉得增長滋茂廣大,令諸眾生受於快樂,多饒珍財,好行惠施,心常堅固,深信三寶。」CBETA, T16, no. 665, p. 440c2-c4
[7] 《金光明懺法補助儀》:且出家之子,尚不應求事戒、世禪及二乘智慧,豈容全不資道、專為養軀、諂附行儀、竊規財利?設遂多畜,自犯嚴科,不淨八財,招苦三惡,供養既無福應,施設竟自空……既反天意,與財何為?意為通經,不專濟命,尚令散積,豈使益貪?!……經稱能持一句及以首題,以財以護者,此攝俗子,及顯持功……素聞廉士之風,知足節量;夙仰道人之範,未見迹參。穢俗志,混凡夫,而人歸、天護者也。CBETA, T46, no. 1945, p. 958b21-c15
[8] 《重編諸天傳》卷下:古師嘗謂:凡求福者,助於說、聽。所以《經》云:是說法者,我當隨其所須之物及餘資產,供給無乏,令心安住,晝夜勸樂,正念思惟是經章句,分別深義,廣宣流布,令不斷絕。是諸眾生聽是經已,於未來世常在人天,值遇諸佛,速成菩提。四明云:若為自身受五欲樂,希望財寶,即輪回業,眾聖所呵,尊天寧護?是知若世間福,雖感德缾,終須破散。以福資慧,成出世因財,果滿二嚴,依正殊報。CBETA, X88, no. 1658, p. 430a4-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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