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接受供養者】:即發道心,剃髮出家的僧人
有時施主可能是自己的親戚朋友,或是跟自己有因緣。或者因為說法、傳戒等等法事的因緣,皆開緣受別請,如《合註》說:「或請受戒、說法,或知此人非我則不營功德」。有時親戚尚未學佛,但因為跟自己的緣份,而難得發起一念供僧的善心,我們皆應好好護念他的善心,等到未來跟三寶的因緣漸漸成熟,再慢慢引導。
倘若非此因緣,則須注意「四人成眾」的「別請別眾」問題,或是婉轉向施主說明戒律的涵義,能歡喜明白,至少空出一個僧次的名額,就不會有別眾之失,如《合註》云:「若有僧次(至少)一人同受。」
惟須注意的是「公私應分明」,倘若施主因為自己的因緣,發起善心想要供養僧團齋飯或是物品,則切莫將此利養納歸己用,例如親戚拿了一袋水果說:「這些水果給您們道場師父吃」,結果自己嘴巴說「好,我幫你處理就好」,結果卻自己收下來吃,如此則有盜戒的嚴重過失。
或者施主只拿一罐茶葉要供養僧團,也應當泡給每個大眾喝,或是輪僧次,又如佛世時有人供養一顆水果給僧團,佛陀即吩咐將這一顆打成汁,混合其他飲食,平分給大眾僧食用,使施主以有限的供養,也能徧供僧團廣大的福田,獲得十方無盡的福報!切勿因只有一罐茶葉或一顆水果,就獨吞納為己有…
無論供養多還是少,接受供養的僧人,都有責任將任何有限化為無限,使施主明白「法無量」、「食無量」、「施主供養的心亦無量」的布施真實意義!(梵網輕27受別請戒)
文章引用出處:佛子諦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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