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祈求的藝術/林建德教授

 在林建德教授的blog上看到此篇佳文:「祈求的藝術」,經林教授同意後,引用於下,與各位善知識分享,也一併分享相關文章。

- 印光大師:向鬼神祈禱,即為邪見,即為違背佛教
- 什麼都不求/聖嚴法師 
- 20101001_對於「佛法」的心態...「佛」是要來「學」不是用來「求」的
- 20101023-有求皆苦
- 20120527-不要將佛法當成一個世間求的境界
- 20120621-如何以正信佛教的觀念來「求」佛、菩薩呢? 



祈求的藝術/林建德教授

每個人一生中都有很多追求,如希望身體健康、 事業順利、家庭美滿、妻賢子孝等。但如果凡事都可藉祈求而得,這世界就沒有公道公理了。因此佛教在業力的觀點下,因果如如,重視的是人本身的盡心盡力,只是在努力過後,為求心安而有所祈求。此與基督宗教重禱告,重於向上帝祈求以得庇佑,恰異其趣。

祈求有多種形式,如祈求是為了自己、祈求是為了他人、祈求是為了自己與他人等之分。如果是為了自己,那是種「欲望」,為了個人欲望的滿足。相對的,祈求是為了他人,或者為了自己與他人,那是種「心願」,希望他人與自己都能順心如意。

如此,祈求若為滿足欲望,或為完滿心願,兩者大有不同。如很多年輕學子希望考上醫學系,然若僅是圖個待遇好、福利多、社會地位高等,此即是「欲」;相對的,希望能助人、救人,盼以一已之力令病者脫苦等,此即是「願」。兩者之別,在於「欲」是種野心,而「願」是種壯志。《華嚴經》說:「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大致就顯示兩者的不同。

如果天上神明會因人們自私的祈求而「滿其所 欲」,這樣的神明必不高階、高段;所謂「物以類聚」,祂必和膜拜者一樣,重於個人的私心和貪欲,以功利利益為導向。因此,縱然滿其所欲,然找後門辦事的代 價所費不貲,不免要供祂所用、所差遣。相對的,祈求是為「遂人所願」,願他人一切都好,此大我、無我的精神,顯示信者人格素質之高尚以及所信者神格之高超。

佛教與多數的神教信仰不同,重視祈求之餘,更強調自力、自依止。祈求於佛菩薩、龍天護法等,僅是種權宜方便,乃為應急之需,暫時性謀個便利;猶如現金不足而急須用款,只好向銀行預支借貸,待他日盈收 後奉還或加倍歸還。當然,也有可能對方拒絕借貸,回過頭來還是得靠自己,求人不如求己。如此除了自求多福外,更要「自求修福」!

認識佛教愈深,愈不向外祈求些什麼,卻是「反求諸己」,愈往自己內心探求,而且有所求、有所不求。如證嚴法師之「三求三不求」──即與其求身體健康,倒不如求精神敏睿;與其求事事如意,不如求毅力勇氣;與其求責任減輕,不如求力量增加。

總之,正信佛教的祈求有兩個重點:第一、不為自己而求,反能祈求別人更好;第二、即便為自己求,也不是求物質的安適或享樂,而是求慈悲和智慧的增進,求心力的堅韌與強大。倘若如此祈求,才可謂識得祈求的藝術!(林建德完稿於花蓮歇心居101.10.1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