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不以虛妄,食人信施(戒律關心得三)


 
 在律藏中,佛陀清楚的說明「大妄語戒」的制戒因緣:
時世尊告諸比丘:世有二賊:一者、實非淨行,自稱淨行。二者、為口腹故,不真實非己有,在大眾中故作妄語,自稱言:我得上人法。是中為口腹故,不真實非己有,於大眾中故妄語,自稱言:我得上人法者。最上大賊!何以故?以盜受人飲食故。[1]

 現在許多的外道乃至附佛外道,以妄稱自己有所證量來獲取名聞利養,雖然一時滿足了自己追求信眾恭敬與物質利養的虛榮心,但緊接而來的是不曉得多少生死大劫的最苦受報!這又是何苦呢?
 《五分律》云:「寧噉燒石,吞飲洋銅,不以虛妄,食人信施。[2]

 《梵網經》也有云:「寧以熱鐵羅網,千重周匝纏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一切衣服。雖受此苦,但沒破戒,有戒可見佛法身,親近諸佛
信心檀越一切衣服,是供養有戒之身。
信心檀越一切衣服,不是供養破戒之身。
信心檀越供養有戒之身,得福無量。
信心檀越供養破戒之身,得不到絲毫之福。
 既然信心檀越以衣服供養破戒之身,得不到福,我寧願忍受熱鐵羅網千匝纏身之苦,終不忍以破戒之身,受信心檀越供養,以至他們得不到福。

 《梵網經》云:「復作是願:寧以此口吞熱鐵丸,及大流猛火,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口,食於信心檀越百味飲食。雖受是苦,但沒破戒,有戒能見佛法身,有戒能生淨土
信心檀越百味飲食,是供養持戒之人,不是供養破戒之人,供養破戒人之口,得不到福,供養有戒人之口,得福無量,所以寧吞熱鐵丸及大流猛火,受焦腸爛肺等苦,而不願以破戒之口,受信心檀越百味飲食。

 《梵網經》云:「復作是願:寧以此身臥大流猛火,羅網熱鐵地上,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種床座。寧臥猛火熱鐵羅網,而不以破戒之身,受檀越百種床座。

 《梵網經》云:「復作是願,寧以此身受三百矛刺身,經一劫二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味醫藥。有戒在,能見佛法身,亦能見自己法身,見法身能了生死,見法身能度眾生。
所以上來一劫二劫受三百矛刺身,又百千劫以身投熱鐵鑊諸種種苦,皆能忍能受,獨不能忍以破戒之身,受檀越百味醫藥、及千種房舍、屋宅、園林、田地。

 《梵網經》云:「復作是願:寧以此身投熱鐵鑊,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千種房舍屋宅,園林田地。

 《梵網經》云:「復作是願:寧以鐵鎚打碎此身,從頸至足,令如微塵,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恭敬禮拜。」聖一法師解釋,此乃色身真空之文,[3]色身已空,教阿誰來持戒,色身碎如微塵,就教色身不犯戒,色身有碎如微塵的勇氣,所以色身能持戒,色身受種種苦而不破戒,即名持戒,色身不犯戒,色不染污,色即是空,是法身,法身清淨名為戒,有戒能見佛法身,亦能見自己法身,能生淨土,有戒故,種種苦能忍能受,碎身如微塵而不犯戒,則身有戒,堪受人恭敬禮拜。若不空色身,愛惜色身,犯如來戒,以破戒之身,怎可以受信心檀越,恭敬禮拜?

 種種的誓願,都是說明一個真修行人,心心念念都是弘護三寶,利益眾生!決不會貪著絲毫的名聞利養,必能真正的持戒。


[1]《四分律》卷二,CBETA,T22,no.1428,p.578a02-a08
[2]《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CBETA,T22,no.1421,p.9b13-b14

- 常隨善知識 

- 四魔不起 

- 絕世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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