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有戒可犯是菩薩,無戒可犯是外道/聖嚴法師



 
 菩薩行,是眾生成佛的正因,所以菩薩修行之初,要發菩提心,立定為利益眾生願成佛道的決心。如何發菩提心?受持菩薩戒,為必要之階梯。因為在受戒過程中,得大善知識的引導,才能真正生起此心,種子一經播下,直至成佛永不敗壞。
 菩薩戒的本質,在使人發起無上菩提心,而菩提心的基本原則,即四弘誓願,我傳授的菩薩戒,就是以四弘誓願及三聚淨戒為基礎,再以淨化身口意三業的十善法為準則。其中三聚淨戒:攝律儀戒、攝善法戒、利益眾生戒,乃是菩薩戒的特色,也是菩薩戒的總綱。這三條戒總括了大乘佛法的全部精神,那就是:止一切惡、修一切善、度一切眾生;止惡、行善、利益眾生,這正是我們為佛弟子已做、正做、當做的份內事。

 菩薩戒是「盡未來際」受持,受戒後不必擔心會犯戒,也不可以尚未受戒便準備犯戒。事實上,受戒之後就有多方善緣自然助你持戒,此乃戒體本身的功德。縱然不小心犯了戒,也不必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通俗觀念嚇倒,凡夫地的初發心菩薩,就是要在七倒八起或九倒十起的情況下奮發向上。一旦受了菩薩戒,便已進入諸佛國土的菩薩數量之中,因為發菩薩誓願,並受菩薩戒者,即是初發心的菩薩。雖然常犯戒,但可懺悔、重受,漸漸地便會越來越清淨、精進,仍算是菩薩。若不發菩薩願,不受菩薩戒,雖無戒可犯,也不是菩薩,因為無警惕心,易起惡念、做惡事,越做越多,尚不自知。

其實,戒的功能,在於清淨與精進;律的作用,在於和樂與無諍,這不正是切合我們今日世界每一個家庭及社會之所需?以三皈、四弘誓願、三聚、十善組成的菩薩戒,是人人能夠受持、應該受持的菩薩淨戒。為佛弟子應當受菩薩戒,並積極地實踐此菩薩戒的精神。


出處:菩薩戒指要聖嚴法師[1]

 《菩薩瓔珞本業經》說,受了菩薩戒,「有犯不失」。該經又說:「其受戒者,入諸佛界菩薩數中,超過三(大阿僧祇)劫生死之苦。」「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這是說,一旦受了菩薩戒,便已進入諸佛國土的菩薩數量之中,因為若發菩薩誓願,並受菩薩戒者,即是初發心的菩薩,雖然常犯戒,仍算是菩薩。若不發菩薩願,不受菩薩戒,雖然無戒可犯,也不是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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