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2日 星期日

懺悔六根多罪障,不見如來金色身

   今天大專同學來探訪印隆,回去時Sam班長還在同學會FB上發文,提到看到印隆目前休養的狀態不錯,讓她們稍感放心。印隆真的很感動,謝謝同學們一直關懷著印隆,就像此篇有緣才能相聚相識一文,我們自小就相識,至今已二十餘年,這種超乎血緣的深厚情感與緣分,真的是令人感恩與珍惜。人生短短數十年,能認識乃至於成為同學、朋友、同事真的不多,一定是要相當有緣才能相聚相識!

  不過印隆也提醒大家說,我們都快要邁入四十歲囉~一定要好好把握時光,不至空過。

  其實印隆都覺得同學們比印隆有善根太多了!今日印隆是相當幸運,能走向出家修行之路,所以才能透過修行改變諸多不良習性。如果同學們也有機會出家修行的話,相信她們會做的更好!講這樣是要讓大家知道,即使再愚劣者,只有發心精進修行,都能改過向上,因為眾生皆有佛性,提婆達多也能成佛;所以不應輕忽自己的心力,不應輕視任何眾生,要尊重珍愛一切眾生。

  今日在跟同學分享的內容中,主要還是在談心對境的問題;或許是印隆在專修法華懺的因素,因此對於六根對於六塵的問題特別有感觸。根塵問題實是眾生生死輪迴之本,因為不知緣起性空之理,才會在假和幻化的塵境中分別不已,對境生迷,背覺合塵,造作種種生死之業因,枉受種種生死煩惱之苦果,但一切都是自找的啊!

  

《法華三昧懺儀》之六根懺悔


六根懺悔是修持圓頓止觀前的重要前行功課,從「六根門頭」一一真心起懺,訶除六塵棄五蓋,六根清淨,從今以後乃至盡未來際,終不更造一切惡業,斷絕無明的根源,得到究竟解脫。

 

 

]六根懺悔能成就無上道種

  因為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是眾生造作善惡業之根源,心念一動令六根造惡,故當從六根懺悔。眾生不解緣起性空、諸法實相之理,而執我、我所有,令六根追逐攀緣六塵(色、聲、香、味、觸、法),起種種分別妄想,因無明而貪欲不止,以無常為常,認苦為樂,造諸惡業,於三界六道之中流轉生死不已。因此智者大師依於《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制定六根懺法的行法,慈悲教導行者從「六根門頭」一一真心起懺。於《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中,普賢菩薩開示六根懺悔的內容及利益,教導行者當勤懺悔,清淨六根:   

 

普賢菩薩為於行者說六根清淨懺悔之法。如是懺悔一日至七日,以諸佛現前三昧力故、普賢菩薩說法莊嚴故,耳漸漸聞障外聲、眼漸漸見障外事、鼻漸漸聞障外香,廣說如《妙法華經》。得是六根清淨已,身心歡喜,無諸惡相,心純是法,與法相應。[1]

 

經中讚歎六根清淨的功德,是「身心歡喜,無諸惡相」,故能「心純是法,與法相應」。眾生因為一念心的顛倒無明,起貪瞋癡,故因由六根廣造種種惡業,但其實都是妄想分別所致。故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是故應至心,懺悔六情根[2],「端坐念實相」為修懺理觀的核心,「至心懺悔六情根」為修懺的有相事行。今日有此福德因緣得聞此法,當至誠依此懺法求哀懺悔,斷絕招惹惑業的無明根源,一心一意為一切眾生行懺悔法,以慚愧心來發露無始劫以來,六根所造諸惡業,以期從今以後乃至盡未來際,終不更造一切惡業,斷絕無明的根源,得到究竟解脫。故智者大師於《法華三昧懺儀》中,將「懺悔六根」列為主要懺法,將虛妄染著的六情根,轉化成具諸功德的六淨根。知禮大師也於《修懺要旨》中云:

 

故懺眼根罪時,即見諸佛常色;次懺耳根罪時,即聞諸佛妙音;乃至懺悔意根,即悟剎那住處,三身一體,四德宛然。以要言之,一切罪相無非實相,十惡、五逆、四重、八邪,皆理毒之法門,悉性染之本用。以此為能懺,即此為所觀。惑智本如,理事一際。能障、所障皆泯,能懺、所懺俱忘。終日加功,終日無作。是名無罪相懺悔,亦名大莊嚴懺悔,亦名最上第一懺悔[3]

六根懺悔若成,不但重罪皆滅除,並能以其清淨慧業之功,而能修習圓頓止觀法門,體證中道實相之理,成就菩提。

 

六根

六塵

懺悔過去所造惡業

得到清淨未來善果

眼根

色塵

貪著諸色,以著色故,貪愛諸塵故色使我經歷三界,盲無所見

見十方諸佛,常住不滅

耳根

聲塵

隨逐外聲,心生惑著,恆聞惡聲,生諸攀緣,顛倒聽故,墜墮三途

聽十方諸佛,常住說法

鼻根

香塵

聞諸香氣,迷惑不了,動諸結使。諸煩惱賊,臥者皆起,墮落生死

聞十方諸佛功德妙香,充滿法界

舌根

味塵

舌根所作不善惡業,損害眾生,開放逸門,斷功德種

了別諸佛法味,彌滿法界

身根

觸塵

貪著諸觸,造作身業,起三不善;與諸眾生,起大怨結,受大苦報

感十方諸佛,常放淨光,照觸我等

意根

法塵

貪著諸法,隨所緣境,起貪瞋癡如是意根,即是一切生死根本,眾苦之源

知一切諸法,悉是佛法

 



[1]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T9no. 277p. 390c

[2]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T9no. 277p. 393b

[3] 《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二,〈修懺要旨〉,T46no. 1937p. 86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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