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婆塞戒經》云:「善男子!若人多財,無量歲中供養三寶,雖得無量福德果報,不如勸人共和合作。」意思是雖然自己有錢可以包辦來修布施,但不如讓很多人共同做,功德更殊勝。
因此凡是修福德的時候,不妨給大家共同來成就,大家都發心,彼此都有機會來修福德,也讓大家都同得福報。
星雲大師《佛法與義理》云:「我們日常生活的一切要仰仗士農工商的合作無間,搬有運無,才能衣食無缺,免於匱乏,因此我們要感謝因緣,感謝眾多的人成就我們。如果我們想要事業亨通、生活幸福,就要和一切眾生結現世好因好緣,甚至結未來善因善緣,乃至和諸佛菩薩結法緣。能夠把握因緣、創造因緣、隨順因緣,「十方來,十方去,共成十方事;萬人施,萬人捨,同結萬人緣」,必能成佛有份,菩提證成。」
在修布施的當下,也成就萬緣。祈願一切善法,所有見聞者、隨喜者,皆共成佛道,成就布施波羅蜜!
以下,分享 會性老法師於《優婆塞戒經節本》的開示:
修布施的時候,這個福德高下的分別。經文說:「善男子!若人多財,無量歲中供養三寶,雖得無量福德果報,不如勸人共和合作。」它的意思是說,自己雖然很有錢,可以一個人包辦很多慈善事業來修布施,但是不如很多人共同做,功德更殊勝。
如果一個人財物很多,「多財」,別說是今生修布施、年年修布施,就是無量歲無量年中供養三寶,修布施功德,那麼當然他所得到的福報很高,「無量福德果報」,可是不如勸人共同來合作。自己做、一個人包辦,那你自己一個人得福報,別人得不到,別人沒有機會;因此之故,也要把這個機會讓給大家,希望人人都有這個機會做。
所以,我們凡是做慈善事業、做功德事業,不妨給大家共同來成就,大家都發心,一塊錢也是功德、十塊錢也是功德,大眾共成,使這個福德大家共受,不要單是一個人包辦,使別人沒有這個機會修這個福德。
這一段文它的用意,是希望凡是修福德的時候,要大家共同來和合共作,有錢的人多發心一點,錢少的人拿少一點沒什麼關係,就是大家共成,不要一個人包辦,這樣彼此都有這個機會來修這個福德,大家都得到這個福報,這是更好。
如果有二個人以上,共同來成就這個布施功德。布施的財物,假定說要一千塊錢來布施,那個一個人拿五百塊,兩個人共同布施;或者是要多少飲食的布施,一個人負責一半,「福田」是所供養、所布施的境界──供養三寶,或是救濟窮人──共同來做,而彼此布施的心也是一樣的,都是發好心布施,施心也是相同,「俱等」就是兩個人的發心相同,兩個人所布施的物品、財物相同,所供養的對象相同,因此「是二得果」並沒有差別。這二個人,合併起來共同成就這個布施的功德,他們兩個都有福報,相同、一樣,沒有差別。這顯示多人共成的福德事業,彼此大家都得到這個福報。這也是說明上面所說的,要勸人共同和合而作,就是說一個人包辦,不如勸人共同作,說明多人共同作,福報大家受,一樣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