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 星期日

十方釋子同法食(一):僧次



北投農禪寺的雲板與木魚(法鼓山2007月曆圖)


寺院的一磚一瓦都來自十方信施,
故寺院雖是「常住[1]在一處,
但常住的功能,卻是通於十方僧。

寺院用齋或分發供養時,
必定先打板[2]作相,召告十方僧眾前來聚集,
只要在打板後進來寺院大界的出家人,
都擁有得到一份飲食、供養的資格。

在佛世時或是現今南傳寺院,
普遍皆有施主以「僧次供養齋飯的習慣,[3]
例如施主指定二月一日供養五位出家眾午齋,
此時寺院有一位專門處理僧次的執事,稱為「差僧次請人
就會依照戒臘次第,
於當天請輪到的該五位僧眾前往施主家應供。
無論施主供齋或是供養物品,
皆可請求指定按照僧次的方式,
以此戒臘次第週而復始的反復輪下去,
下次就從上次輪完的下一位繼續輪下去。

「僧次的意義,
在於將施主有限的供養,轉化為無量的福報。
將個人回歸僧團、將物質昇華為法食的體現。
一方面佛陀體諒在家人經營事業,賺錢的艱辛;
另一方面,佛陀也善護僧團和合,令法食同味,無有違諍。
(
梵網輕26.27.28合說)


文章引用出處:佛子諦聽
 


[1] 常住:叢林之職務中,總稱擔任支配、運作日常事務之住眾為常住。此外,亦指常備供僧伽受用之物。參:佛光電子大辭典p4524
[2] 打板:禪林用語。又作打版。叢林中,於齋食、開浴、普請、上堂等集會時,敲擊木板,發出聲響,以告示眾人,稱為打板。禪苑清規卷四浴主條(卍續111448下):「鋪設諸聖浴位,及淨巾、香花、澄(疑作燈)燭等,並眾僧風藥、茶器,齋後打版。」〔僧堂清規行法鈔卷三鳴法器法〕參:佛光電子大辭典頁數:p1932
[3] 別請五百羅漢不如僧次一凡夫僧:亦名受須戒淨,施必普周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增一云,師子長者別請五百羅漢,佛言:不如僧次一人,福不可量;因說如飲大海,則飲眾流。師子言:自今已後,當不別請。佛言:我亦不令別施,以無有福。師子便平等施,亦不言此持戒犯戒。佛讚:善哉!平等之施,獲福無量;平等施者,施中第一。』」《賢愚經》『以㲲施佛,佛讓與僧,義意同此。正使將來法垂滅盡,比丘畜妻挾子,四人已上名字眾僧,漫請供養,應當敬視如舍利弗等。」
 資持記釋云:「前引增一,彼云:佛在羅閱城,長者請舍利弗、目連等五百人,佛訶如鈔。飲大海者,由心通僧寶,無所簡擇;雖得一人,則為供養十方凡聖故。……賢愚中,姨母自紡績作一端金色㲲上佛,佛言:可以施僧,得福無量。』若於十六具足增輝云:僧尼各有四果四向,未足為多;餘如鈔中。 挾,抱也。名字僧,無實德者。問:『前引五分除惡戒者,此何相違?』答:『疏云,五分簡人,精也;賢愚取人,麤也。破戒受施,且取外生物信,令於僧海自感 施福;非謂行缺能消信施。疏中意也。私謂,五分除惡戒(五分,僧次請者,凡夫、聖人、坐禪、誦經、勸佐眾事,並為解脫出家者,得入僧次;唯除惡戒人。)佛藏不消杯水;母論腹裂;律中畜寶,對俗訶制,對施興治,能所俱墮,如是等類,並謂極誡內眾,使自策勤。增一、賢愚、十誦、善生,皆據導俗,恐忽慢僧徒,自 招枉墜。是知受須戒淨,不淨則自陷無疑;施必普周,不周則所施無福。用斯往判,諒無所違。』(事鈔記卷2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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