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儀軌的建立
遵式與知禮法師為宋代同期的天台祖師,均延續智者大師的放生精神,建立完整的『放生儀軌』。首先是遵式法師於天禧三年(1019)奏請以杭州西湖為放生池及編撰〈放生慈濟法門〉,知禮法師則是於天聖三年(1025)奏請永久成立南湖放生池並撰〈放生文〉。因遵式法師編制的放生儀軌時間較早並已具完整樣貌,因此先探討其制定的〈放生慈濟法門〉,再與知禮法師所做的〈放生文〉做比較探討。
宋.遵式法師〈放生慈濟法門〉
〈放生慈濟法門〉分為「敍由、呪水、請加、三歸、稱佛、說法、懺願」七章,[1]並提出「代物類懺悔」之思想,[2]透過佛法開示及懺悔儀式,啟發傍生類眾生之慚愧心及往生淨土的願心,助其脫離三途惡道;檀越與行者放生時亦能培養本身之慈悲心,共同結下善因法緣。以下略述〈放生慈濟法門〉的放生特色。
序文
一、敘由章
由於眾生因障所蔽,不能覺知菩薩饒益眾生之事,且凡夫僧道力淺薄,所以需迎請三寶冥加,使其破除愚闇,能「耳聽法音,歸依三寶」。[7]對眾生採用「冥加」儀式見於智者大師《觀音玄義》「釋冥」,[8]說明佛菩薩利益一切眾生就像是日月的光明照耀,盲人雖受光照卻看不到,所以受到的利益是冥密的。因此水族眾生雖然神識昏昧,為使其能受利益,須以冥加的方式加持。
說法內容也是引用《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子品〉,為眾生開示甚深十二因緣法。其所舉例說法內容,是「廣略隨意,未必專念此文,但不用說三乘義」。以及法師若欲說法,需先自己要思惟甚深妙義,然後如思而說。[12]
懺悔內容為「六根懺悔」,在三寶前一心發露,祈求慈悲攝受。並願在未脫傍生惡道前,能不遭網捕,餘命安樂;於盡此苦報身後,能蒙佛接引往生佛國淨土。並感恩發心捨財贖命的檀越,願現生增福延壽,來生同生佛國。[13]此已有迴向之意義,因此遵式法師云:「唱已,三歸而終,更不念誦迴向也。」[14]在儀軌之最後,遵式法師強調可自斟酌,以順慈悲救濟之理,不失大綱即成。[15]
(2) 宋.知禮法師〈放生文〉
本文收於宋代宗曉法師所集的《四明尊者教行錄》卷1,雖不像遵式法師所編製的〈放生慈濟法門〉有「七章」條列分明,但內容趨近。整體主要的差異,為「敍由」增加徒眾座次,但無說法。「呪水」以默念觀想為主,而不開示,連持咒也是默誦。[16]「請加」同樣無開示,唯仰白三寶,乞求威德冥加。[17]「三歸依」以開示「一體三寶」為主,並增為「三說」。[18]「稱佛」同樣是稱念寶勝如來名號及功德,但增加《金光明經》十千天子授記之開示。[19]於「說法」同是宣說十二因緣生滅相,但為開示後與大眾同誦;並說明此十二法的體是三德大般涅槃,但因眾生迷故而翻為三道,因此先唱十二因緣生相,次唱十二因緣滅相,願達此生滅之法,當處即是不生不滅,證大涅槃。[20]懺悔內容則是為十惡業,並增加授記之願。[21]
表格
3 知禮法師《放生文》與遵式法師〈放生慈濟法門〉之異同比較
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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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相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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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異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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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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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於將放生動物前,合掌慈心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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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徒眾座次,無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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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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誦持〈穢跡咒〉與灑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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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想而不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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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請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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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請三寶冥加,使眾生能破闇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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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開示,唯仰白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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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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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開示「一體三寶」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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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三皈依增為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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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稱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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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稱念「寶勝如來」名號及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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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金光明經》十千天子授記之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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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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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宣說「十二因緣」生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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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示後,大眾同誦「十二因緣」生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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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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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以發願為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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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內容為十惡業,並增加授記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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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生慈濟法門〉收錄在《金園集》中卷,《金園集》是遵式法師圓寂後一百二十年,由其五世法孫慧觀法師於紹興二十一年(1151)收集遺文編纂而成,共包含 17 篇文章,論及戒法、念佛、放生、施食、懺儀等內容。參《四明尊者教行錄》卷1,CBETA, T46, no. 1937, p. 856b9-b12。
[2] 關於「代眾生懺悔發露」之懺他精神,為遵式法師為使自己及大眾能安心於佛法上修行,應先消除所共之惡業,於諸佛菩薩座前普為眾生歸命懺悔,由此融入了代眾生懺悔的修行,藉由佛法實踐關懷眾生,進而增廣自身的悲智願行,可謂是將大悲心落實於懺悔行門的具體實踐。參
釋大拙,〈從「天臺教觀」論「代眾生懺悔」之思想與實踐──以遵式大師為主〉,頁151-172。
[6] 《金園集》卷2:「(當以淨器盛水,攝定自心,誦〈穢跡呪〉七徧或多徧。誦已,將楊枝散酒生命。誦呪前作此言:『所言〈穢跡呪〉者,大圓滿陀羅尼神呪。』〈穢跡真言〉……『然將欲授汝三歸及正法義,切恐汝等異類,惡業所熏,形體臭穢,三實至尊,如何可近?吾有秘密呪法,呪水令淨,散灑汝身,滌去羶穢,兼能潛洗汝心,令成法器。』(作是語已,即便呪水灑之。)CBETA,
X57, no. 950, p. 8c5-c11。
[7] 《金園集》卷2:「(凡師道力淺薄,異類神識昏愚,故須請三寶冥加,令彼了別言語,領受法義。《經》云:「我若向畜生,自得大智慧。」又云:「聖欲與知,使蜫蟲能知。」是故請加,深有由也。先作是言:)「我今已為汝等浣去羶穢,堪近三寶至尊。汝等積劫諸根厚重昏散,累障雖陳,法句云何能知?吾今為汝慇懃三請十方諸佛菩薩,神力冥加,使其頓豁昏情,朗聞正法。又聖應物,有顯有冥;顯則令汝見聞,冥則潛資識性,今請冥加,破汝愚闇,使受三歸,不唐其意。(作是語已,五體投地,敬禮三寶,一心存念,深起懇側。若空間處無像,只用合掌,向空白聖,唱云:)「我比丘某甲,敬白十方諸佛、釋迦本師、寶勝如來正徧知者,觀音大士大悲熏心,彌陀至尊勝大慈曰:『惟願他心道眼,真實見知。我今順諸佛慈行、菩薩行,為彼畜生道報苦聚眾生,授與三歸,說深妙法。但緣此類,本為愚癡,故墮殊形,長嬰苦受,不識三寶,不聽法言,縱有暫聞,愚故不解。今請三寶,同與冥加,彌勒慈光,潛輝闇識;觀音慧力,願割昏情,使彼耳聽法音,歸依三寶,慈愍故!』」(三說後復坐)CBETA, X57, no. 950, p. 8c12-9a3。
[8] 《觀音玄義》卷1:「顯兩益者:冥是冥密,顯是彰露。大聖恒以二益,利安一切,而眾生及以下地,日用不知。譬如日月照世,盲雖不見,實荷深恩。故〈藥草喻〉云:『而諸草木,不覺不知,只同是一地。』下品不知上品,冥顯兩益;如文殊不知妙音神力所作,以不知故,名為冥益。」CBETA, T34, no. 1726, p. 880a9-a15。
[10] 《金光明經》卷4〈長者子流水品〉:「其經中說,若有眾生臨命終時,得聞寶勝如來名號,即生天上。我今當為是十千魚解說甚深十二因緣,亦當稱說寶勝佛名。』……時長者子作是思惟:『我今當入池水之中,為是諸魚說深妙法。』思惟是已,即便入水作如是言:『南無過去寶勝如來
應供 正遍知
明行足 善逝
世間解 無上士
調御丈夫 天人師
佛世尊。寶勝如來本往昔時,行菩薩道作是誓願:「若有眾生,於十方界臨命終時聞我名者,當令是輩即命終已,尋得上生三十三天。」』」CBETA, T16, no. 663, p. 353a19-b3。
[11] 《金園集》卷2:「汝異報之屬,已歸依三寶正直之道,深自慶快,生安隱想,永更不怖三惡險道。次當為汝稱如來十號,令知諸功德妙味。故《金皷經》云:『專稱寶勝如來,具足十號,不稱餘佛者。』我今唯依彼經云:『過去有佛,名寶勝如來,具足十號。若有眾生,臨命終時,聞我名者,即得往生三十三天,乃至成佛。』汝當承佛威神,一心諦聽!」(作是語已,當合掌一心,恭謹稱七徧或多徧。亦得唱云:)『南無寶勝如來 應供
正徧知 明行足
善逝 世間解
無上士 調御丈夫
天人師 佛世尊!(七徧)寶勝如來,常住不滅,大慈普救,願賜證知,聞稱此名,當憶本願,使聞名者,即得生天及諸佛土。哀愍故!』」CBETA, X57,
no. 950, p. 9b16-c3。
[12] 《金園集》卷2:「(法師欲說時,當自思惟甚深妙義,然後如思而說,次第不亂。此但略說而已)「復次,應為汝等說深法門。《淨名》雖云『不觀人根,不應說法』,《法華》則云『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令得一切種智』。《涅槃》唯以一藥,徧治眾病。《金光明》為魚說甚深十二因緣,而得記莂。調達地獄受決,龍女畜生成佛,豈是權小之力乎!?我今為汝,但直除滅三途報,不說餘乘,唯示十二因緣常住妙理,汝等諦聽,善思念之!云何十二因緣?……(說法廣略隨意,未必專念此文,但不用說三乘義即得也)CBETA, X57, no. 950, p. 9c4-c23。
[15] 《金園集》卷2:「上來雖曰七章,辭理廣略之失,兩俱未詳。或有可取,請用者更自斟酌,但不失大綱即得也。應知不事文章,但順慈濟之理,直寫胸間常用之語,耳讀者勿起譏誚之毀也。」CBETA, X57, no. 950, p.
10b12-b15。
[16] 《四明尊者教行錄》卷1:「作是觀已,法師當執水盂,默念想云:『一心奉請 大穢跡金剛聖者,潛降道場,加持此水,有大功勳,洒沾異類,令其身心清淨,堪聞妙法。』即默誦〈穢跡真言〉一七遍,再三洒之。」CBETA, T46, no. 1937, p. 863a28-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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