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家良菩薩來訪,因為他想要學習誦經修持的方式。很歡喜他的與發心!把事前準備好的經本與聖像交與他,也一併與他結緣蓮花臥香爐與臥香,鼓勵這位年輕人的用心!並藉此見面因緣,與他分享一些想法。家良菩薩本身吃素,又採用無毒農法種植,非常愛護生命,但如果要更為純淨的話,連一些殺生助緣的事情都要避免,則是更好!也就是任何「成就」殺生之事都不要做。
在『菩薩戒』中,可以發現成就他人飲酒的罪過是非常大的!如《梵網經》「酤酒戒」云: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緣、酤酒法、酤酒業,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緣;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逵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波羅夷」印度梵語,漢譯為「棄」,意謂毀犯根本大戒的人,已經棄捨佛法之外,如大海不受死屍;亦喻人斷頭,不可復活,表示非常嚴重的重罪。
「酤酒」有賣酒及買酒之義,也就是買賣酒。這條戒的意思是,自己買賣酒,教人買賣酒都是違犯的,只要是有買賣酒的任何因緣,都要遠離。為什麼呢?因為酒會「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牽引出無量罪業!
佛陀並對出家眾有制戒,不可至「酤酒家」乞食。因為酒是起罪因緣,能生過失。在過去乞食的時代,不可以往這類地方乞食。若以現代來看,如果是從事這類買賣酒類的商家,也不應接受他們的供養。應該要引導他們朝向正命(正當不傷害眾生的職業),這是我們出家眾應盡的責任。
另外,在『菩薩戒』中,還有一條與酒相關的戒律:
若佛子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亦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況自飲酒?一切酒不得飲!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
這裡的意思也是強調,自己不應該飲酒,「亦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這是為了維護眾生清朗的心智,是慈悲的發心!
同樣在殺生戒中,除了自己不殺外,也不要成就他人殺生的因緣。聖嚴師父開示,佛教主張不殺生,主旨在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是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雖然佛經中說,殺生有果報,殺人償命,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是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的觀點上,果報是有的,但也並非絕對不可以改變的;養成慈悲心,才是不殺生的重點,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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