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完成了『金勝陀羅尼觀行供養儀軌』初稿( 發願將《金光明最勝王經》第八〈金勝陀羅尼品〉編撰成一部修持行法),目前正在校正中,完成後會印行與大家分享。此儀軌是根據《金光明最勝王經》第八〈金勝陀羅尼品〉所撰寫,並參照祖師大德的疏釋(《金光明最勝王經》〈金勝陀羅尼品〉消文釋義),所整理的一部完整儀軌,希望能讓欲修持的行者,有如法與完整的儀軌可以依據修持。
接下來要整理編輯『放生儀軌』。一樣會先從大藏經中,整理出完整的放生思想,以俾讓儀軌臻於如法。
漢傳佛教的放生護命思想起源甚早,而完整的操作濫觴是天台智者大師,依據《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品〉,引導漁夫務農棄殺。
據《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載,智者大師於天台山隱棲時(575-585),見臨海之民以漁捕為業,傷命甚多,因此 智者大師極為憐憫,不只是悲憫被捕的水族眾生,更是悲憫行不正命的漁夫,[1]因此囑咐寺眾,將寺中所有衣物等財物,變賣兌換成銀兩,購買漁主孔玄達的一所大水池,同時宣揚放生的功德。
當時的臨海線內史計詡敬奉佛教,於太建十三年(581)請 智者大師為漁民講《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品〉,羊公賀等人聽後,受到大師的感化,遂從此不再捕魚,[2]將經營幾十年的魚池共六十三所,悉數捐獻為放生池,並且發心造船,請 智者大師於船上講《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品〉以示懺悔並皈依了佛門,使始豐溪從殺戮的河流,成為廣宣佛音的法水。[3]
智者大師並於隋開皇十二年(592),在前往南岳衡山的途中,經過岳州,見彼地居民皆以捕殺為業,而感到不忍,因此特講《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品〉,勸告居民們務農棄殺,竟使一州五縣的漁獵戶,全部改業從農,並自願捨棄漁獵區一千餘所。[4]
在《智者遺書與臨海鎮將解拔國述放生池》一信中,[5]智者大師略述了天台放生池的由來,勸誡地方當局不要放任或縱容軍民傷害物命,興殘害之業。這是為使放生思想能得以長久,智者大師從世間法和佛法兩個角度,進行對地方當局的勸誡。
另外在《梵網經》的「第二十條不行放救戒」中,也談到了放生救護的慈悲思想,戒文云: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上,若不爾者,犯輕垢罪。[6]
於此戒條中,彰顯了積極的護生思想,將放生的意涵擴及為救護眾生、解其苦難,並將一切眾生是為如己無異,無有彼此之分。進而為眾生講說『菩薩戒』,使一切眾生希發菩提心,解脫眾生的生死輪迴之苦,為大乘菩薩道的護生思想。
大藏經中有許多珍貴的放生思想資料,將會陸續整理完成以作為儀軌編撰參考。祈求十方一切常住三寶、智者大師暨歷代祖師大德、護法龍天與大眾慈悲加持護佑,讓印隆能完成一份如法的放生儀軌,能具有像
智者大師依樣,令眾生能發起慈心,棄殺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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