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 星期五

愛與輪迴


 常聽到朋友、網友、信眾等所提的問題中,相當多的比例是「感情」問題。因為「感情」(或說是「情感」)所牽涉到的範圍最大,從兩個人的感情世界,到家庭、子女、朋友、寵物......等等,總而說之,有「我相」就有「眾生相」。

 兩人世界的情感看似甜蜜,但也有許多相處的問題,乃至衍伸出來的雙方家庭等問題,是一定會遇到。在「享受」戀愛的過程之後,也會有相關的責任與義務需要去面對。還有眾生在生死輪迴中一定會遇到的-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乃至於五蘊熾盛苦等等生死大苦!

 《楞嚴經》云: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又云:「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迴。」這個「愛」,不只是兩人之間的愛戀,也包括從「我」延伸出去的人事物。

 以下舉個小例子:先來看一張狗狗照片,牠曾經是他主人心中最愛的寶貝,但是牠早已四大消散,留在心中也只剩下回憶。但若一直執著這個回憶就不妙了,因為接下來不知道還要連結出什麼生死業緣?

 牠的狗主人若看到蟑螂,應該會不喜歡且害怕吧!(不想嚇到大家,所以圖片放小一點)可是誰知道我們看到的蟑螂,是否曾是我們的親密愛人?輪迴是形異體殊,即使曾是最愛,再相見也不復相識。

  可是在某些地區,蟑螂可是美味的食物喔!做成一盤一盤的,就跟一般的菜餚沒兩樣。(圖片引用自:【驚奇景點】放膽吃吧!蟑螂與樹蟲的絕佳滋味

 連續看了這三張圖片,大家有沒有感受到心念的變化?

 就從「眼根」來討論(所有六根都是一樣的):當我們以眼睛看到外境(觸),心中馬上就有感受(受),然後產生分別—「我」喜歡的、「我」不喜歡的種種分別(愛),然後因為這樣的分別,再接著產生想獲得、想厭棄等等念頭與行為(取),產生了「有」--有生老病死、憂悲苦腦!

 《楞嚴經》:「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這一段經文的重點是,佛陀告訴我們,一切眾生從無始以來,生種種顛倒無明,因無明而起惑,因惑造業,由業受報 -- 起惑、造業、受苦報,連環不息、輪轉不停。

 因為我們看不清楚自己清淨本性,時時刻刻都在妄想分別,分好分壞、說是說非;好又怎樣、壞又如何?因為我們的習性,就是喜歡分我分你、分好分壞、分是分非,這都是自我意識在作怪。

 《楞嚴經》:「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眾生的生死習性問題,在於從無始以來,認賊作子,不識本性,故生死輪轉不已。不知一切外境都是緣起緣滅,因為我們的欲望,而產生了分別,因為有了分別妄想,才開始產生這是我要的、我不要的,順境起歡喜、逆境生煩惱,其實也不過是在虛幻的境界上,用妄念去妄想而已!就像在作夢,夢中感覺是那麼的真實,醒來才知不過是一場夢!

 我們從無始以來,顛倒行事。認妄作真,認真作假,這就是「顛倒」。太執著有一個「我」,以為四大假合的幻身就是自己,因而生出種種執著,所以放不下、看不破,煩惱無量。隨著身口意造種種業,輪轉生死六道中,沒有休息,這都是我們自作自受的,一切都是以為有「我」,認賊為子

 《法華三昧懺》的「眼根懺悔」云:
「至心懺悔 弟子(某甲)與一切法界眾生 從無量世來 眼根因緣 貪著諸色 以著色故 貪愛諸塵 以愛塵故 受此人身 世世生處 惑著諸色 色壞我眼 為恩愛奴 故色使我 經歷三界 為此弊使 盲無所見 眼根不善 傷害我多 十方諸佛 常在不滅 我濁惡眼 障故不見 今誦大乘方等經典 歸向 普賢菩薩 及一切世尊 燒香散華 說眼過罪 不敢覆藏  諸佛菩薩 慧眼法水 願與洗除 以是因緣 令我與一切眾生 眼根一切重罪 畢竟清淨!」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是眾生造作生死業之根源,心念一動令六根造惡,故當從六根懺悔。眾生不解緣起性空、諸法實相之理,而執我、我所有,令六根追逐攀緣六塵(色、聲、香、味、觸、法), 起種種分別妄想,因無明而貪欲不止,以無常為常,認苦為樂,造諸惡業,於三界六道之中流轉生死不已。《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是故應至心,懺悔六情根。[1]
 
 有句名言:「出馬腹,入驢胎,閻王殿上幾度回,始從玉帝殿前過,又到閻君鍋裏來。」輪迴是多麼辛苦,不要認為現在擁有的,就是永遠的,沒有任何一件事物、生命,是永恆不變的,為了短短數十年的欲望,再造諸無數輪迴之因,何苦呢?佛法難聞,人身難得。現在得聞佛法,又得人身,就要快點覺悟,不要再認賊作子啊!修行不難,只要肯做,一定會成就,讓我們就從好好看顧這個心念開始。





[1]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CBETAT9no. 277p. 39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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