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你想坐計程車還是搭警車?

今天又看到一則令人痛心的酒駕事件(酒駕撞死準新郎 肇逃引發眾怒),真的很令人生氣也不解,已經發生了這麼多天倫夢碎的酒駕事件,怎麼還是有這麼多不知死活的酒駕人呢?喝完酒為何一定要自己硬開車回家呢?

福隆派出所很創意,以這台車作酒駕宣導:今晚,你想坐計程車還是搭警車?有個人更有創意,說:「一半是靈車就更嚇人」,只是,大部分都是酒駕者害其他人坐靈車!


台灣的酒駕事件實在多到太誇張了!難道要來個嚴刑峻法,例如像新加坡的鞭刑(新加坡鞭刑醉酒駕駛行刑實拍,3開始皮開,最後肉綻!),才有辦法遏止嗎?

希望還是能從觀念徹底改變!

如佛門的戒律觀:持戒真的很好,不但自利,更能利他!戒律不是約束的條目,而是指導我們如何過幸福快樂的生活。在佛教的基本五戒中,「不飲酒」是五戒之一,屬於戒律中的「遮戒」,意即飲酒本身雖非罪惡,但因飲後容易誤事,有犯下殺、盜、淫、妄等罪過之虞,故佛特制戒以遮止。「菩薩畏因,眾生畏果」,佛制「不飲酒」戒實有先見之明。

印光大師在《護國息災法語》中說:「酒能迷亂人性,壞智慧種,飲之令人顛倒昏狂,妄作不規之事,故凡修行者,絕不許飲。」

並有云:不飲酒
酒是狂藥,飲必亂性,醉則反常,越理犯分。
最好勿吃,免致大喝,聰明智慧,常保清白。


在《大智度論》卷十三中,列有「飲酒三十五過」,說得非常詳細與實在,貪杯好飲者當有所警惕:
一者、現世財物虛竭,何以故?人飲酒醉,心無節限,用費無度故;
二者、眾病之門;
三者、鬥諍之本;
四者、裸露無恥;
五者、醜名惡聲,人所不敬;
六者、覆沒智慧;
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
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說;
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辦
十者、醉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已慚愧、憂愁;
十一者、身力轉少;
十二者、身色壞;
十三者、不知敬父;
十四者、不知敬母;
十五者、不敬沙門;
十六者、不敬婆羅門;
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長,何以故?醉悶怳惚,無所別故;
十八者、不尊敬佛;
十九者、不敬法;
二十者、不敬僧;
二十一者、朋黨惡人;
二十二者、疏遠賢善;
二十三者、作破戒人;
二十四者、無慚、無愧;
二十五者、不守六情;
二十六者、縱色放逸;
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
二十八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
二十九者、行不善法;
三十者、棄捨善法;
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
三十二者、遠離涅槃;
三十三者、種狂癡因緣;
三十四者、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中;
三十五者、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不飲。

(參:學佛人的一天(之四十一)── 不飲酒智 展 明倫月刊4192011/11

 

 

4 則留言:

  1. 知道後半生的事不見得不好2013年8月2日 上午8:11

    酒駕絕對斷不了,一來是酒商的利益,二來...台灣煙酒公司,金門酒廠,都是半官方單位..連政府自己都帶頭在生產,酒怎可能拿不到.最後是台灣人的僥倖心理...酒駕抓到全判死刑還公布全家姓名,或許才有可能稍微遏止吧.美國20世紀初禁酒,結果私酒和黑道更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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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來真是藥嚴刑峻法...
      可是台灣公權力不彰,我看很難實行吧!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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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恩法師分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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