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憨山德清大師 《金剛決疑》 整理與筆記 (十五)決五蘊實法之疑

 

﹝疑﹞前言布施,乃六塵受用之物,外施也。一向難捨已捨,即捨亦要求福,世尊已教不許住相,已說無相之福更大。既而又說,不但七寶布施,不比無相之福。即將恒沙身命布施之福,亦難比之,以身命內施也。故空生遂疑謂外施可忘,身命難捨,如何能捨耶?世尊逆知其意。故特說忍辱行以破之。割截身體而不嗔恨,則我空矣,此是當機疑意如此。其經中密意,乃世尊密破菩薩我法二執。然我執即五蘊身心,且此五蘊身有假名,有實法。前破假名,今以割截身體,驗破五蘊實法也。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解﹞此破五蘊實法,結答云何應住之問也。

空生一聞身命布施,不達五蘊本空,遂疑而不信,甚以為難。謂外施七寶,不住於相,猶可能也;若捨身命,則不能矣!不捨身命,則我相未空。既然著相,難契真空,故世尊特說忍辱之行。當歌利王割截身體之時,若我四相未忘,則生嗔恨矣!所以不嗔者,以達五蘊本性空故。所謂割水吹光,湛然不動者,以離一切相也。是故我教菩薩當離一切相發菩提心者,不應住於六塵生心,應當生無所住之心也。此結前文總會離相之旨,以答云何應住之問也。

又示之曰:若心有住,則心境俱妄,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不應住於色相,而行布施者此也。然菩薩既為利益一切眾生,應當如是布施,方為妙行,不可執著別生臆見也。以如來說一切相,皆是真如,說一切眾生即是真如。所以前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故結示云:諸相即是非相,眾生即非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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