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明經勝。
「天人、阿修羅」等,即八部眾:(一)天眾,即欲界之六天,色界之四禪,無色界之四空也。(二)龍眾,為水屬之王。(三)夜叉,飛行空中之鬼神。(四)乾闥婆,華言香陰;陰者,五陰之色身,唯嗅香而長養故名。(五)阿修羅,華言非天,其福報雖類天而非天德,故名非天。(六)迦樓羅,華言金翅鳥,攝龍為食。(七)緊那羅,華言非人,似人而頭上有角,故名非人。(八)摩侯羅伽,華言大蟒神,地龍也。
表格 6 八部眾
音譯、梵名 | 華言 | 說明 |
天眾 |
| 欲界之六天,色界之四禪天,無色界之四空天 |
龍眾 |
| 水屬之王 |
夜叉 |
| 飛行空中之鬼神 |
乾闥婆 | 香陰 | 陰者,五陰之色身,唯嗅香而長養故名 |
阿修羅 | 非天 | 其福報雖類天而非天德,故名非天 |
迦樓羅 | 金翅鳥 | 攝龍為食 |
緊那羅 | 非人 | 似人而頭上有角,故名非人 |
摩侯羅伽 | 大蟒神 | 地龍 |
「塔」,具云塔婆,華言方墳,佛舍利所在處。「廟」,佛形像所在處。「第一希有之法」,即金剛般若。「尊重弟子」,如文殊、舍利子等上首弟子。此經為十方三世諸佛之所自出,欲尊重佛,當尊重此經,故隨處說是經,或說是經中四句偈等,則此處即為一切世間天人及八部眾,皆如佛舍利及佛形像所在處之塔廟,而供養恭敬;若有人盡能受持讀誦此經者,此人亦為一切世間天人八部眾供養恭敬無疑。
當知此人盡能受持讀誦此經,即是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即是成就第一無上金剛般若之法,即是名為諸佛。若此經任在何處,即為佛在處,即為佛與佛上首之弟子在處也。故此經勝,而持此經之人亦勝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