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5日 星期日

圓瑛大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整理與筆記(二十一)正宗分--直顯般若本體--約色相言說

 

2、約色相言說,分三

(1)示即色非色 (2)示即相離相 (3)示即說非說

(1)示即色非色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斷第十七種,實無何有身相疑。上云實無有法,佛得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恐疑一切無有,如來何以猶有身相?故此舉問,以釋其疑。前云:不可以身相見如來,又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何以此處復問色身諸相,豈不重之又重也?當知前者,說身說相,初無具足之言,乃指應化身;今身相皆以具足稱者,是指實報身。由菩薩因中萬行莊嚴,果上萬德圓滿。具足,即圓滿微妙之相。

問:色身與下諸相,有何差別?答:色身是報身之總相;而諸相,乃報身之別相。報身名盧舍那,此譯淨滿,修行菩薩,惑淨智滿,先得根本智,成自受用報身;次得後得智,成他受用報身。若有住著,亦礙法身,故約此以明無住本體。

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具足者,證最高大身,有無量勝妙之色,故曰色身。問其可以具足見不?即審其心有住無住。答云不應,以住則成礙,不見法身。

「何以故」下,釋云:如來說具足色身者,乃萬行所感之果報身也。報、化非真佛,故云即非具足色身。法身本不離色身,亦不即色身,故曰是名具足色身。以此觀之,如來具足色身,尚屬有為;況九界之色身乎?倘若住著色身,即屬有為,而非一塵不染,無為之般若本體矣。

(1)示即色非色竟。

 

(2)示即相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如來復問:可以具足諸相見不者,無微不至也。不獨色身具足,即非具足,是名具足。即諸相無不皆然,具足諸相者,準華嚴˙相海品云:略云如來有九十八種大人相,廣明有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相。一一身分,眾寶妙相,以為莊嚴。所謂相相無邊,無一相而不具足,故云具足諸相。即非是名,準上可知。相而無相,無相而相,見而無見,無見而見者也。

(2)示即相離相竟。

 

(3)示即說非說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斷第十八種,無身何以說法疑。上云:如來身相,即非身相,恐疑身相既不可得見,而豈說法亦不可得聞耶?故明無法可說,以破之。

「汝勿謂」與「莫作是念」,皆誡止之詞。如來度生,隨機說法,皆是無緣而應,本不曾作念,我當說何法。故誡之曰:汝不可說,如來有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然無念何能有說呢?如空谷本不作念應聲,自然有聲斯應。況如來不思議業智,豈待作念而說耶!又誡曰:莫作是念者,不獨不可說,即念亦不可起也。

「何以故」,徵釋曰:若有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了解如來所說之義故,當知佛所說法,因機施教,如谷應聲,原無實法。若說如來實有說法,即同謗佛。

「須菩提」下,伸其正義,謂說法者,實無有法可說,是名說法;設若有法可說,即著法相。

宗通云:如來不可以身相見,亦不可離身相見;非身而身,是為法身。佛法不可以言說顯,亦不可離言說顯;無說而說,是為妙說。前謂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法無定法,猶帶法在;說無定說,猶帶說在。不能無說,焉可無身;既已無身,將誰說法?至此一法也無,尚有何於身相,尚有何於言說耶!

昔須菩提尊者,巖中宴坐,空中雨花。尊者云:「雨花是誰?」答曰:「我是天帝。」又云:「雨花何為?」答曰:「供養尊者,善說般若。」尊者云:「我於般若,未嘗說一字。」天曰:「如是,尊者無說,我乃無聞,無說無聞,是真般若。」

維摩經云:維摩詰問文殊:「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文殊曰:「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仁者當說,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維摩默然。如維摩詰,是真入不二法門,真所謂無說而說也。本經發起序中,如來亦以無言說法,說一卷無字金剛經,即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2、約色相言說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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