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譯正文,分為三分:
Ⅰ、序分 Ⅱ、正宗分 Ⅲ、流通分
此三分,始於道安法師,證於親光之論。安師將經分為三分,人多譏毀自恃聰明。後親光菩薩論,譯至中華,亦有三分。海內學者,始信安師有先見之明。自後凡解經者,皆遵之。
序分者,序述此經之緣起故;正宗分者,正明一經之宗要故;流通分者,流通經法於今後故。
Ⅰ、序分,又分二
(Ⅰ)通序,亦名證信序 (Ⅱ)別序,亦名發起序
(Ⅰ)通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通序」,通於諸經皆有故,共有四義:
(一)遵佛囑:當時佛將入涅槃,阿難悲痛萬分。無貧尊者謂曰:『汝是持佛法人,不可過哀,宜往佛前,請問後事。』阿難曰:『云何後事?』無貧曰:『當問:佛在世時,依佛而住;佛滅度後,依何而住?佛在之日,依佛為師;佛滅度後,依誰為師?佛在之日,惡性比丘,佛自調伏;佛滅度後,如何調伏?佛所說法,理宜結集,一切經首,當安何語?』阿難承教,一一咨問,佛答曰:『我滅度後,汝等依四念處住;依戒為師;惡性比丘,默而擯之;一切經首,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弟子若干人俱。』
(二)斷眾疑:阿難結集經藏時,高陞法座,忽感相好如佛,眾起三疑:一、疑佛重起說法,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至聞說「如是我聞」等,乃知阿難是承佛加被,三疑頓息。
(三)息諍論:阿難與眾,德業齊等,若不推從於佛,難免諍論。今云「如是」之法,乃我從佛所聞,言非自作,故息諍論。
(四)異外教:西域外道經初,皆置「阿、歐」二字,阿者言無,歐者言有,彼謂萬法雖多,不出有無,故置經首。今則不爾,故異外教。
又云「證信序」者,以具足六種成就,證明是法可信故:
「如是」,即信成就,以信則言如是,不信則言不如是,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故居其首。
「我聞」,即聞成就,法若無聞,安能結集流通。
「一時」,即時成就,時節若至,其理自彰。
「佛」,即說法主成就,唯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應機宣說。
「舍衛國」,即處成就,不有處所,安成法會。
「與大比丘眾」,即眾成就,若無大眾,法將誰聞。
總上六種,成就法益,故云「六成就」。六種既具,證明是法可信,是為證信序。
如是我聞
「如是」者,指法之詞;「我聞」者,授受之意。謂如是金剛般若波羅密之法,乃我阿難,親從佛聞,非私淑諸人也。今據我所聞,當如是說,亦非言由自制也。
「如是」二字,既是指法之詞,自當按定本經宗旨解釋。此經實相般若本體,即如如理;觀照般若妙用,即如如智。依如如理,起如如智;以如如智,照如如理。理智不二,體用一如,故名為「如」。「是」者,無非之義。即此一卷文字般若,其中所詮,無非詮此實相、觀照二般若之全體大用,故名為「是」。
「我聞」者,乃阿難隨順世間,假稱為「我」,非同凡夫妄執之我,亦非外道妄計之我。「聞」者,從耳根發耳識,聞佛聲教,不曰耳聞,而曰「我聞」者,以「我」為六根之總,廢耳根之別而從總故,故曰「我聞」。
阿難多聞第一,入耳達心,永不忘失,如來一代時教,阿難悉能憶持,所謂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故能結集經藏。
一時
即師資道合,機教相當之時。
若論般若部,名雖八部,約類有十:(一)《大般若》六百卷,(二)《放光般若》三十卷,(三)《摩訶般若》三十卷,(四)《光讚般若》,(五)《道行般若》,(六)《小品般若》,各十卷,(七)《勝天王所說般若》七卷,(八)《仁王般若》二卷,(九)《實相般若》,(十)《文殊般若》,各一卷。
佛說般若,有四處十六會:一、王舍城鷲峰山七會,二、給孤獨園七會,三、他化天,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此經乃《大般若》六百卷中,第五百七十七卷。四處十六會中,第二處第三會之時也。
佛
「佛」者,梵語佛陀,譯為覺者,乃大覺悟之人,此方人好略,單稱「佛」字,即指釋迦牟尼佛。
按「覺」義有三:
(一)本覺,即人人本具之佛性,是謂平等法身,與佛無二無別,故經云:大地眾生,本來是佛,無奈凡夫迷而不覺,將佛性埋沒在五蘊身中。
(二)始覺,由不覺故,或閱如來經教,或聞知識開導,方始覺悟自心即佛,依之起智斷惑,求成佛道。
(三)究竟覺,從本覺理,起始覺智,覺至心源,惑盡智滿,法身理顯,成無上正等正覺,三覺已圓,萬德畢具,故稱為佛。
在
「在」,即住也,佛以無住為住,隨機示現,見有可度機緣,即住世說法,所住之處,即「在」也。
舍衛國
「舍衛國」,在中印度,即波斯匿王都城,此云名稱,又譯豐德。
古云「國豐四德」,曰:五欲、財寶、多聞、解脫。余意:五欲財寶不可曰德。當分云:國有五欲財寶之豐,人有多聞解脫之德。
祇樹
祇樹,「祇」,即祇陀太子,此譯戰勝。波斯匿王,與他國戰勝回朝,太子誕生,故賜是名,以誌喜也。「樹」,乃太子所植之樹,因須達多所感,施以供佛,故應並存其功,先曰「祇樹」者,推崇太子也。
給孤獨園
給孤獨園,「給」者周給,幼而無父曰「孤」,老而無子曰「獨」,如是老幼,常以財物周給,安之懷之,令離苦惱,故得如是善名。本名須達多,此云善施,平生樂善好施。
按《刊定記》引云: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須達多,為兒聘婦,至王舍城,寄宿刪檀那長者家。長者中夜而起,莊嚴舍宅,營辦供養。須達多問言:「欲請國王耶?或為婚姻之會耶?」答曰:「非也,為欲請佛。」須達多一聞佛字,身毛皆豎。復問何以為佛?刪檀那即為備述佛之功德。須達多善根發現,喜悅無量,即問佛在何處?答曰:「今在王舍城,竹林精舍。」須達多渴念於佛,佛放光照之,忽見佛光,以為天明,即尋光行至城門下。佛神力故,門自開闢,尋路而往,見佛在外經行。須達多一見,踴躍歡喜,不知禮法。時首陀天,化作四人,至世尊前,接足禮拜,胡跪問訊,右繞三匝,卻住一面。須達多依而行之。佛為說法,即證初果。乃請佛言:「惟願臨顧舍衛,受我微供。」佛言:「可有精舍,能容我眾否?」答曰:「如見垂顧,便當營辦。」佛受請已,即派舍利弗尊者,同往舍衛,指授處所。惟太子之園,可容佛僧。於是須達多,躬詣太子,議買其園。太子戲曰:「能以金磚布滿其地,即賣與卿。」須達多即出金藏,為磚布地,太子感發,欲與共成功德,須達多不允。太子曰:「金磚布滿,園則屬卿,樹根金磚鋪不到,應當屬我。」故曰「祇樹給孤獨園」,並標美名,共垂千古。
與大比丘眾
「與大比丘眾」,此歎德也。「與」者,「共」義。「大比丘」,揀非小德劣器,皆道高德重,能為天王大人所恭敬,如陳如為梵王所師,迦葉為帝釋所師,故以「大」稱。
「比丘」名含三義,即五不翻中,多含不翻:(一)乞士,外乞食於檀越,以養色身,內乞法於如來,以資慧命。(二)怖魔,登壇受具足戒,夜叉讚善,魔聞生怖,恐出三界,魔界減少故。(三)破惡,謂勤修戒定慧三學,能破貪瞋癡諸惡故。
「眾」者,梵語僧伽耶,此云和合眾,有理和、事和。理和則同證擇滅無為,擇滅者,以正智揀擇,滅諸煩惱。事和有六:(一)戒和同修,(二)見和同解,(三)身和同住,(四)口和無諍,(五)意和同悅,(六)利和同均。
千二百五十人俱
「千二百五十人俱」,此標數。般若會上,聽眾無量,此但舉「常隨眾」。
佛成道後,初度憍陳如五比丘,次度三迦葉波,佛以智觀察,知頻沙王國師,優樓頻螺迦葉,年一百二十歲,世稱大仙,機緣已熟,當往度彼,此人一度,眾必雲從。佛至其處,現大神力,折伏驕慢,其師徒五百人,皆依佛為師;其弟伽耶迦葉,那提迦葉,師徒各二百五十人,亦皆受度。復度舍利弗、目犍連,師徒各一百人,併耶舍長者子,同學五十人,合計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今略零數。此等感佛深恩,常隨侍奉。
「俱」,即同堂聚會,不相捨離。
(Ⅰ)通序竟。
筆記整理
證信序 | 六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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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 | 信成就 | 指法之詞 | 如 | 理智不二,體用一如 | ||||||
是 | 無非之義 | |||||||||
我聞 | 聞成就 | 阿難隨順世間,假稱為「我」,非同凡夫妄執之我,亦非外道妄計之我 以「我」為六根之總,廢耳根之別而從總故,故曰「我聞」 | ||||||||
一時 | 時成就 | 師資道合,機教相當之時 | ||||||||
佛說般若,有四處十六會 | 一、王舍城鷲峰山七會 | |||||||||
二、給孤獨園七會 | 此經乃《大般若》六百卷中,第五百七十七卷。四處十六會中,第二處第三會之時 | |||||||||
三、他化天,摩尼寶藏殿一會 | ||||||||||
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 | ||||||||||
佛 | 說法主成就 | 單稱「佛」字,即指釋迦牟尼佛 | ||||||||
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 處成就 | 在 | 佛住世說法,所住之處 | |||||||
舍衛國 | 在中印度,即波斯匿王都城-國有五欲財寶之豐,人有多聞解脫之德 | |||||||||
祇樹 | 「祇」即祇陀太子,「樹」乃太子所植之樹 先曰「祇樹」者,推崇太子也 | |||||||||
給孤獨園 | 「給孤獨」本名須達多,此云善施 | |||||||||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 眾成就 | 與 | 共 | |||||||
大比丘眾 | 大 | 揀非小德劣器,皆道高德重,能為天王大人所恭敬 | ||||||||
比丘 | 乞士 | 外乞食於檀越,以養色身,內乞法於如來,以資慧命 | ||||||||
怖魔 | 登壇受具足戒,夜叉讚善,魔聞生怖,恐出三界,魔界減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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