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諸法性空,於性空之法,心不應有住。故無性之法,尚須無住心契合。
菩薩行有六種,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今說布施一種,是以布施以例其餘也。若具足說,應為「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行於持戒,行於忍辱,行於精進,行於禪定,行於般若。」
所謂:不住色行於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吾人住心,不外六處,即色、聲、香、味、觸、法也。菩薩應如實知諸法性空,不應取著六塵法相,不應住六塵行於布施,行於持戒,行於忍辱,行於精進,行於禪定,行於般若。
今此一分,即在闡明無住的道理。闡明無住道理者,即是答覆「應云何住」也。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菩薩修菩提行,應不住於相。若分別說,即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若總說,住六塵者,不過住相而已。六塵性空,本不可得,眾生住心者,實是住著其虛妄相也。故約「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如是布施,即是略說如是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也。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因為心住於相,其布施行便有局限。如果因地行有局限,其所得果報亦必有局限。
如果菩薩不住相而行布施,其因地行必無局限。其因行無限,則得果報亦必無量,故曰:「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布施行如此,其餘諸行亦復如是。若菩薩不住相行於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其福德亦不可思量。
「須菩提!於意云何?」下,是舉譬喻說明。菩薩心不住於相,自然量等虛空;虛空無量,菩薩心行亦復無量;菩薩心行無量,故所得福德亦復無量。
佛問須菩提:東南西北,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須菩提答言:不也,世尊!
因為菩薩不住於相,則心行量等虛空,故佛言:菩薩無住相行於六波羅蜜,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最後標明,答覆「應云何住」一問也。綜觀經文,佛始終教菩薩應無所住行於六度,並且讚歎說,若不住相行於六度,其福德不可思量。故知佛之所教,無住而住,住而無住也。「菩薩但應如所教住」者,便是這種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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