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分較量離空有二見之福勝,先以事實言之。若菩薩以恒河沙等七寶持用布施,固然功德不少,假若再有一人未捨布施,只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是則已破俱生我法二執,證無生法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所以者何?以其即一切法、離一切相故,已同佛之知見,當然超過世福。何以故?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是菩薩即破俱生我法二執,已無能受所受之心,則受無受相也。
須菩提恐眾生疑,故問「云何不受福德?」佛答巳破二執,諸惑巳盡,福德自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佛謂如是看來,法即非法,故證菩提果。有十號:第一即名如來,俾眾生顧名思義,當知如來者,來無來法,去無去法,豈有實法?若有人不明是義,專執我之報身以為如來,而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完全不解我說之義。何以故?如來者,來無來相,本無所從來、去無去相,本無所去,故名曰如來也。若心來、若境來,乃是心境一如,皆名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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