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終於又將一份報告完成了!


 

  今天終於又將一份報告完成了!這份報告寫了快一個月,其時印隆是很喜歡寫報告或論文的,但是目前能利用的時間實在有限,所以只好慢慢寫,也感謝老師的體諒。

 

  這篇報告的內容,為「從天台與華嚴兩家的判教旨趣,試論判教之爭的意義」,會想寫這樣的題目,除了是自己對於兩宗有一些教理的比較上想要釐清之外,也是來自於一位同學的影響。

  因為班上有一位宗於華嚴的同學,有次在華嚴判教的課堂上提到:「華嚴的圓是否比天台更圓?」當時印隆沒有馬上真對此議題做出回應;一來是對方是個律師,她能言善辯的能力是目前的印隆所無法對應的,另外也是有愧於自己對於這兩宗的義理並未很深入。所以自己也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針對兩家在判教上的觀點做了一點粗淺的比較研究,而寫下了此篇報告。在這周二的天台課堂上,英善老師剛好也提到:「爭」不一定是不好,好與壞並非能從相上做分別。或許因為有所「爭」,才能促進教理的深入研究,開起中國佛教史上璀璨的佛學光芒,與印隆當初寫想寫此份報告的初發心非常相應,也感謝英善老師的指導!

 

  在上一篇的西藏史報告,印隆是寫「漢藏佛教的道次第觀念初探—以天台止觀與《廣論》為例」,這也是來自於一個主修藏傳組同學的影響。因為她曾經告訴印隆,她認為西藏佛教比漢傳佛教殊勝,是因為西藏佛教有「道次第」的關係。但印隆一直不認為是這樣,因為所有的佛法都是為了幫助眾生離苦得樂,因應八萬四千根性所施設的八萬四千法門(法藥)。法法平等,就像每一種藥都有不同的治療功效。

 

  《法華經》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意思是所有的法門其實都是要讓眾生成就佛道,但因為眾生的時機因緣不同,不一定能馬上信受一乘大法,所以必須以種種方便法門,調熟根性。因此我也尊重每一種法門,只要是正信佛法,都有其利益眾生的因緣。而當根性成熟之時,則「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法法平等,法法皆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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