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於1933年正月,在廈門妙釋寺講「改過實驗談」,分為總論、別示二門。
總論:說明改過之次地
一、學:預先多讀佛學,詳知善惡之區別,及改過遷善之法。 二、省:既已學已,及需常常自己省察,所有一言一動,為善?為惡?若為惡者,即當痛改。除時時注意改過之外,又於每日臨睡前,再將一日所行之事,詳細思之。能每日寫錄日記,尤善。 三、改:省察以後,若知是過,即力改之。 過而能知,可以謂明。知而能改,可以即聖。 別示:分別說明五十年來改過遷善之事 一、虛心: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絕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 二、慎獨:吾等凡有所作所為,起念動心,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若時時若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 三、寬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惟寬惟厚。 四、吃虧:古人云:「我不識何等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 五、寡言:此事最唯緊要。 六、不說人過:古人云:「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功夫檢點他人?」 七、不文己過:子夏約:「小人之過也必文。」我眾需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八、不覆己過: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需發大慚愧,生大恐懼,發露陳謝,懺悔前愆。萬不可顧惜體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九、聞謗不辯:何以息謗?古人云:「何以息謗?曰無辯。」 十、不瞋:瞋習最不易除。......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 求佛加被 改過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難。故有屢改而屢犯,自己未能強作主宰者,實由無始宿業所致也。務請諸君更需常常念阿彌陀佛名號,觀世音、地藏大菩薩名號,至誠至敬,懇切懺悔無始宿業,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議之感應。承佛菩薩慈力加被,業消智朗,則改過自新之事,應幾可已圓滿成就,現生優入聖賢之域,命終往生極樂之邦。
師父法安:
回覆刪除請問「不文己過」是什麼意思?感恩。
阿彌陀佛
嬉鐘菩薩:阿彌陀佛!
刪除抱歉今日才看到您的留言~
是指不粉飾自己過失之意。
祝福您~ @};-
謝謝法師分享,上面有一位菩薩問您問題尚未回覆喔。^^ 弟子常定頂禮
回覆刪除常定菩薩:阿彌陀佛!
刪除感恩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