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宗教研修與性別平等教育座談會

    今天(20081217)下午的研討會,是學校配合教育部所舉辦的「宗教研修與性別平等教育座談會」,請了一些學者來發表相關論文並作討論。

 

  第一篇的論文是由惠敏校長所發表,主題是「法鼓佛教學院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現況與展望」,覺得校長好厲害,在他的說明之下,原來DDBC所有的課程內容、學校建築設計,居然都有包含了合乎性別平等法的設計呀!

 

這是校長論文的結論--展望。

 

  接下來的兩篇論文,也是印隆比較有興趣的內容,因為有跟佛教連結,主題分別是:

- 莊明貞教授:從性別平等教育談我對宗教研修的觀察

- 李玉珍教授:宗教律法與人的實踐

 

  莊明貞教授認為「業報說」的主題,為許多女性投入宗教研修的影響與現象,因為常聽到有所謂「女性少修五百年」的說法,還有「女性成為女身是由於業障的說法」,這一點成了座談會第一部份的重點討論主題。

 

  李玉珍教授首先提出,若在現代法律上,在公開場合說「女性少修五百年」,是會造成「敵意空間」,於法律上已是造成性騷擾,這一點非常受到與會大眾的認同!

  另外我們的校長惠敏法師,反應超快,他馬上用電子佛典,現場做了一個資料搜尋給大家參考。

  首先,用「女性少修五百年」為關鍵字搜尋所有藏經,結果是:「查無任何資料」。

  接著,再用「五百年+女」的組合關鍵字,則有搜尋到一些資料,但都與「女性少修五百年」無關。

  結論是:

1. 所謂的五障說、八敬法,其實是因為社會環境因素,為後人所加上,原始佛教與佛典並沒有這樣的說法。

2. 不應再宣揚這樣的論點,因為與法不合。

3. 宗教真理的建構是在於「價值的實踐」。

4. 女性修行者的典範已受到國際的囑目與重視,尤其是台灣許多的大比丘尼,如證嚴上人、慧空法師、恆清法師、昭慧法師等,都是利益眾生,饒益有情的代表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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