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7日 星期六

學律應注意之二點/弘一大師



                                      

一、律己

慎獨

儒云:十目所視,十手所指。

《增一阿含經》云:自姿時,佛對眾言,我無過咎於眾人乎!又不犯身口意乎!如是至三。

賢首云:菩薩常應於他有情不見其惡,唯見其善,是故忍惡於己,推善於人心恒清淨,此為常行。

又他無餘善,猶有佛性,即是真善。

 

 

二、慎言

     《菩提資糧論》云:雖由實語死,唯應作實語。

     《十地經》云:是菩薩乃至夢中,無中欲作誑他語。

     儒云:何以息諦?曰無辯。

 

 

2 則留言:

  1. 聖賢高僧弘一大師
    高中國文老師指定同學們研讀豐子楷所作任何一本書當心得報告
    白木園丁就挑了這本*弘一大師傳*交報告囉
    不是我有慧根而是白木
    因為道明中學是天主教學校且國文老師又是基督徒
    也因為這份報告國文老師給我許多佛學常識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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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菩提資糧論>云:雖由實語死,唯應作實語。

    說實話會死為什麼一定要說實話;所以我個人認為這裡一定不是要我們只為了說實話而不顧一切.。說實話會害了自己害了別人那幹嘛講實話;只能說那個人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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