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3日 星期日

器官捐贈卡

  終於收到器官捐贈卡囉!雖然印隆有把器官捐贈的資料同步登錄於健保卡中,但是有這張卡還是必須的。因為如果是臨時發生事故,例如車禍腦死之類的,身上不一定會帶著健保卡,帶醫生若有看到這張卡,就可以作器官捐贈的處理了,因為這張卡就代表了我們捐贈的意願書。

  印隆的編號是:534167,痛苦與痛快,一念之間 ,希望自己的道業能更精進,希望自己能無所求的全心全意奉獻給眾生。

 

13 則留言:

  1. 師父阿彌陀佛

    :-B 那我要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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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要看自己的心念喔!末學是建議想清楚再做比較好,那股願力既真誠又實在,才能真的利人利己!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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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2008年1月14日 清晨7:56

    阿彌陀佛!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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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 =D> =D> =D> =D> =D> =D> 萬分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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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呵呵!末學終於跟上您的腳步!記得您很早就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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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嘿嘿,法師您客氣了,其實我也只早您一個多月捐而已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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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一點就很不容易囉!記得您好像連大體也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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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師父請問
    出家眾圓寂不是要像佛陀一樣荼毗嗎?
    (例如印順導師)
    坐缸,甚至捐大體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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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阿彌陀佛!
        星雲大師、證嚴師父也有捐贈唷! 末學想觀念應該會慢慢改變了。至於坐缸,那是在往生前,因為已經修持到一定程度(尤其是禪定力深厚的人),為了要讓後來的弟子生起信心,留下金身作為說法的工具,也算是"捐大體"吧!若在往生前發現自己可以用這種方式"捐大體",也可以告訴醫生,取消器官捐贈。
        過去的時代,因為醫療不發達,所以沒有器官捐贈,現在可以做了,也是我們的福報。舍利弗不也是為了行菩薩道,將眼睛挖出來嗎?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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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英國擬修法 往生器官捐贈 更新日期:2008/01/14 15:09 器官捐贈與否,攸關著另一個生命的存亡。英國跟台灣一樣,同意捐器官必須先簽署器官捐贈卡。不過為了延續重症患者的生命,英國首相支持修法。未來,除非本人或家屬簽署反對捐贈書,否則主治醫生有權決定是否摘除往生者的器官,捐贈出去。不過這項建議遭到強烈抨擊。目前,英國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有八千人,每年有一千人因為等不到器官死亡。歐洲國家當中以西班牙,擁有最高的器官捐贈比例。法國和比利時也已經率先採用、英國想要實施的器官自動捐贈。美國則是在有器官需求下,由醫生徵詢家屬和病患同意。看來,這項法案要過關,得先接受民意的考驗。民視新聞翁如玫綜合報導。
    我想這個法案如果在台灣一定無法通過 :( 連外國對器官捐贈的觀念都那麼開放了,但對於死亡後,醫生要主動摘除親人的器官還是無法接受,更何況台灣呢?畢竟台灣人還存著死後留全屍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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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不過末學記得。。不論本人是否簽署同意捐贈
    在合乎捐贈條件時,還是需要得到父母或配偶的同意哦
    所以末學當初花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說服末學的母親
    不然自己一頭熱,卻忽略跟家屬的溝通,
    無常現前時,可能是會被家屬阻止這番捨己救人的心意的 :)

    所以各位發心捐贈的菩薩 別忘了與身邊的親人溝通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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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像是真的這樣,因為末學就簽父母的急救放棄書好像有看到這點~ ;) 所以希望這樣的善心觀念,可以全家都響應,謝謝您的提醒!(Ps. 原來您也是那五十萬的前輩之一呀! =D> )
      不過末學已經沒有父母了,更沒有配偶,所以可以自己做決定啦!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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