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

20080106_寶壽生薑辣萬年


 

  今日在看印光大師的法語時,其中有一句「寶壽生薑辣萬年」,讓印隆想起了受戒時,戒師所講的故事。

 

  在十方叢林的庫房,門上貼有一對聯:『楊岐燈盞明千古,寶壽生薑辣萬年。』是要用來警覺後人,莫偷十万物,免墮泥犁,受無間苦啊!

 

  這個對聯的由來是:在宋代有一位楊岐方會禪師,在石霜楚圓禪師下擔任監院,夜間看經,自己另買油,並無私用常住的油。後來臨濟宗法系的楊岐一派,燈燈續焰,源遠流長,發展最為興盛。而宋代另有一位洞山寶壽禪師,在五祖寺充執庫房。其住持五祖戒禪師有一次因病服藥,需用生薑熬膏,派侍者到庫房求取,寶壽禪師當時擔任庫頭(即僧團中管理庫房者)曰:「常住公物,不可私用,拿錢來買。」五祖戒禪師即令侍者持錢去買,且深深感動寶壽禪師的愛護常住物及持戒嚴謹之行誼。後來洞山住持缺人,郡守來信求五祖戒禪師介紹,五祖戒禪師說:「賣生薑漢可以。」因為寶壽禪師便成為洞山的住持。

 

  《地藏經》云:「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穀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十方常住物者,泛指財物、穀米、飲食、袈裟、衣被等,施主供養,十方僧用。若未經執事人允許,以盜心不與而取,即取十方僧物入己,還向十方僧結罪。其罪豈有量乎?

 

  這個故事與典例,除了告訴我們,一切物不可「以盜心不與而取」外,也告訴我們要注意一切事物的因緣,不只是在寺院要愛護常住物,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愛護大眾物。例如公共設施的物品,是要供大眾所使用的,若隨意竊取公共設施來入己用,豈不是也是與十方大眾結了無量的盜罪?所以起心動念都要小心,不要有偷盜的心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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