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我」又名為「私」

 

  各國的文字雖然不同,但用意幾乎都相同呢!跟「我」這個文字的有關用法,不論是中文的「我」,日文的「私」,亦或英文的「Personal」等,都有「私」的意思。

 

  所以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這個意義:「我」又名為「私」,若能「無我」,就能「無私」!

 

  眾生對於「我」,乃是出於錯誤的見解,以假為真,把五蘊和合的假我以為是實我,並執著不放,而造成煩惱與痛苦的不斷產生。其實你想要的,也會是別人想要的,爭來爭去,就是產生鬥爭與怨恨。

 

  修行,就是要去除無明煩惱;如何真正去除無明煩惱?就是要修「無我觀」。如何修持「無我觀」?從正見 -- 正確的見解開始。

 

  在出家的威儀戒中,對人稱呼自己時不可稱「我」。若對上,要稱法名或弟子;若對平輩或晚輩,就稱末學、後學,也有稱法名者。從戒律的要求上,就是要我們從修行中去除自我的執著。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云:「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菩薩的真正平等慈悲,就是因為無私無我。

 

  以戒為師,就能修行的自在又快樂!


 

2 則留言:

  1. 果真無我何來貪嗔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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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阿彌陀佛!
        正好相反,就是因為有我才有貪瞋癡。
        《心經》:無無明,亦無無明盡...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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